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通用29篇)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訴人:凱,男,漢族,1986年7月19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區
通訊方式:
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區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區
電話:
申請事項 :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X凱應聘到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__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凱被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X凱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 致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xx年x月26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___,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鎮油坊村2組13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______有限公司______車身廠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822_____
被申請人:十堰市__勞務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 電話: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5100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20__年——20__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 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20__年2月被十堰____勞務公司派遣到______車身廠工作,20__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___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 訴 人:(姓名)___ 性別:_ 民族:_
出生:19__年_月_日 原籍:__
現住址:___(寫現在你居住的地址)聯系電話:13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 性別:_ 民族:_
出生:19__年_月_日 原籍:__
現住址:___(寫現在你居住的地址)聯系電話:13______
被 訴 人:______(寫營業執照里的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
地 址:____________
聯 系 電話:13_______
仲裁請求:
1、請求被訴人立即支付20__年2月至20__年12月份應付未付二倍工資___元給申訴人。
2、請求被訴人立即支付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____元給申訴人(賠償金=經濟補償金×2)給申訴人。
3、請求被訴人支付20__年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延長工作時間和法定休假節日加班和未享受帶薪年休的勞動報酬____元及經濟補償金____(上述金額)元×50%=____元給申訴人。(詳見附表)。
4、請求被訴人立即支付代通知金____元(代通知金=上個月工資)給申訴人。
5、請求被訴人立即按相關的法律法規幫我補繳20__年__月至今的社保
裁令被訴人一次性支付上述請求共______元給申訴人并補繳申訴人20__年入職至今的社保。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自20__年_月_日進入被訴人處工作,從事__工作。被訴人沒有與申訴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口頭約定工資為6000元,每月工資被訴人分兩次發放,在存折里發放工資__元,余下的4000元工資在財務簽領。自入職以來被訴人沒有依法為我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按相關規定單位要代扣代繳),在被訴人處工作每月休息4天,每天工作_小時,連法定節假日(法定節假日包括新年1日、春節3日、清明1日、勞動1日、端午1日、中秋1日、國慶3日)也要工作,但被訴人從沒支付過加班費,而且在20__年在沒得到我同意的情況下不安排我休年休假,也沒在年尾支付我年休假工資報酬。
申訴人從20__年_月_日進入被訴人處工作后,并沒有嚴重違反被訴人的規章制度,在20__年12月31日后也沒有找我補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我很失望(注: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方吃虧,也是案件的轉折點,所以立場一定要堅定:被訴人是在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開除我的),現在被訴人又無故解除申訴人,被訴人也沒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訴人或額外支付申訴人一個月工資,解除時被訴人還拒支付申訴人賠償金。
根據我國勞動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被訴人應支付申訴人如下經濟賠償金:
1、20__年2月至20__年12月份二倍工資待遇差額:____元/月×11個月=____元;
2、被訴人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____元/月×__個月×2倍=____元;
3、加班費:__元/天×__天=____元(月平均工資____元,每月按20.83天法定上班時間計算日工資;每月上班__天,即每月加班_天,上班共__個月,加班共計__天)及額外經濟補償金____元(上述金額)×50%=____元。
4、代通知金:上個月的工資____元;
5、補繳20__年__月至今的社保。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__,男,19__年X月__日出生,漢族,住__市__X區__路__X號。
被申請人__X有限公司,住所__市__區__X路__X號。 法定代表人__X,__X有限公司董事長。
申請事項:
1、請求強制執行__勞人仲裁字[____]第__X號仲裁裁決書,即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____X元人民幣,支付失業金損失______元人民幣,帶薪年休假工資____元人民幣。以上共計______元人民幣。
2、請求要求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3、本案執行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勞動關系發生爭議一案,____年__月__日__X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__勞人仲裁字[____]第__X號裁決,確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____X元人民幣,支付失業金損失____X元人民幣,帶薪年休假工資____元人民幣。以上共計____X元人民幣。現在該仲裁裁決已經生效。申請人曾多次向被申請人提出要求其履行上述申請。但被申請人拒不履行,同時也不給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
證明》以至申請人至今社保無法續保。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貴院強制執行該裁決。
此致
__X市__X區人民法院
附:本申請書1份。
年月 日 申請人: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王X,女,漢族,__年10月29日生,住址:__省__市,電話:
被申請人:____X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__ 地址:__x市長安區東二環,電話:
請求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__x年12月起__x年2月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各項社會保險。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的11月至2月份工資共計7000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付的雙倍工資共計21400元整。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20__元整。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__x年12月27日應聘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職位為會計,試用期一個月,x__年1月27日經公司實際負責人董X__意轉正,并注明轉正后工資為前三個月1800/月,其后工資為20x__月,工資發放形式為轉賬支付,每月月末發上個月工資。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為申請人繳納相關社會保險。
申請人入職后工作兢兢業業,獲得了公司肯定,但在__x年下半年由于未能及時回收工程款造成公司財務緊張等原因,被申請人從11月份開始拖欠申請人工資,申請人于是在__x年初提出辭職,在向公司負責人董__提出辭職并討要工資時均被其以公司沒錢、若辭職需等招到新的會計后辦理完交接等等理由拖延,故申請人又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到__x年2月底,現被申請人財務狀況改善但仍未惡意拖欠申請人的工資。
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應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賠償申請人自入職第二個月起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同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也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申請人因被申請人原因提出辭職,亦符合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法律規定。因此申請人請求貴委依法支持相關請求,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x長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李__,男,漢族,19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住________。被申請人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X,董事長(總經理)。
聯系電話:0531-________X。
仲裁請求:
一、裁決被申請人支付自____年X月至____年X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兩倍工資之一倍;
二、裁決被申請人給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____元(或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____元);
三、裁決被申請人按基本工資標準補發20__年2月、3月、9月工資、20__年2月工資共計____元;
四、裁決被申請人補發自20__年X月至20__年X月的節日加班費及雙休日加班費____元;
五、裁決被申請補發自20__年X月至20__年X月的帶薪年休假工資____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20__年X月入職被申請人處工作,擔任____一職,直至____年X月X日被申請人才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____年X月X日,在申請人從未表示離職的情況下,被申請人通知申請人辦理工作交接及離職手續,違法解除了勞動合同。因此,申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起勞動仲裁,懇請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濟南市__區勞動爭議仲裁委
申請人:
年月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訴人:凱,男,漢族,1986年7月19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區
通訊方式:
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區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區
電話:
申請事項 :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訴人:凱,男,漢族,1986年7月19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區
通訊方式:
代理人;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__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區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__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區
電話:
申請事項 :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__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__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__年2月致20__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_年2月X凱應聘到四川_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__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__年3月凱被四川_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__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__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__]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__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X凱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__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 致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__年x月26日
附: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2份
2、《證據清單》一份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9
申 請 人: __
地 址: __
法定代表人: __x
被申 請 人:__x 女,漢族 __ 年
申請撤銷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支付經濟補償金爭議一案已經由__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審理并作出x勞仲案 第仲裁決,該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因此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該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一、適用法律不當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載明的合同期限為__年 月 日至__年月18日,仲裁委裁決時的適用的法律條款為:“當事人雙方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適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因此過了試用期”。而事實是該合同約定的固定期限已經超過一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而不是仲裁委認定的不超過一個月,因此仲裁委就當事人雙方試用期限顯屬適用法律不當。
二、違反法定程序
申請人__有限公司于__年月x日收到仲裁委的應訴通知書,上面約定仲裁委給予申請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辯期,因此申請人的答辯期最遲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書上卻要求申請人x月x日去開庭,不到庭視為放棄按缺席處理,申請人沒有口頭或書面承諾放棄答辯期,但是仲裁委卻只給了申請人4天的答辯期,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享有當然的答辯權利,這是不容置疑的,有權利就要有實現權利的必要條件,答辯期限是條件之一,必須給予保障,仲裁委這樣明顯顯失公平,沒有保證申請人的答辯權,同時仲裁委在舉證通知書中給申請人的舉證期限也只給了4天,給申請人調查取證帶來了很大的時間限制。
二、仲裁裁決書認定事實不清沒有證據支持
本案在仲裁過程中,本案被申請人(原審申請人)__年入職并做出納工作這一主張并沒有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這一時間和崗位,其同時向仲裁庭提交關于工作時間的證據只提供了個人銀行卡交易明細,本案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__x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對被申請人(原審案件申請人)提交的關于的工作時間證據真實性及與本案的關聯性均提出異議,但是仲裁委對我方提出的異議未與理睬,并用結論來證明結論(見裁決書第2頁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時間作為本案起始時間,直接影響了本案的裁決結果,對申請人很不公平。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裁決予以撤銷。
此致
__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x有限公司
__年7月8日
附件:裁決書復印件一份
通知復印件一份
應訴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舉證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___,男,漢族,1969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
______師事務所 律師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北京___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
聯系電話:___
聯系地址:___
仲裁請求
1、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于20_年8月25日作出的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發從20_年8月25日起至裁決生效之日止的工資(按3.5萬元/月計算)和經濟補償金(按照工資的25%計算);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從20_年1月至20_年2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計38.5萬元(按3.5萬元/月計算,共11個月工資)。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于20_年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但在建立勞動關系后直至20_年2月6日,被申請人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平均工資為3.5萬元,故被申請人應當為此另行支付38.5萬元的二倍工資。
20_年8月25日,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違反被申請人勞動人事手冊第12.2.4.3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非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系,并從20_年8月25日起,被申請人停止支付申請人的工資,根據相關法規,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并承擔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責任。
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特申請勞動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 姓名 __ 性別 女 年齡 __ 民族 漢
住址 上海市__X
電話 __ 郵編 __
被申請人1:單位名稱 上海市__ 電話 __
法定住所 上海市__ 郵編 __
法定代表人 __ 性別 女 職務 總經理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20__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待通知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4000元
3.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工作期間公積金(20__年9月至20__年6月)
4.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20__年6月各類養老保險
5.裁決被申請人賠償從20__年9月至20__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資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決被申請人退回申請人過失單扣款9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__年9月8日正式進入被申請人上海市__公司上班,擔任會計主任一職。并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由于__公司財務內控制度薄弱,前任財務人員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財務報表,也未完善保存財務歷史資料,給申請人的后續財務工作帶來極大困難,并在此期間因公司快速發展,連鎖門店由20__年9月的9家店鋪增長為20__年6月的23家店鋪,全部店鋪及貨物供應鏈的財務工作都由申請人所在的團隊負責,而在整個發展期間團隊工作人員未增加一人,申請人在此工作期間兢兢業業,每天都于晚上10點后離開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強大的工作量給申請人的身體及精神帶來極大的疲憊及壓力,身心一直處于緊繃狀態。因此出現上班遲到現象,遲到時間為1分鐘,2分鐘等。
20__年6月1號被申請人因申請人遲到累計四張過失單,被申請人在員工手冊中規定累計三張過失單可將員工開除為理由,將申請人開除,雙方在20__年6月1日晚8點至12點協商及談判,被申請人同意支付賠償金為半個月工資,并誘騙申請人在自愿離職書上簽字,于20__年6月10日將款打入申請人工資卡內,申請人查詢后金額不符,于20__年6月15日至19日期間與被申請人交涉,被申請人拒絕支付相應的金額,拒絕再交涉。
基于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上海市__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2
申請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
住 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和電報號碼)
此致
成都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蓋章或簽名)
年 月 日
注:1、申請人或被申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 單位、電話等;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電話等。
2、事實、理由和證據空格不夠時,可增加中頁。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焦__,女,__x年6月20日出生,漢族,現住__省__市__路5號
被申請人核工業第七研究設計院。地址:__市__區并__路西一巷五號。
法定代表人 劉__ 院長。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辦理移轉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手續至__市某建筑設計院,并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一萬元。
2、 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仲裁費用和律師代理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原系被申請人員工,__x年大學畢業分配至被申請人處,工作兢兢業業。__x年4月,申請人因事請假外出,正值非典高發期,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違反法定程序將申請人除名,致使申請人無法上班。至今該除名決定申請人也從未見過。由于申請人無除名決定,導致申請人的權利無法行使。申請人在外漂泊,由于沒有人事檔案、社會保險,無單位接收,工作沒有著落,給申請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的移轉手續,但是被申請人卻提出種.種無理條件,甚至提出數萬的高價作為交換條件,無理扣押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現申請人已在__市某建筑設計院找到工作,急需辦理人事檔案及社會保險的移轉手續。根據《勞動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被申請人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系,理應及時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的移轉手續,給申請人造成經濟損失,也應當依法予以賠償。為此,特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請貴委裁決被申請人辦理移轉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手續至__市建筑設計院,并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市__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焦__
__x年七月十九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__X,男,漢族,1__X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__X市__X區__X路__X號。聯系電話:______。
被申請人: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__X路__X號。電話:__X。
法定代表人:__X 職務:__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_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__年6月至20__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__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1995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__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
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__年6月至20__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__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__年6月至20__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_1.5倍_3個小時_4周_12個月_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_2倍_8個小時_3天_12個月_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于__年__月__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__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X(簽名)
年 月 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__x,男,漢族,____年x月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x,住唐山市________,電話______x
被申請人:河北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______x
法定代表人:__x電話:______x
申請要求
1、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七個月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2、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九個月醫療補助費(以最后勞動能力鑒定為準);
3、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
4、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
5、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保險并辦理相關手續;
6、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醫療費用。
事實和理由
__年9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任外聘工長職務,月工資3950元。__x1年9月18日,申請人患腦出血住院治療;__x1年10月18日,申請人出院回家繼續治療。現因申請人患病較重,被申請人單方面解除了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被申請人從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正式勞動合同,也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項社會保險,因此應承擔各項責任。
第一,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三年有余,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同時,被申請人違反《勞動合同法》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之規定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綜上,共計七個月。
第二,申請人因患病較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被申請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九個月的工資作為醫療補助(以最后勞動能力鑒定為準)。
第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超過一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之規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應以書面形式確立。但被申請人至今未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支付雙倍工資。
第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三個月。因申請人__x1年9月18日住院治療,所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系在__x1年12月18日之后才能解除,但被申請人只支付了__x1年9月份之前的工資,應將剩余工資支付給申請人。同時,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履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義務,故應按該條之規定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綜上,共計三個半月。
第五,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不單位應為每位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任何的社會保險,所以應為申請人補交。
第六,《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等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醫療保險,這導致申請人無法享受相關的醫保待遇。鑒于被申請人存在重大過錯,其承擔這部分費用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嚴重侵犯了申請的合法權益,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貴委員會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訴請,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唐山市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6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年XX月XX日
附:一、申請書副本X份(按被申請人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份;
三、其他材料份。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7
申請人:__-x,聯系電話:__-__
案號:__-x
案由:__-__
申請事項:
貴會受理申訴人__-__訴被訴人__-__仲裁案件。為查清本案事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證人__-x、__-x出庭作證,證明如下事實:1、__-__;2、__-__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附證人身份證復印件x份。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8
申請人:_,男,_年_月_日生,漢族,住廣東省______
住址:
被申請人:廣州___有限公司,
地址:白云區________x
法定代表人:_電話:____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
5、護理費10000元;
6、住院伙食費2400元;
7、返還押金5000元
以上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事實和理由:
20_年5月9日,被申請人聘請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從事司機兼送貨員的工作,工資加提成約2200元/月。20_年5月10日19時左右申請人駕駛粵A55246號貨車從廣州至高州路段經陽春市,往電白縣沙瑯鎮方向行駛時發生交通事故。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20_年4月6日認定為工傷,20_年4月3日廣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為九級傷殘。
第一次醫療終結時間至20_年2月10日止,第二次醫療期從20_年4月4日起至20_年5月4日止,所有的醫療費都是由被申請人支付了,但從20_年5月直至現在20_年5月30日沒有給申請人支付工資,每次找被申請人要求支付工資時,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寫借條借錢用于平時的生活開支,現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20_年5月至20_年5月30日)由于被申請人沒有給申請人繳納工傷保險費,所以被申請人還要支付申請人工傷保險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2200元/月x8個月);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600元(2200元/月x8個月);
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2200元/月x2個月);申請人住院、治療10個月都是由申請人老婆進行護理,應該支付護理費10000元(1000元/月x10個月);申請人住院共計80天應該支付住院伙食費2400元(80天x30元/天),被申請人還應該返還押金5000元;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現具申請,請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敬禮!
_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_年x月_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9
申請人:,男,漢族,1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市X區路號。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路號。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19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1995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19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19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19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
X年XX月XX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0
申訴人:__,男,漢族,198_年_月_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__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__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__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__年2月致20__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_年2月__應聘到四川_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__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__年3月__被四川_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__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__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__]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__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__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__年7月26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1
申請人:姓名(或用人單位名稱) 性別:
地址: 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姓名(或用人單位名稱) 性別:
地址: 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事由:因________(事由)產生爭議,申請調解,
調解請求:
事實與理由:
為此,向___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請依法調解。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日
說明
上述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是當事人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調解填寫的文書格式。企業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應經過如下程序:
(1)申請。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愿意調解的,可以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并填寫《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2)受理。調解委員會接到調解申請后,應征詢對方當事人的意見,對方當事人不愿調解的,應作好記錄,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對方當事人表示愿意調解的,調解委員會應在4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作出受理決定的,應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雙方當事人,辦-理受案手續;作出不受理決定的,應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并告知應向何部門申訴,
對調解委員會無法決定是否受理的案件,可由調解委員會主任決定是否受理。
(3)調解。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后,應當按下列程序進行調解:
①及時指派調解委員對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核實,調查應作筆錄,并由調查人簽名或蓋章;
②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召開有爭議雙方當事人參加的調解會議,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參加調解會議協助調解;簡單的爭議,可由調解委員會指定l-2名調解委員進行調解;
③調解委員會應聽取雙方當事人對爭議事實和理由的陳述,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依照有關勞動法律、法規,以及依照法律、法規制定的企業規章和勞動合同,公正調解;
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協議書應寫明爭議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職務、爭議事項、調解結果及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由調解委員會主任(簡單爭議由調解委員)以及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并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調解協議書一式三份(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委員會各1份);
⑤調解不成的,應作記錄,并在調解意見書上說明情況,由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蓋章,并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調解意見書一式三份(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委員會各1份)。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2
反申請人:某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地 址:某某某工業園
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反申請人:某某某,女 公民身份證號:
戶籍地址:
常住地址:
聯系電話:
仲裁請求:
1、被反申請人依法補償因其自動離職給反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4235.5元。
2、被反申請人立即到反申請人處,補辦離職交接手續,以免損失繼續擴大和滋生其它糾紛。
事實和理由:
被反申請人于20__年9月28日與反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并于同年10月5日報到上班,被安排在反申請人開發部從事針車工作。20__年初,被反申請人無故曠工,雖經多次聯系依然不斷推脫不來上班,最后反申請人不得不在15天后確認其為自動離職。
被反申請人由于無故曠工,乃至最后自動離職,使反申請人蒙受如下直接經濟損失:
1、其個人領用的生產工具全部丟失,經濟損失211.8元;
2、 其領用的已裁剪待加工材料全部無法尋找,只好重新補制,經濟損失1291.7元;
3、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丟失導致版師不得不在周末連續加班20個小時重新開版,為此公司需要額外支付該版師1440元的加班費(該版師小時工資36元,利用周六和周日連續加班共計20小時,加班費=36元/小時_20小時_2=1440元)。
4、 其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丟失導致樣品周期延誤,反申請人不得不安排其他人員加班趕制,并額外支付加班費1092元(替代人員的小時工資為12元,累計夜間加班5次,共計10小時;周末加班4天,共計38小時,加班費=12元/小時_10小時_1.5+12元/天_38小時_2=1092元)
5、 其個人借款兩次,共計200元。
針對被反申請人的行為,依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反申請人的規章制度,被反申請人應當賠償反申請人直接損失4235.5元。
被反申請人給反申請人造成的其它損失:由于被反申請人的行為突然,致使反申請人即使采取必要的彌補措施,最終還是導致樣品交納給客戶的時間被延誤了整整一周,這使反申請人的信譽受到極大的影響。對此,反申請人將保留繼續申訴的權利。
此致
某某某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某某某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3
申訴人:_,男,漢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_,_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_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_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_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_年2月致20_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年2月_應聘到四川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_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_年3月_被四川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_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_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_〕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_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_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敬禮!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_年7月26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4
申請人:陳金清,男,漢族,1957年7月28日出生,福建省莆田縣東埔鄉梯吳村西亭17-2號,現住本市高新六路綠港花園5號樓5單元2樓1號。
被申請人:西安高科(集團)新西部實業發展公司 住所:西安市電子一路西段18號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董事長。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委已于20__年9月29日作出(20__)西仲字第2524號受理通知書受理,現增加如下仲裁請求,請依法合并審理: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履行產權登記義務違約金:20__年9月30日至提請仲裁日為39377.7元,提請仲裁日次日起至裁決確定日的違約金數額請仲裁庭依法確定。
2.因前項請求而增加的仲裁費及相關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__年11月14日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為被申請人提供的格式條文。合同約定被申請人將其開發的位于西安高新區長安科技產業園內J區第25幢4單元4層4403號房子出賣給申請人,并約定房屋交付使用后400日內將辦理產權登記須由被申請人提供的
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合同簽訂日,申請人即依約向被申請人支付首付款48374元,并通過中國銀行按揭支付150000元。20__年10月22日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交付房屋,但截至申請人提請仲裁時,被申請人雖經多次請求仍不履行辦理產權登記之義務。
被申請人的前述行為已明顯違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但商品房買賣合同未就此種情形約定違約金,也未確定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現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7號)第十八條以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__]251號)第三項之規定,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一年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請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截至提請仲裁日之違約金39377.7元
[(7.29%_84+7.47%_270+7.2%_23+6.93%_21+6.66%_28+5.58%_26+5.31%_281)_(1+50%)_198374/360]。由于裁決日尚不確定,提請仲裁日后之違約金數額處于變動狀態,該部分違約金以及有關仲裁費用,請仲裁庭依法裁決由被申請人承擔或向申請人支付,以切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西安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5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5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20_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20_年2月26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20_年2月22日終止,其中20_年2月23日至20_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20_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場調度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20_年8月15日至20_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于20_年3月6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場調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_年月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于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并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X
__年X月_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6
申請人:
所在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電傳:
傳真: 電報號碼:
被申請人:
所在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電傳:
傳真: 電報號碼:
案由:(寫明爭議案件的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要求仲裁解決的具體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要求寫明:1?當事人之間爭議的由來、發生、發展的經過;2?當事人之間權益爭議的具體內容和焦點;3?實事求是地說明被訴人應承擔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員會
附:1?證據
2?本申請書副本____份
申請人:
年 月 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7
申請人:___,男,漢族,1969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
______師事務所 律師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北京___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
聯系電話:___
聯系地址:___
仲裁請求
1、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于20__年8月25日作出的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發從20__年8月25日起至裁決生效之日止的工資(按3.5萬元/月計算)和經濟補償金(按照工資的25%計算);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從20__年1月至20__年2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計38.5萬元(按3.5萬元/月計算,共11個月工資)。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于20__年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但在建立勞動關系后直至20__年2月6日,被申請人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平均工資為3.5萬元,故被申請人應當為此另行支付38.5萬元的二倍工資。
20__年8月25日,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違反被申請人勞動人事手冊第12.2.4.3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非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系,并從20__年8月25日起,被申請人停止支付申請人的工資,根據相關法規,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并承擔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責任。
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特申請勞動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朝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申請人(簽字):___
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8
申請人:姓名,男,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省--市--縣--鄉--村--號,身份證號碼:---------------。
被申請人:--------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0755------。
申請事項:
1、責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所拖欠的---年--月份工資--元,逾期支付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元,小計--元;
2、責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元。
3、責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所拖欠的--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加班工資--元,以及逾期支付加班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元,小計--元;
4、責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應由被申請人依法為申請人交納的社保費用--元。
以上合計人民幣-----元。
事實與理由:
(寫明事實及主張依據等)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無視申請人作為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等相關勞動法規,現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提出上述申請事項,請求仲裁委支持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9
請求事項:
1、 要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d2]
2、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包括400元手機補貼在內工資9365.58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2341.40元;
3、 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__年7月17日至__年8月20日期間加班工資6099.32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1524.83元;
4、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超過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按雙倍工資標準另外支付__年8月17日-8月20日計4個工作日的工資2758.64元;
5、 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勞動合同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4983元及50%額外經濟賠償金2491.5元;
6、 要求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工資標準為其繳納__年7月17日至__年8月20日的各項社會保險;
以上共計人民幣29564.27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女士于__年7月17日進入被申請人公司,任國際貿易部經理職位。雙方口頭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月工資15,000元,手機通訊補貼為500元/月。由于被申請人未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未依法支付加班費等,__年8月20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并根據公司要求辦理了交接公司文件、電子文檔等相關手續離開公司。截至今日,被申請人除支付申請人__年7月28日至__年8月5日工資4,500元、100元手機通訊補貼[d3]外,尚未支付其在公司工作期間(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的工資報酬及手機補貼,并且公司一直未依法與女士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未依法支付加班費、未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人提出請求理由如下:
1、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申請人已經按公司要求辦理工作交接,雙方已經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所以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申請人于__年7月17日到崗開始工作,月工資為15,000元,按照被申請人公司規定每月5日支付上月工資,__年8月5日,被申請人支付了申請人__年7月28日至8月5日的工資4500元,但截至今日,被申請人一直拖欠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按照雙方約定月工資15,000元,每月21.75個工作日為標準,申請人日工資為689.66元,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共計13個工作日工資合計8965.58元,另外,根據雙方的約定,被申請人應當每月支付申請人手機通訊補貼500元,但截止今日,被申請人仍然拖欠申請人手機費通訊補貼400元。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資包括通訊補貼在內總額為9365.58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2241.40元。
3、累計平時加班為36.5小時,休息日加班為一天。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申請人為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月21.75個工作日,月工資15,000元,則申請人的小時工資為86.21元,所以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加班費為6099.32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1524.83元。
4、申請人__年7月17日到崗,被申請人應該在__年8月16日前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是截止__年8月20日,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被申請人也沒有向申請人提出及簽訂任何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按雙倍工資標準另外支付__年8月17日至8月20日(計4個工作日)工資2758.64元。
5、根據法律法規,被申請人應當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但是被申請人沒有依法為申請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所以申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及《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勞動合同按北京市平均工資三倍計算的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4983元及50%額外經濟賠償金2491.5元。
6、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公司應該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任何單位不得少繳、不繳、拒繳。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工資標準為其繳納__年7月17日至__年8月20日的各項社會保險。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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