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培訓教案
1、對接觸爆炸材料人員有何規定?
答:井上、下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任何人員不得攜帶礦燈進入井下爆炸材料庫房內。在裝有爆炸材料的罐籠或吊桶內,除爆破工或護送人員外,不得有其他人員。交~、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運送爆炸材料。所有爆破人員,包括爆破、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本規程規定。
2、對井下爆破工有何規定?
答: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在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層中,專職爆破工必須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爆破作業必須執行“一炮三檢制”。
3、對采煤工作面爆破有何規定?
答: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應采用毫秒爆破。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面使用2臺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4、對爆破工存放炸藥、電雷管有何規定?
答:爆破工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破材料箱內,并
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器設備的地點。爆破時必須把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5、對抽取單個電雷管有何規定?
答: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電雷管后,必須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
6、對裝配起爆藥卷有何規定?
答: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一)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器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二)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沖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三)電雷管必須由藥卷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中部或捆在藥卷上。(四)電雷管插入藥卷后,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并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7、對工作面裝藥有何規定?
答:裝藥前,首先必須清除炮眼內的煤粉或巖粉,再用木制或竹制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沖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應使用抗水性炸藥。裝藥后,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電器設備以及采掘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8、對炮眼封堵有何規定?
答: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的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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