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控制中小學生輟學工作的意見
泰山省發[]第號
關于進一步做好控制中小學生
輟學工作的意見
近幾年來,我鎮在控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十分明顯的成績。但是,初中生輟學現象仍然存在,并且有上升趨勢,影響了“雙高”普九的實施。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切實控制農村中小學學生輟學,推進全鎮高水平、高質量實施九年義務教育,現提出以下意見:
1、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依法治教。保障適齡兒童和少年按時接受九年義務教育首先是鎮政府和各行政村的責任,也是學校和廣大教育工作者應盡的職責。各行政村和各學校要充分認識控制中小生輟學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使命感、責任感、緊迫感;要加強領導,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解決中小學學生輟學問題;要大力宣傳《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增強全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主動接受義務教育的法制觀念。每年4月為全鎮《義務教育法》宣傳教育月,每年9月第一周為“確保學生入學周”,各村、學校要把控制學生輟學作為工作的重點,強化工作措施,加強督查調度,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入校學習。
2、落實控制學生輟學責任。鎮政府將建立和落實控制中小學學生輟學的“雙線”目標責任制,即鎮政府與各開發區、村,鎮教委辦與各學校簽訂控輟保學目標責任書。鎮政府將進一步強化責任,把控輟保學工作作為各村、各學校年度工作的考核內容之一。各村要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制定村規民約,通過各種力量控制學生輟學。對輟學指標超過規定標準的村,在評選先進單位時一票否決。鎮教委辦要強化學校、教師的責任,明確控輟保學工作目標、任務和職責。在學校,校長是制止輟學的第一責任人。對輟學指標超過規定標準的學校,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校長責任,評優選模時予以一票否決。各學校要制定和完善班主任、任課老師及學校所有工作人員制止輟學責任制,實行不因教育內部原因使學生輟學承諾制。要加強對學生思想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學習觀、價值觀、世界觀。對于因歧視、羞辱、體罰造成學生輟學的教師,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對于因各種原因,勸說迫使學習困難或問題學生退學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定為不合格教師或予以解聘。
3、嚴格規范教育教學行為,全面推行素質教育。各學校要嚴格執行課程方案,嚴禁各種名目的加班加點,嚴格執行有關考試及學生作業量的規定,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嚴禁毆打、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按學生考試成績排列名次。各學校要積極探索以因材施教為主旨的“三必三馴教學制度,即課程的必修和選修,作業的必做和選做,考試的必考和選考。適當降低文化課考試及格的門檻,為學業后進學生營造一個相對寬松的學習氛圍。
4、建立和諧、民主的師生關系。廣大教育工作者要樹立一切從學生的成長與發展出發,堅持“轉化一個后進生與輸送一個優秀生同等重要”,“保證一個‘學困生’完成學業與向上輸送一個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教育價值觀、人才觀和質量觀。積極進行“學習困難學生轉化”研究,全面推行因材施教,大力推行分類施教的異步教學。嚴禁歧視和體罰“后進生”。教師要關懷每一個學生,使包括后進生在內的所有學生,都能在原有基礎上得到發展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