關于做好公司2014年度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的通知
③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參加管局述職及考核。
4、確定考核結果,~年12月23日—31日。
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全體被考核人的個人總結、部門評鑒意見、中層干部的民主評議情況,進行綜合考評,確定考核等次,考核結果上報管局。
5、公示。
考核等次確定后,將全體員工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進行公示。如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核。
6、總結表彰。
~年元月10日前,管理中心召開員工大會,總結~年度工作,安排~年度工作并表彰~年度先進集體和個人。
六、特殊情況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參加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
(1)發生責任事故的;
(2)全年病假超過44日,事假超過22日的;
(3)第四季度月均考績分數低于135分;
(4)本年度沒有完成目標責任書指標任務的。
2、下列情況之一者,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及原因,不確定考核等次。
(1)來公司工作不滿半年的,請事假、因病休息超過本年度半年以上的;
(2)對德、能、勤、績較差,或因其它原因在年度考核中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可予以告誡,期限為3至6個月。告誡期滿由本人寫出工作小結,再進行考核,有明顯改進的可定為合格等次,無明顯改正的可定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等次。
3、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1)經常擅自脫離崗位不請假,影響公司或部門整體工作的;
(2)經常遲到、早退,屢教不改的,曠工3天以上或各類休假、出差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10天者;
(3)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因與職務、崗位行為有關的錯誤而受公司嚴重警告處分的;
(4)第四季度月均考績分值小于80分。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