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通用31篇)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郝某某。
被申請人:四川某某制藥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107國道東側。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申請請求:
一、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簽訂的賠償協議無效。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6008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20__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__年3月至20__年2月期間的社會保險;不能補繳的,賠償損失。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8585元。
五、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加班費42990元。
六、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帶薪年休假工資45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郝某某于20__年3月入職被申請人四川某某制藥有限公司工作。20__年2月11號凌晨3時許,申請人在工作過程中,開包裝機時,不慎被機器夾傷左手無名指,經鄭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為玖級傷殘。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相關工傷保險待遇。另外,被申請人并未依照《勞動法》等規定,為申請人繳納或足額繳納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保險;每天工作12個小時,也從未支付過加班費;每年也沒有給予申請人休帶薪年休假。被申請人的上述違法行為嚴重侵犯了申請人作為一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申請人已于20__年2月份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現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仲裁申請,望裁如所請!
此致
四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__年x月 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 訴 人: 聯系電話:
被 申 訴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電 話:
郵 編: 被 申 訴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區 街 號
電 話: 郵 編: 請求事項
1、解除申訴人同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
2、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20xx年x月至今拖欠的工資96000元;
3、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1000元;
4、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50600元;
5、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20__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勞動保險金21000元;
6、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3005元;
9、兩被訴人對上述所列各項訴請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自xx年x月16日年起即在被申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處工作,并簽訂勞動合同。20__年煙大建設集團內部調整,申訴人所在部門名稱變更為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筑安裝勞務有限公司(后變更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要求申訴人及所在部門所有工作人員同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筑安裝勞務有限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自20__年1月開始,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即停止為申訴人繳納社會保險,自20__年11月開始,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又開始拖欠申訴人工資,20__年,申訴人在工作期間受傷,被認定為九級傷殘,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也未向申訴人支付各項工傷福利待遇。不得已,申訴人不得不向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請求事項中所列各項仲裁請求。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訴諸貴委,望裁如所請。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徐強,男,漢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龍庭·林清園二單元301室, 電話:被申請人:烏魯木齊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銀川路39號 ,電話:。法定代表人:李建平,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2、支付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__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于公司經營不規范,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后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余輛車。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于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凈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于這樣的利潤對于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基于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徐__x
20__年10月21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訴人:_,男,漢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_,_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_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_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_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_年2月致20_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年2月_應聘到四川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_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_年3月_被四川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_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_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_〕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_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_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敬禮!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_年7月26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
所在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電傳:
傳真: 電報號碼:
被申請人:
所在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電傳:
傳真: 電報號碼:
案由:(寫明爭議案件的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要求仲裁解決的具體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要求寫明:1?當事人之間爭議的由來、發生、發展的經過;2?當事人之間權益爭議的具體內容和焦點;3?實事求是地說明被訴人應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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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員會
附:1?證據
2?本申請書副本____份
申請人: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5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20_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20_年2月26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20_年2月22日終止,其中20_年2月23日至20_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20_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場調度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20_年8月15日至20_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于20_年3月6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場調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_年月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于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并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X
__年X月_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_x(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被申請人:_x(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下列財產進行訴訟保全:
1、……
2、(寫明財產的位置、數量、金額等情況)
本申請人提供如下擔保:
1、……
2、……
特此申請。
此致
敬禮!
_x人民法院
申請人:_x(簽字或者蓋章)
_年x月x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______市_______貿易公司。
住所:_______市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總經理。
被申請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_____市______區_____大街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董事長。
申請人已就與被申請人之間的購銷合同糾紛案的解決,向你會提交仲裁申請,申請貴會仲裁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返還所欠貨款。根據申請人近日得到的消息證實,被申請人由于長期經營不善,虧損嚴重,已出現變賣車輛、轉移資產,試圖逃避債務的動向。
為確保申請人的經濟利益能在仲裁裁決之后得以順利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及《仲裁法》的有關規定,特向你會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采取仲裁保全措施,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80萬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相應價值之其他財產。如因申請采取仲裁保全措施不當,造成被申請人的經濟損失,則本申請人愿負一切賠償責任。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市____貿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趙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9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_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寧市沿河大道35號
被申請人:武漢新星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1. 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已解除;
2.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 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_年4月份加班費)
6.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 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_年12月25日至20_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 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并于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_年12月25日起至20_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后,由于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于20_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并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_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于20_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附:證據:
1.申請人身份證和被申請人營業執照;
2.勞動合同,調崗協議;
3.工資條復印件;
4、律師代理費收據。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0
申訴人:李__,男,漢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原___公司員工。
被訴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長
請求事項:
1、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__年7月至合同解除時止兩年的星期天加班費7384,元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合計8537元;
2、裁決被訴人支付超時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資30000元;
3、裁決被訴人為申訴人補繳入職以來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
5、被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1998年3月9日入職被訴方,被訴人原為國有企業,公司名稱為廣州市花貓糖煙酒副食品公司,20__年后改制為全員持股的非公有制企業,公司改名為廣州市千佳糖煙酒副食品有限公司。從1998年起,申訴人與公司每年都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協議書》的勞動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簽約的時間分別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__年7月26日、20__年7月17日、20__年7月31日、20__年8月25日。簽約的時間以及合同的相關內容見證據一(協議書6份),約定月工資900元,實際支付工資為1000元見證據二(申訴人的工資存折)。合同約定后,申訴人夜以繼日的為被訴人工作,工作時間從每天的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其余為值班時間。簽約后,申訴人白天的上班時間堅守崗位,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即買菜、做飯、打掃公司辦公室衛生、門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報收發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護公司財產和文件的安全。從入職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__年6月30日止,申訴人沒有請過事假,沒有請過病假,長年累月夜以繼日地在被訴人處干活,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事務干活,沒有任何怨言。但是,20__年6月28日11時左右,被訴人人事保衛部負責人吳小蓮口頭突然通知申訴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離開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訴人第二天找了吳某,并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后來吳因工作忙,沒有對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釋。申訴人后來又找了被訴人總經理馬小姐,因已無協商余地,在申訴人的再三要求下,麥才以書面形式書寫解除申訴人勞動關系的親筆“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經濟效益不好,職工太多,所以減員,真對不起。千佳20__年7月1日”(見證據三)申訴人只好于20__年7月1日10時前離開了公司。但是,事后該公司立即雇請兩名員工承擔申訴人原來一個人干的活。至此,申訴人終于發現,被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的合同還有其他的目的。同時也可以說明,申訴人原來的工作是嚴重超量的,是應該由兩個人來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訴人有理由獲得兩份工資。但令人遺憾的是,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工作已經6年,除了開始領取過加班工資以外,最近四年竟然從來沒有領過加班工資,更沒有領過超時超負荷工作的另外份額的工資,被訴人解除合同的決絕以及對員工權利的漠視,無疑更讓申訴人感到無比的傷感。6年來,申訴人事實上總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計算方法為(365天-10天法定節假日-20天合同約定休假日)÷7_1_6+(30天_3+22天-3法定節假日-10合同約定休假日)÷7_1);法定節假日加班60天(6年_10天/年)。而且只要申訴人上班,那么,晚上申訴人又變成被訴人夜間值班的員工。
申訴人認為,被訴人與申訴人所簽訂的勞動《協議書》除了約定早8晚五的廚房工作以及辦公樓的衛生清潔工作以外,還要求申訴人夜間值班,勞動時間的約定已然達到全天的24小時,而且,值班的工作并不簡單,因為,合同約定申訴人還必須對公司的財產失竊負賠償責任的。因此,合同有關勞動內容和勞動時間的約定,與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的規定相違背,侵害了申訴人法定權利,根據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該約定是無效的.,但是,該約定無效并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有效,申訴人與被訴人簽訂的勞動協議的其他條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關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現被申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締結的勞動合同關系理由不充分,依法應該支付申訴人經濟補償金6500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元;支付申訴人20__年7月至20__年6月兩年96個星期天的加班工資7384元(1000÷26_96_200%),同一時間段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1000÷26_10_300%);被訴人在6年多的時間里,利用《協議書》的非法約定從申訴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應該退還或補償。因為,夜班的約定是違法的,同時也是無效的約定。因此,被訴人利用非法合同條款從申訴人身體力行中獲得的63個月的員工勞務利益,也就成為了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合同約定的利益,屬于不當得利。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的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就損失問題,申訴人決定只要求按照廣州市保安行業的工資標準計算,請求裁令被訴人補償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廣州市社會保險條例》以及其他的相關法規的規定,被訴人還有替申訴人按照實際的月工資補交社會保險金的法定義務,在此也請求裁令被訴人給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以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___
20__年_月__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1
申訴人:姓名,年齡,漢族,出生年月
住所地:
被申訴人:公司名稱
住所地:公司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訴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 元;
2、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元;
3、仲裁費用由被申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此致
某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2
申請人:,男,漢族,1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市X區路號。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路號。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19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1995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19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19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19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
X年XX月XX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___,男,漢族,1969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
______師事務所 律師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北京___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
聯系電話:___
聯系地址:___
仲裁請求
1、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于20_年8月25日作出的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發從20_年8月25日起至裁決生效之日止的工資(按3.5萬元/月計算)和經濟補償金(按照工資的25%計算);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從20_年1月至20_年2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計38.5萬元(按3.5萬元/月計算,共11個月工資)。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于20_年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但在建立勞動關系后直至20_年2月6日,被申請人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平均工資為3.5萬元,故被申請人應當為此另行支付38.5萬元的二倍工資。
20_年8月25日,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違反被申請人勞動人事手冊第12.2.4.3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非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系,并從20_年8月25日起,被申請人停止支付申請人的工資,根據相關法規,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并承擔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責任。
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特申請勞動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4
申 請 人: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被申 請 人:--- 女,漢族 -- 年
申請撤銷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支付經濟補償金爭議一案已經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審理并作出-勞仲案字 第 仲裁決,該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因此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該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一、適用法律不當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載明的合同期限為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18日,仲裁委裁決時的適用的法律條款為:“當事人雙方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適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因此過了試用期”。而事實是該合同約定的固定期限已經超過一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而不是仲裁委認定的不超過一個月,因此仲裁委就當事人雙方試用期限顯屬適用法律不當。
二、違反法定程序
申請人--有限公司于20--年 月-日收到仲裁委的應訴通知書,上面約定仲裁委給予申請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辯期,因此申請人的答辯期最遲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書上卻要求申請人-月-日去開庭,不到庭視為放棄按缺席處理,申請人沒有口頭或書面承諾放棄答辯期,但是仲裁委卻只給了申請人4天的答辯期,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享有當然的答辯權利,這是不容置疑的,有權利就要有實現權利的必要條件,答辯期限是條件之一,必須給予保障,仲裁委這樣明顯顯失公平,沒有保證申請人的`答辯權,同時仲裁委在舉證通知書中給申請人的舉證期限也只給了4天,給申請人調查取證帶來了很大的時間限制。
三、仲裁裁決書認定事實不清沒有證據支持
本案在仲裁過程中,本案被申請人(原審申請人)--年入職并做出納工作這一主張并沒有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這一時間和崗位,其同時向仲裁庭提交關于工作時間的證據只提供了個人銀行卡交易明細,本案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對被申請人(原審案件申請人)提交的關于的工作時間證據真實性及與本案的關聯性均提出異議,但是仲裁委對我方提出的異議未與理睬,并用結論來證明結論(見裁決書第2頁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時間作為本案起始時間,直接影響了本案的裁決結果,對申請人很不公平。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裁決予以撤銷。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有限公司
20--年7月8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姓名(或用人單位名稱) 性別:
地址: 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姓名(或用人單位名稱) 性別:
地址: 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事由:因________(事由)產生爭議,申請調解,
調解請求:
事實與理由:
為此,向___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請依法調解。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日
說明
上述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是當事人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調解填寫的文書格式。企業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應經過如下程序:
(1)申請。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愿意調解的,可以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并填寫《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2)受理。調解委員會接到調解申請后,應征詢對方當事人的意見,對方當事人不愿調解的,應作好記錄,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對方當事人表示愿意調解的,調解委員會應在4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作出受理決定的,應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雙方當事人,辦-理受案手續;作出不受理決定的,應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并告知應向何部門申訴,
對調解委員會無法決定是否受理的案件,可由調解委員會主任決定是否受理。
(3)調解。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后,應當按下列程序進行調解:
①及時指派調解委員對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核實,調查應作筆錄,并由調查人簽名或蓋章;
②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召開有爭議雙方當事人參加的調解會議,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參加調解會議協助調解;簡單的爭議,可由調解委員會指定l-2名調解委員進行調解;
③調解委員會應聽取雙方當事人對爭議事實和理由的陳述,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依照有關勞動法律、法規,以及依照法律、法規制定的企業規章和勞動合同,公正調解;
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協議書應寫明爭議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職務、爭議事項、調解結果及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由調解委員會主任(簡單爭議由調解委員)以及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并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調解協議書一式三份(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委員會各1份);
⑤調解不成的,應作記錄,并在調解意見書上說明情況,由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蓋章,并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調解意見書一式三份(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委員會各1份)。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6
申請人:陳金清,男,漢族,1957年7月28日出生,福建省莆田縣東埔鄉梯吳村西亭17-2號,現住本市高新六路綠港花園5號樓5單元2樓1號。
被申請人:西安高科(集團)新西部實業發展公司 住所:西安市電子一路西段18號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董事長。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委已于20__年9月29日作出(20__)西仲字第2524號受理通知書受理,現增加如下仲裁請求,請依法合并審理: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履行產權登記義務違約金:20__年9月30日至提請仲裁日為39377.7元,提請仲裁日次日起至裁決確定日的違約金數額請仲裁庭依法確定。
2.因前項請求而增加的仲裁費及相關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__年11月14日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為被申請人提供的格式條文。合同約定被申請人將其開發的位于西安高新區長安科技產業園內J區第25幢4單元4層4403號房子出賣給申請人,并約定房屋交付使用后400日內將辦理產權登記須由被申請人提供的
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合同簽訂日,申請人即依約向被申請人支付首付款48374元,并通過中國銀行按揭支付150000元。20__年10月22日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交付房屋,但截至申請人提請仲裁時,被申請人雖經多次請求仍不履行辦理產權登記之義務。
被申請人的前述行為已明顯違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但商品房買賣合同未就此種情形約定違約金,也未確定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現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7號)第十八條以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__]251號)第三項之規定,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一年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請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截至提請仲裁日之違約金39377.7元
[(7.29%_84+7.47%_270+7.2%_23+6.93%_21+6.66%_28+5.58%_26+5.31%_281)_(1+50%)_198374/360]。由于裁決日尚不確定,提請仲裁日后之違約金數額處于變動狀態,該部分違約金以及有關仲裁費用,請仲裁庭依法裁決由被申請人承擔或向申請人支付,以切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西安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7
申請人:西安市碑林區農村信用合作社__路信用分社
住所:西安市__路31號
負責人:劉_ 職務:主任
被申請人:陜西__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__
公司地址:西安市__路1號__大廈6層
申請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請人成為本案被執行人。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曾依據西安市碑林區公證處(20__)西碑證經字第2332號執行證書,于20__年11月3日向碑林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經該院審查,被執行人陜西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陜西省B裝飾實業有限公司均無財產可執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20__)碑執字第20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終結執行并發給申請人債權憑證,示明債權人可以憑此證書隨時申請恢復執行。現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陜西A酒店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在處置其位于西安市__路_號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備時,其股東陜西__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資產折價款,濫用股東權利,對申請人的債權造成了嚴重損害。
20__年11月,程__將位于西安市__路1號的在建工程折價750萬元作為其在被執行人A公司【原A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出資,成為該公司原始股東。20__年1月23日朱__受讓程&&的所有股權成為A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并將該公司更名為陜西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時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__公司受讓原始股東梁__的所有股權和朱__892萬元股權成為該公司控股股東,曾作為實物出資的在建工程也隨之轉到朱__名下。20__年8月12日,陜西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更名為陜西A酒店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股東依然為__公司和朱__。可見,折價750萬的在建工程依然作為注冊資本金而存在。
從20__年開始,__公司與碑林區北沙坡村村委會在廣東雪花新世界聯營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了一系列糾紛,根據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__)陜民一初字第00002號民事判決書和最高人民法院(20__)民一終字第13號民事判決書,雪花新世界項目中的建筑物被折價由__公司受償,由碑林區北沙坡村村委會支付折價款15299910元,其中不動產價值1186.871萬元,已經支付過230萬元。雖然該實物折價款依法由__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受償,但它作為A公司注冊出資的性質一直沒有改變。所以,__公司應立刻將該款項作為注冊資本金交付于A公司,已完成全額出資的股東義務。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而被申請人__公司卻在處置A公司財產時濫用股東權利,將230萬元作為向陽公司注冊資本的折價款據為己有,抽逃出資,惡意逃避債務,侵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基于以上事實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規定(試行)中第80條“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的規定,依法申請追加陜西陜西__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成為本案被執行人,要求其承擔陜西A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對西安市碑林區農村信用合作社__分社的債務。
此致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西安市碑林區農村信用
合作社___路分社
20__年8月_ 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8
請求事項:
1、 要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d2]
2、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包括400元手機補貼在內工資9365.58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2341.40元;
3、 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__年7月17日至__年8月20日期間加班工資6099.32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1524.83元;
4、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超過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按雙倍工資標準另外支付__年8月17日-8月20日計4個工作日的工資2758.64元;
5、 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勞動合同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4983元及50%額外經濟賠償金2491.5元;
6、 要求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工資標準為其繳納__年7月17日至__年8月20日的各項社會保險;
以上共計人民幣29564.27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女士于__年7月17日進入被申請人公司,任國際貿易部經理職位。雙方口頭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月工資15,000元,手機通訊補貼為500元/月。由于被申請人未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未依法支付加班費等,__年8月20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并根據公司要求辦理了交接公司文件、電子文檔等相關手續離開公司。截至今日,被申請人除支付申請人__年7月28日至__年8月5日工資4,500元、100元手機通訊補貼[d3]外,尚未支付其在公司工作期間(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的工資報酬及手機補貼,并且公司一直未依法與女士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未依法支付加班費、未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人提出請求理由如下:
1、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申請人已經按公司要求辦理工作交接,雙方已經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所以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申請人于__年7月17日到崗開始工作,月工資為15,000元,按照被申請人公司規定每月5日支付上月工資,__年8月5日,被申請人支付了申請人__年7月28日至8月5日的工資4500元,但截至今日,被申請人一直拖欠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按照雙方約定月工資15,000元,每月21.75個工作日為標準,申請人日工資為689.66元,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共計13個工作日工資合計8965.58元,另外,根據雙方的約定,被申請人應當每月支付申請人手機通訊補貼500元,但截止今日,被申請人仍然拖欠申請人手機費通訊補貼400元。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資包括通訊補貼在內總額為9365.58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2241.40元。
3、累計平時加班為36.5小時,休息日加班為一天。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申請人為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月21.75個工作日,月工資15,000元,則申請人的小時工資為86.21元,所以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加班費為6099.32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1524.83元。
4、申請人__年7月17日到崗,被申請人應該在__年8月16日前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是截止__年8月20日,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被申請人也沒有向申請人提出及簽訂任何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按雙倍工資標準另外支付__年8月17日至8月20日(計4個工作日)工資2758.64元。
5、根據法律法規,被申請人應當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但是被申請人沒有依法為申請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所以申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及《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勞動合同按北京市平均工資三倍計算的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4983元及50%額外經濟賠償金2491.5元。
6、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公司應該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任何單位不得少繳、不繳、拒繳。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工資標準為其繳納__年7月17日至__年8月20日的各項社會保險。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 請 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9
申請人: ,男, 年 月 日生,漢族,住廣東省____________
住址:
被申請人:廣州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白云區________________X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
5、護理費10000元;
6、住院伙食費2400元;
7、返還押金5000元
以上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事實和理由:
20__年5月9日,被申請人聘請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從事司機兼送貨員的工作,工資加提成約2200元/月。20__年5月10日19時左右申請人駕駛粵A55246號貨車從廣州至高州路段經陽春市,往電白縣沙瑯鎮方向行駛時發生交通事故。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20__年4月6日認定為工傷,20__年4月3日廣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為九級傷殘。
第一次醫療終結時間至20__年2月10日止,第二次醫療期從20__年4月4日起至20__年5月4日止,所有的醫療費都是由被申請人支付了,但從20__年5月直至現在20__年5月30日沒有給申請人支付工資,每次找被申請人要求支付工資時,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寫借條借錢用于平時的生活開支,現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20__年5月至20__年5月30日)由于被申請人沒有給申請人繳納工傷保險費,所以被申請人還要支付申請人工傷保險待遇: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個月);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個月);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2200元/月×2個月);申請人住院、治療10個月都是由申請人老婆進行護理,應該支付護理費10000元(1000元/月×10個月);申請人住院共計80天應該支付住院伙食費2400元(80天×30元/天),被申請人還應該返還押金5000元;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現具申請,請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__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1X年 X月__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0
申請人: ,男, 年 月 日生,漢族,住廣東省____________
住址:
被申請人:廣州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白云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
5、護理費10000元;
6、住院伙食費2400元;
7、返還押金5000元
以上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事實和理由:
20__年5月9日,被申請人聘請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從事司機兼送貨員的工作,工資加提成約2200元/月。20__年5月10日19時左右申請人駕駛粵A55246號貨車從廣州至高州路段經陽春市,往電白縣沙瑯鎮方向行駛時發生交通事故。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20__年4月6日認定為工傷,20__年4月3日廣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為九級傷殘。
第一次醫療終結時間至20__年2月10日止,第二次醫療期從20__年4月4日起至20__年5月4日止,所有的醫療費都是由被申請人支付了,但從20__年5月直至現在20__年5月30日沒有給申請人支付工資,每次找被申請人要求支付工資時,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寫借條借錢用于平時的生活開支,現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20__年5月至20__年5月30日)由于被申請人沒有給申請人繳納工傷保險費,所以被申請人還要支付申請人工傷保險待遇: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2200元/月_8個月);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600元(2200元/月_8個月);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2200元/月_2個月);申請人住院、治療10個月都是由申請人老婆進行護理,應該支付護理費10000元(1000元/月_10個月);申請人住院共計80天應該支付住院伙食費2400元(80天_30元/天),被申請人還應該返還押金5000元;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現具申請,請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__年 _月__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1
申請人:_x,電話:_x,住所:_,郵編:_x
被申請人:_x,住址:_,郵編:__,法定代表:_x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_年9月8日到20_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__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年9月和20_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年9月至20_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x15.28元/小時x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年12月1日至20_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年年終獎2750元。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_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__元;第二個月轉正后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_—09—08日到20_—10—09日工資計20__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_年12月1日至20_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_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_年9月至20_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x15.28元/小時x1.5倍=2567.04)
此致
_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
(簽名或簽章)
x年x月x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2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寧市沿河大道35號
被申請人:武漢新星通信有限公司住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負責人:
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1、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已解除;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__年4月份加班費)
6、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__年12月25日至20__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并于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__年12月25日起至20__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后,由于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于20__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并提升為用服部經理。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__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于20__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3
申訴人:凱,男,漢族,1986年7月19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區
通訊方式:
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區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區
電話:
申請事項 :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4
一、首先要確定所發生的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以及可否直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得以解決
并不是每一個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與單位之間的關系都是勞動關系。所以,一個人在申訴之前一定要認清自己與單位之間關系的性質到底是勞動關系、,還是其他的民事關系。
1、勞動關系及是合法勞動關系,受法律保護。
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責任在于員工。員工要想獲得法律的保護,必須先證明此關系的存在。如果員工對此證明不力的話,將可能導致敗訴。
員工證明與被申訴人之間存在合法的勞動關系的證據有:勞動合同,這是最有效的證據。在沒有的情況下,工資條、銀行工資卡記錄、休假條、交接單,工作證,工作服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養成保存這些東西的習慣。
2、勞務關系不受保護,應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之間的區別對于不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人來說是一個難題。當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向律師咨詢或者到勞動仲裁部門詢問是否立案的方式來確定。如果確定雙方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時就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存在勞務輸出或者輸入關系的話,一定要先區分清哪一種是勞動關系,哪一種是勞務關系。不可把勞務關系誤認為勞動關系。否則必將徒勞無功
(3)如果單位給你打有工資條,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節省時間。
如果單位給你打有工資條時,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單位支付該款項。雖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這屬于勞動爭議,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還是可以直接提起訴訟的,并且如果不過訴訟時效的話,勝訴也不成問題。
可見,在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在申請仲裁時,第一步就是要把握好與單位之間關系的性質,并充分收集和掌握對自己有利的各項證據。只有把握好這一點,才能確定好救濟途徑,才能于仲裁之初不致犯錯,并為下一步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在法律規定的時間期限之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在勞動爭議發生后,勞動者一定要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仲裁委提出書面申請。
雖然這一規定不合理,但在勞動法沒有修改之前,申訴人還是要按照這一規定的要求執行的。超過六十日的話就會喪失實體權利。這樣的話,即使進入訴訟程序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申訴主體的確定
申請勞動仲裁時申訴主體的確定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為申訴人主體,二為被訴人主體。
申訴人主體如果是員工的話,則一定要注意用自己身份證上的名字。當勞動合同上的名字與身份證上的不一致時,要在申請仲裁前到公安機關開一個證明,證明兩個名字是一個人,然后用自己身份證上的名字申請仲裁。否則可能會導致仲裁機關不予受理,或者受理之后即使打贏了官司也無法申請執行的情況。
如果是單位作為申訴人的話,一定要注意用自己的全名,相關名字與公章及工商機關備案一定要一致。
還要注意的一項是無論是誰作為申訴人,被申訴人一定是與自己存在勞動關系的相對方。
四、正確確定申訴請求
申請勞動仲裁時如何確定申訴請求大有大學問
并不是所有的爭議都屬于勞動仲裁受理范圍的,也不是所有的仲裁請求都要能得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支持。比如住房公積金糾紛,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并不受理;社會保險爭議,目前的勞動仲裁機構也是不受理的。那么,申訴人在確定仲裁請求時,就應當知道這些情況。不過,就社會保險爭議糾紛而言,如果你在仲裁時沒有提出來,直接去法院訴訟的話,法院也是不受理的。
針對某些仲裁機構不受理,法院也不直接受理(比如檔案返還)的事項,如果在申請仲裁時沒有請求的話,即使到了法院,法院也不會對該請求審理的。在這種情況下,就要在仲裁時堅持申訴,在仲裁完了之后,再去法院訴訟。因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可以不支持你的申訴請求,但無權剝奪你的請求權。
對于某些仲裁不受理,法院肯定也不受理的案件(比如社會保險案件,目前北京大多數法院并不受理),雖然得不到支持,但也不妨寫上,說不定哪一天就有了突破呢!雖然得不到支持,但這種吶喊也是對中國法治建設的一種貢獻,也算是法治建設的一種推動力量吧!
五、確定申訴請求的統一性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并不是申訴請求提得越多越好。保證申訴請求的充分性只是一個方面,同時對于相互之間相互矛盾、不能兼容的請求,還是選擇其一為好。當然在選擇的時候,要考慮到相關請求的風險、成本、收益、相關的證據構成等等多方面,然后再進行選擇。此選擇的過程,也是一個利益權限衡和風險衡量的過程,可能非專業律師無法完成的。
例如在單位單方解除合同的勞動時,勞動者可能會提出的常規申訴請求為:要求支付所欠的工資,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并支付百分之五十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但你不妨嘗試增加一些申訴請求,譬如要求被申訴人支付一倍的賠償金,如果有拖欠工資的情形存在,可以要求支付所拖欠的工資,并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雖然這樣的請求仲裁機構與法院肯定不會支持,但那又有什么呢!公民的權利都是一點點的爭取過來的。
六、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目前,外地公司在北京開設辦事處、分公司的較多,而這些總公司在當地有往往較多社會關系和較大的影響,而且公司又考慮在北京所招聘的員工多為北京當地生活的員工,一旦發生爭議,這些員工去總公司所在地申請仲裁畢竟有很多的不便,這樣也可以無形中使很多員工自動放棄勞動仲裁。因此,大多數公司在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都會加上“當勞動爭議發生時,由總公司所在地進行管轄”之類的條款或者對此未作約定。
北京市仲裁機關目前的做法是,如果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管轄地的話,則由管轄地的仲裁機關管轄;沒有約定的情況則不受理。但是北京市各級法院對于這種做法并不認同,他們認為,勞動爭議的管轄,以方便員工仲裁為第一原則,因此,他們基于這一原則,認定勞動合同中的管轄條款,屬于一種選擇性的條款,沒有強制性的約束力,員工可以遵守,也完全可以不遵守。這就在實際上形成了一種局面,即這類案件,仲裁機關可能不受理,但是法院肯定受理,兩者間出現了矛盾。
而很多員工是不可能知道這些情況的,所以在發生爭議時,總是心存疑惑,猶豫不定,很多時候會喪失仲裁的有效時機。因此,當發生類似糾紛時,員工應當大膽地從仲裁機關領取不予受理通知書,然后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進行訴訟即可。不用擔心公司的管轄權異議,也不必在意勞動合同中的類似條款。
在這一點上,南方的一些地方做得比較好,如省已明確規定員工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北京應當向他們學習了。
七、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
1、外省、市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駐京辦事機構或分支機構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除了以上案件外,勞動爭議發生在哪個區就由哪個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另外,對于其它情形的管轄,我們作以下說明:
1、內資企業的仲裁受理機關為企業注冊地的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請注意,這里是企業注冊地,而非企業實際經營地,因為在實際中,兩者的地方有時是不同的。
2、外資企業的仲裁受理機關,作為員工,可直接去市仲裁委員會申請即可。當然,這里還有一個是區批準成立的,還是市批準成立的問題,但是這一點對于員工來說,往往難以查對,因此,一旦與外資企業發生爭議后,就直接去市仲裁立案吧,讓單位來提出反證來證明這些,自己沒有必要為此舉證。
八、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1、申訴書
申訴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申訴書》,《申訴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訴人留存;
2、身份證明
申訴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訴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
3、能夠證明與被訴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
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
4、其他材料
申訴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訴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訴人應當提交。如被訴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訴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九、申訴人遞交申訴書后的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條例》的規定,仲裁委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七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并送達當事人。決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內到仲裁委領取《案件受理通知書》,辦理受理手續。決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訴人送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經仲裁委批準決定受理的案件,當事人在辦理受理或應訴手續時預交仲裁費。案件結束后,仲裁費根據案件的處理情況,按照當事人各自實際應當支付的仲裁費數額交納。
接下來就是開庭仲裁了,還可能要進入訴訟程序。如果自己能辦理,就好好準備一下,如果自己不能辦理,就盡早聘請律師為你提供服務。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5
申請人:張__,男,__歲,漢族;職業:品質部主任
工作單位:______X(廣州)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碼:______X,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X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申請變更仲裁請求事項如下:
1、維持原第1項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違法、裁定被申請人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補發給申請人自解除合同之日至重新履行《勞動合同》之日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補繳期間的福利保險、住房公積金。”
2、 維持原第7項(變更后為第2項)請求“裁定被申請人支付安排申請人額外工作內容的部分工資20__年1月至20__年12月)”
3、把原第2項請求“確認被申請人克扣申請人20__年1月至12月的工資20028元的事實,責令被申請人進行補發。(職務補貼500元/月、語言補貼500元/月、技能工資669元/月,合計:1669元/月×12個月=20028元)”變更為第3項“確認被申請人克扣申請人20__年1月至12月的工資20028元、少發2020__年中獎金1669元、克扣2020__年末獎金7206元的事實,責令被申請人進行補發合計:
4、把原第3項請求“確認被申請人欠繳20__年12月至20__年2月社保金的事實;確認社保月繳費基數,20__年度為6047元、20__年度為6866元,責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社保金11993元。”變更為第4項“確認被申請人欠繳20__年12月至20__年2月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重大疾病保險金的事實、欠繳20__年12月至20__年11月生育保險金的事實;確認繳費基數,20__年12月至20__年6月分別為4887.20元、5941.00元、5905.00元、5941.00元、6623.82元、5941.00元、8794.00元;20__年7月至20__年6月為6985元;20__年7月至20__年6月為7565元;責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養老保險金14190元、基本醫療保險金9281元、失業保險金2365元、工傷保險金316元、重大疾病保險金195元、生育保險金1164
5、把原第4項請求“確認被申請人欠繳20__年12月至20__年2月住房公積金;確認公積金月繳費基數,20__年度為6047元、20__年度為6866元,責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住房公積金3271元。”變更為第5項“確認被申請人欠繳20__年1月至20__年2月住房公積金;確認公積金月繳費基數,20__年1月至20__年6月分別為5941.00元、5905.00元、5941.00共 1 頁
元、6623.82元、5941.00元、8794.00元;20__年7月至20__年6月為6985元;20__年7至12月為7565元;責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住房公積金
6、 維持原第6項請求“裁定被申請人以表格形式提交(20__年至20__年)申請人加班費的詳細
計算表及相關出勤記錄、加班單等工資相關證據。”
7、 把原第5項請求“確認加班費計算基數20__年為5569元/月、20__年為6969元/月,確認被
申請人克扣和無故拖欠申請人的加班費7226.2元的事實,責令被申請人進行補發。”變更為第7項“確認加班費計算基數20__年為6866.83元/月、20__年為8266.83元/月,確認被申請人克扣和無故拖欠申請人的加班費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任職經過:20__年11月18日下午面試(約定職位:品質主任、工作內容:‘工程檢查現場品質管理’、待遇:稅后基本開支除外純收入4500元以上)→20__年12月1日入職→20__年1月12日簽訂《勞動合同1》(隱瞞申請人真實工作崗位寫的--行政職員、沒明確工作內容、工資2500元/月--李玲說:“合同只是形式而已,不要在意,待遇和面試談的一樣不會改變。”)→安排申請人本職外工作內容使申請人的工作量達到兩人以上的工作量→一直克扣加班費(克扣已加班工時、加班費×0.7)→隱藏獎金發放記錄(部分獎金通過私人賬號轉入)→欠繳、降低社會保險金繳費基數(以2500元為基數)→欠繳、降低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20__年11月15日員工合同續簽考核評定結果優良→20__年11月30日簽訂《勞動合同2》→20__年1月3日與申請人協商取消加班費(申請人沒同意)→20__年1月起克扣申請人的工資→20__年3月23日起無理取消申請人加班費(免費加班)→20__年12月5日要求申請人做大量制造部的工作(申請人進行了回絕)→20__年12月6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明確工作內容→20__年1月13日克扣申請人年終獎、無事實和法律依據違法辭退申請人。
由以上經過可以看出,被申請人從一開始就在蓄謀增加申請人工作量及勞動強度和變相強迫申請人加班等侵犯申請人的合法利益;被申請人的行為目的在于逃避支付勞動報酬,已形成嚴重逃避支付勞動報酬的逃匿犯罪行為和嚴重違法辭退的行為。被申請人身為日資企業在釣-魚-島爭端的敏感時期毫無顧忌的做出如此嚴重的違法行為,實在是過分囂張。應當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請貴仲裁委進行從重仲裁。
此致
__X市__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__X
20__年 3 月 21 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6
仲裁申請書格式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被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
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年XX月XX日
附:一、申請書副本X份(按被申請人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份;
三、其他材料份。
仲裁申請書寫提要
(僅供參考)
一、申請人在書寫申請書時,應使用鋼筆、毛筆或者打印。
申請書由正本和副本組成,副本份數應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由仲裁委員會送達被申請人。
二、“請求事項”是申請人請求仲裁委員會解決勞動爭議的具體事項,即申請人所達到的目的和要求。
申請人應明確地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的目的和具體要求事項,如要求履行勞動合同、要求撤銷處理決定等。
并要寫明申請人對解決勞動爭議所提出的具體主張,如責令被申請人補發工資××元、責令被訴人賠償經濟損失××元等。
請求事項應當寫得明確、具體、合法、相對固定。
即應當“四要四不要”:一要明確,不要含糊;二要具體,不要籠統;三要合理、合法,不要提無理要求;四要相對固定,不要任意變換。
對請求事項,在申請時要慎重,周密考慮,力求周到,沒有遺漏。
在立案后,對請求事項確有不實、不全、不確切之處,可以在規定期限內變更或者提出新的請求。
此外,如有必要申請部分裁決(即先行給付)的,應作為獨立的一項請求提出來。
如在立案后才提部分裁決,則應另寫申請書。
三、“事實與理由”是申訴書的主體部分,是內容的重點,也是向仲裁委員會提出請求事項的根據。
(一)事實
是指雙方爭議的事實或者被訴人侵權的事實及其證據。
案情事實的具體內容,包括:(1)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2)爭議的發生、發展過程;(3)爭執的焦點和具體內容;(4)被訴人應承擔的責任。
如申訴人自己也有一定責任,亦應提及,不能把過錯完全推給被訴人。
敘述事實應當“六要六不要”:一要和請求事項一致,不要相互矛盾;二要寫得具體清楚,不要抽象空洞;三要實事求是,不要夸大縮小;四要把關鍵情節交待清楚,不要含糊其詞;五要有理有據,不要捕風捉影;六要心平氣和地擺事實,不要刻薄挖苦。
事實必須有證據來證實。
所謂證據,就是證明所敘述事實的真實性、可靠性的依據。
它決定著仲裁的勝負。
對證據的要求是:(1)要列舉證據名稱和內容,證明何事;(2)要說明證據的來源和可靠程度;(3)要寫明證人的姓名、職業、住所,請予調查;(4)要提交證據原件或者復印件。
一般是先提交復印件或者抄件,到開庭時才提交原件。
對證據的書寫一般是在敘述事實時就隨著列舉證據。
可在敘述事實中,用括號加以注明,這樣節省筆墨。
也可在敘述事實之后,單列一段來交待證據。
(二)理由
在講清楚事實之后,應概括地分析爭議的性質、危害、結果及責任,同時提出請求事項所依據的法律條款,以論證請求事項的合理、合法。
理由,包括兩方面:一是認定案件事實的理由:二是提出法律根據的理由。
引用法律條文要全面、具體,應引到條、款、項,不能只引條。
書寫理由應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講道理,不要強詞奪理;二要提供證據,不要空口無憑;三要有針對性地引用法律條款,不要沒有法律根據。
理由的書寫,例如:“綜上所述(分析說明爭議的性質、過錯及危害后果),根據法第×條第×款的規定(說明被申請人應負的責任),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以實現請求事項。
如果案情比較簡單,事實和理由可以合寫,不用分段處理。
四、書寫申請書應注意的問題
1、實事求是,分清是非。
應堅持實事求是,嚴格忠于事實真相,不編造、不夸大、不縮小,不得將道聽途說、查無實據的材料寫進申訴書。
在實事求是地敘述案情事實的基礎上,還要闡明道理,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分析被訴人的行為是否侵權違法,有何過錯,根據事實和法律被訴人應負什么責任,應負多大責任等。
2、有法可依,以理服人。
要堅持擺事實、講道理,堅持以理服人,而不能謾罵攻擊,以勢壓人。
特別要注意以法律作為依據,注意準確恰當地援引法律條文進行論證,闡明自己主張的合法性,以求得仲裁庭的認同。
在引用法律上要注意防止牽強附會,亂引錯引,更不能斷章取義。
3、層次分明,詳略得當。
應高度重視表述的條理性、層次性以及內容詳略的安排。
全篇的結構要按照固定的格式,有次序地展開,不得前后顛倒或者相互混淆。
陳述案情事實要線條清晰,或是按爭議發生、發展的順序,按時間先后來寫;或是先交代爭議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爭議標的的情況,再寫爭議的原因與焦點等等。
在內容安排上還要做到突出重點,詳略得當。
關鍵性的問題要說清說透,枝節問題、次要問題則可寫得概略一些。
切忌關鍵性問題沒有說清楚,與案件無關或者關系不大的內容又說得過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新法還在舉證方面作出傾向于勞動者的規定,除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外,考慮到用人單位掌握和管理著勞動者的檔案等材料,又特別規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不提供的應承擔不利后果。
此外,新法縮短了仲裁審理時限。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7
申請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
住 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和電報號碼)
此致
成都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蓋章或簽名)
年 月 日
注:1、申請人或被申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 單位、電話等;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電話等。
2、事實、理由和證據空格不夠時,可增加中頁。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8
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仲裁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電話號碼等。當事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清楚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這些基本情況應當按照申請人、被申請人的順序寫出。當事人如果委托了律師或其他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的,還應當寫明律師或其他代理人的情況。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因為仲裁法規定:
仲裁申請人對自己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所以申請人在提出仲裁請求的同時,還應當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以便仲裁委員會核實與調查,及時作出裁決。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9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0
申請人:張__,男,1__X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湖南省__市__號,身份證號:x5211____2__X。
代理人:姚__ 北京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____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__經濟技術開發區__號,電話:__31-x4______
聯系人:劉__ 聯系電話:13__x31____
法定代表人:羅__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x234元(自____年x月至__x2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__x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__2x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____年x月至__x2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____年x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__x元。進入公司后,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簽為由推脫,之后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__x2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并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后,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復,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__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__
__x年三月十九日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1
申訴人:__,男,漢族,198_年_月_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__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__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__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__年2月致20__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_年2月__應聘到四川_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__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__年3月__被四川_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__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__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__]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__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__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__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