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守則(通用7篇)
考生守則 篇1
一)考生應嚴格遵守《誠信考試承諾書》所作的承諾。
(二)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三)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考生必須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進入指定考場,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考試。
(四)考生入場,除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板、橡皮及無商標紙的飲料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嚴禁攜帶各種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移動電話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五)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自己的身份證、準考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無效。
(六)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才能開始答題。所有考試科目均實行網上閱卷,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答題區(qū)域內作答,否則作無效處理。
(七)開考十五分鐘后不準入場;考試結束前三十分鐘方可交卷離場,交卷離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填涂,主觀題部分必須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九)不準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十)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十一)遇答題卡、試卷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十二)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應立即停筆。整理好自己的答題卡、試卷和草稿紙等。根據監(jiān)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場啟用視頻監(jiān)控錄像系統(tǒng),考生務必遵守考試紀律,誠信考試。手機等通訊工具一律不得帶入試場。出現違規(guī)情況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及相關規(guī)定處理。
考生守則 篇2
(一)考生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監(jiān)考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如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二)開考前35分鐘,入場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憑《準考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生進場只準攜帶2B鉛筆、0.5mm黑色簽字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板、量角器、橡皮、削筆刀、透明筆袋(使用文具盒的,必須經監(jiān)考人員檢查同意,并將文具盒打開放在考桌上),考生在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考生入場后,必須按準考證號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在考試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離開考場。
(三)考生不準將手機、筆記本電腦等規(guī)定以外其他的任何物品帶入考場(思想品德考試可帶規(guī)定課本)。考場內一經發(fā)現按作弊處理。嚴禁考生使用涂改液、修正帶。
(四)開考前10分鐘,監(jiān)考員分發(fā)答題卡。考生首先要認真核對答題卡上條形碼的信息是否與準考證一致,答題卡上的科目及頁數等是否有誤,如有誤,請舉手報告,如無誤,請用0.5mm黑色簽字筆在答題卡規(guī)定的位置書寫“姓名”、“準考證號”。考生特別注意:寫好后請立即放下筆。考生要仔細閱讀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不準在貼條形碼區(qū)域和條形碼上書寫任何信息,否則按標記處理。
(五)開考前5分鐘,監(jiān)考員分發(fā)試題,請考生檢查試題是否有缺頁、重印、漏印或破損等情況,如有差錯請報告,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人員詢問。監(jiān)考員指導考生在規(guī)定位置準確填寫有關內容,提醒考生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用2B鉛筆和0.5mm黑色簽字筆在規(guī)定區(qū)域作答。考生此時只能看題,不能答題,否則將被記為考試違規(guī),取消本科考試成績。
(六)開考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
選擇題作答時,要用2B鉛筆填涂,對照試題上的題號在答題卡對應的位置上將試題所選答案涂黑涂滿。若要對答案進行修改,用橡皮擦擦除干凈后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擦破答題卡。
非選擇題作答時,必須使用0.5mm黑色簽字筆,字跡要工整、清楚,字距適當。要按每個題號在答題卡上對應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區(qū)域的答案無效。如需要對答案進行修改,可將答案內容雙線劃去,然后緊挨著在其下方寫出新的答案,修改的答案仍不能超出該題號的答題區(qū)域,否則無效。答題卡禁止使用涂改液和修正膠帶。
作圖題可先用鉛筆繪出,確認后,再用0.5mm黑色簽字筆描清楚。
要保持答題卡清潔,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也不得將答題卡折疊、污損。
(七)遲到15分鐘(英語8:15分)后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場科目的考試。
(八)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左顧右盼,不準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不準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將試題、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須立即停止答題,按順序整理好自己的答題卡、試題、草稿紙,待監(jiān)考人員將答題卡、試題、草稿紙清點無誤后,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內及考場周邊逗留。
考生守則 篇3
一、考生要按照考試的要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參加考試,證件不齊者一律禁止入內。
二、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考試時間提前15分鐘開始入場。正式考試開始15 分鐘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場。
三、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場,包括2B 鉛筆(涂答題卡用)、黑色簽字筆、紅色簽字筆、橡皮擦,報考會計專業(yè)的學生可帶計算器。此外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通訊工具、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電子設備。
四、考生入場后,要對號入座(電子商務專業(yè)、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yè)技能考核座位號需現場抽簽),并將本人準考證以及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文件放在課桌上,接受考試監(jiān)考人員的核驗,并按要求在考場座位表上簽名。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才能開始答題。
五、除有特殊原因,考生在考試結束前不得提前交卷,考試結束交卷后退場。
六、考生必須嚴格按要求做答題目,除密封線內的區(qū)域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外,答卷或答題卡上不能做任何能體現個人信息的標記。書寫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跡簽字筆做答。
七、考生遇試卷分發(fā)錯誤或試題字跡不清等情況應及時要求更換,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八、考生在考場內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準喧嘩,不準在考場外逗留。對于考試舞弊、違反考場規(guī)定和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者,取消考試資格,并且3年內不得再報考本校。
九、考試結束鈴聲響時,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倒扣在桌面上,等待監(jiān)考員收卷,待監(jiān)考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考生離開考場時除攜帶本人物品外,不準將試卷、草稿紙等考場提供的物品帶離考場。違規(guī)帶離有關物品的,學校報警處理。
十、考生應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進行正常的監(jiān)考工作。監(jiān)考員有權對考場內發(fā)生的問題,按規(guī)定做出相應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 威脅考試工作人員的考生將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責任。
考生守則 篇4
一、考生在考前應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的有關內容,并簽名確認。
二、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三、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指定考場,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四、考生入場,除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板、無封套橡皮及毛巾(擦汗用須擰干)、無商標紙的飲料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移動電話、小靈通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五、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領到答題紙后,應先核對答題紙上粘貼的條形碼上的姓名、準考證號與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是否一致,核對無誤后,再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等。凡漏填(涂)、錯填(涂)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題紙無效。
六、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七、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外語聽力考試開考前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所有試題答案須全部答在答題紙規(guī)定區(qū)域內,其中選擇題部分用2B鉛筆填涂,非選擇題部分必須用0.5毫米及以上書寫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不準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紙上做任何標記。
九、未按答題紙上規(guī)定區(qū)域作答或不規(guī)范答題,將按評分參考的規(guī)定適當扣分。
十、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紙、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卷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一、遇答題紙、試卷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并保持安靜。
十二、試卷內容在本科目考試結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
十三、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立即停筆。整理好自己的答題紙、試卷和草稿紙等。根據監(jiān)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得在考場逗留。
十四、如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zhí)行,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考生守則 篇5
1.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考生在考前15分鐘(第一場考試“閱讀與寫作”考前20分鐘)憑準考證進入考場,按座位號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備查對。
3.考生只準攜帶2B鉛筆、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板、無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墊紙板和透明筆袋進入考場;嚴禁攜帶手表、各種無線通信工具、計算器、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涂改液、修正帶、透明膠帶等物品進入考場。凡攜帶者,考前如不交出,開考后一律按違規(guī)論處。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或其他用品,否則按違規(guī)論處。
4.考生領到試卷和答題卡后,要認真檢查試卷和答題卡正反面, 如出現字跡模糊、行列歪斜或缺印等現象要立即向監(jiān)考員報告。如無上述問題,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和指定位置準確填涂姓名、考試號、座位號等欄目。
5.考點發(fā)出開考信號后才能開始答題。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入場。所有場次的考試均不得提前交卷。
6.除外語科目外,筆試一律用現行規(guī)范漢語言文字作答。作答選擇題時,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按照填涂示例將對應的選項涂滿、涂黑;作答非選擇題時,必須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簽字筆在答題卡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答題;作圖時,用2B鉛筆繪、寫清楚,線條及符號等須加黑、加粗。不準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答題,不準用規(guī)定以外的語言文字答題,不準在試卷、草稿紙及規(guī)定的答題卡答題區(qū)域外作答,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否則答題無效。
7.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
8.遇試卷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9.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立即停筆,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整理好,根據監(jiān)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帶出考場,不準在考場及附近逗留。
考生守則 篇6
⑴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秩序。
⑵憑專業(yè)準考證、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⑶開考前40分鐘預備鈴響后開始入場,15分鐘內入場完畢。開考前15分鐘(即8:15前)停止考生入場。考試結束后方可交卷出場。
⑷考生入場只能攜帶必備的工具,不能攜帶書報、資料。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手表及其他計時工具、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⑸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專業(yè)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靠走道一側的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試卷后,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的填寫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和座位號等。
⑹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才能答題。嚴格按照題目要求在指定的區(qū)域作答,不準用規(guī)定以外筆和紙答題,嚴禁在答卷紙上做任何標記。
⑺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交換試卷、答卷紙,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⑻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停止答題,并根據監(jiān)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不準將答卷紙、試題帶出考場。
⑼如不遵守考試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行為的,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及教育部年度招生有關規(guī)定處理,并將違規(guī)事實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縣(市、區(qū))招辦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
考生守則 篇7
一、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二、外語考試開考后不準進入考場,其他各科開考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考試期間不得離開考場;
三、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色字跡的簽字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板、橡皮外(考試科目中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必須將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如書包,通訊工具(關閉)、文具盒、眼鏡盒、涂改液、修正帶等放置在指定地點;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自己的《準考證》放在桌子左上角。考生領到試卷和答題卡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圖姓名、準考證號、考試科目等欄目。凡漏填、填錯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遇試卷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人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在試卷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guī)定的地方答題,不準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七、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八、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須立即停筆,將答卷、答題卡按規(guī)定的順序整理好,放在桌子上,兩臂下垂將手置于桌下,待監(jiān)考人員將答卷、答題卡、草稿紙收齊后,起立,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內逗留;
九、考生應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行為的,將按照《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