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轄區居民的一封公開信(精選4篇)
致轄區居民的一封公開信 篇1
尊敬的轄區居民朋友們: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各項工作的關心、理解、支持和配合。今年以來,XX街道被廣東省委、省政府表彰為“廣東省文明單位”,步行街連續第6次榮獲“全國商業街先進集體”稱號;“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麗”,轄區170戶困難家庭全部實現“一幫一”全覆蓋,街道七個社區連續第5年達到100%充分就業社區標準,能取得這些成績,離不開廣大轄區居民群眾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真誠的感謝你們!
俗話說:“創業易,守業難”。僅僅依靠我們的力量,來搞好街區建設是遠遠不夠的,沒有轄區居民的支持,我們的任何努力只能事倍功半。因此,希望廣大社區居民一如既往的熱愛我們的,熱愛自己的社區,呵護共同的家園,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我們熱誠歡迎廣大居民積極參與各項管理工作中來,大家可以通過電話、網絡等多種形式,多為全面建設諫言獻策。對大家舉報反映的問題,我們將認真處理并及時答復;對大家提供的意見建議,我們也會虛心學習并貫徹到工作中去。
最后,祝愿廣大居民朋友們在新的一年里身體健康,工作順利,家庭幸福,萬事如意。
XX街道辦事處
20xx年12月
致轄區居民的一封公開信 篇2
尊敬的居民朋友:
你們好!為了進一步提升城市化管理水平,規范街、路、巷門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全州公安機關基礎信息大采集工作實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自即日起,在本轄區范圍內集中開展實有單位、實有人口和實有房屋信息進行大調查、大核對、大采集工作。
“三實 ”調查工作是推進社會管理機制創新的一個重要手段,采集的信息將為政府決策、社會管理、服務民生、治安動態等提供可靠的參考資料。此項工作涉及千家萬戶,公安機關將牽頭成立入戶調查工作小組,以街道、社區、村委會為單位,開展入戶調查工作。
請您根據工作人員入戶調查的內容,盡量提供準確的家庭、人口、住房及相關信息,并提供有關證件。我們將遵循調查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對錯漏項信息及時補錄和更正。對您所提供的有關內容,工作人員將嚴守紀律、保守秘密,責任到人。
入戶調查、采集信息可能會打擾您的正常生活,為此,我們衷心希望您顧大局、主動配合,積極參與,理解支持實有單位、實有房屋和實有人口信息的采集工作,也真誠希望您給予監督為謝。監督電話:
XX縣公安局
二0一X年十二月十六日
致轄區居民的一封公開信 篇3
尊敬的全區居民:
您們好!
開發區是我家,環境靠大家。擁有一個干凈、整潔、秩序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是每一位開發區居民的共同愿望;開發區環境衛生的提升不僅僅是靠城管環衛部門就可以做到的,更需要全體居民共同努力;建設美麗家園是每一位居民共同的義務和責任。不知您是否留意到我們生活轄區內亂堆亂放、占用街道、垃圾無袋裝隨意拋棄、公共樓道亂牽、亂掛、亂占、公共服務設施屢遭破壞等等不良現象。為了改變開發區環境衛生現狀,創造一個文明、整潔、秩序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我們向廣大居民提出如下倡議:
一、樹立“美麗蘆臺是我家,環境整治靠大家”的思想,積極參與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從思想上、行動上支持我區的環境整治工作 。
二、自覺開展清潔家園行動,搞好環境衛生。保持自家、店鋪門前屋后干凈整潔,不向河道中傾倒生活、建筑垃圾和污水污物,切實做到生活垃圾定點投放至垃圾池或垃圾箱。
三、自覺凈化美化公共環境,愛護公共衛生設施,不在道路兩側搭建違章建筑、亂堆亂放雜物,不隨意亂扔垃圾、不在公共場所吸煙,不隨地吐痰,自覺摒棄不文明、不衛生行為,規范自己的“行”,提升自身的“德”,培養良好的衛生生活習慣,樹立首先風尚。
四、全區中小學生積極參加“愛我家園、保護環境”小手拉大手社會實踐活動,對身邊和家人不愛護環境、不講衛生行為進行勸阻和制止。
五、以環境整治活動為契機,深入開展“美麗家園”創建活動,自覺提升文明素質,人人爭當文明人,戶戶爭創文明戶。我們堅信,只要通過大家的積極參與和努力,一個創業環境更優、人居環境更美、舒適度更高的 “低碳、生態、智慧、宜居”的第四代產業新城和“富裕、幸福、美麗的蘆臺新城”將展現在我們的面前。
與其事后的牢騷與不滿,不如事前的關心和參與。環境衛生涉及千家萬戶每一位公民,關系到廣大居民群眾的生產生活,不僅需要每一位公民的積極參與,更需要社會各界的監督。整治衛生,人人參與,家家受益;從現在起,立說立行,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用我們的熱情和真誠,用我們的辛勤和汗水,把我們的開發區打扮得更加整潔、更加亮麗,空氣更加清新。
開發區是我家,環境衛生靠大家,感謝您的參與與支持!
20xx年XX月XX日
致轄區居民的一封公開信 篇4
親愛的居民們:您們好!
為了讓廣大居民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市政府有關煙花爆竹“禁改限”的規定,在上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管理,嚴格執法,同時要求廣大市民應學法、知法、守法,增強依法燃放意識,全民動員,齊抓共管,形成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氛圍,以防止和減少因燃放不當引發的火災、傷人事故和重特大案件,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我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的區域(部位)、允許燃放的產品種類和違法行為處罰規定告知廣大居民。
一、市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域(部位)為:1、文物保護單位范圍內;2、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邊100米范圍內;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5、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6、城市主次干道高架路、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7、商場、超市、影(劇)院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8、風景名勝和林地、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9、城市木屋毗鄰區;10、市、區政府確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
二、市區限制燃放的區域及時間:市、區三環路以內的地區為限制燃放區域。此區域在農歷臘月二十至正月十五的6時至23時(其中除夕和初一為全天)允許燃放的時間外,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產品種類為:質量不合格,三無產品(無廠名、無廠址、無商標),拉炮、摔炮、砸炮、擦炮、土火箭、地老鼠及無規則飛行軌跡的煙花爆竹。
四、有關違法處罰規定: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要及時移交安監部門,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非法所得。對未經縣(市、區)級以上公安機關許可,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非法所得。根據《福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歡迎廣大社區居民互相監督、積極舉報。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