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啟事
6.詩詞:新體、舊體均可,不嚴格要求格律,長短不限。
7.書法、繪畫:大小字、國畫、西洋畫均可,大小幅不限。
二、征集截止時間
XX年5月31日。
三、說明
1.所有應征的文字、圖片資料和實物,無論選用與否,均負責登記保管并保證原物奉還,確需長期留用者,當與應征人商洽。
2.應征文稿、詩詞、書法、繪畫作品經(jīng)遴選后,備展示或復制編印出版。
3.各應征件經(jīng)選用后,酌付酬金或紀念品。
4.應征件請交送:
七o二所所慶50周年活動籌備秘書組:
康伯霖(電話:)
金培玉(電話:)
地點在無錫所區(qū)辦公樓四樓412室。
親愛的同志們!竭誠希望和歡迎您為七o二所所慶活動獻計獻策,增光添彩。讓我們共同在新世紀的第一春,把這一有歷史意義的所慶活動籌備好、舉辦好,共同開創(chuàng)我們七o二所新的更加光輝絢麗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