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兒童改名申請書(通用3篇)
未成年兒童改名申請書 篇1
尊敬派出所:
我女兒,出生于xx年xx月xx日,今年xx歲,系學生。家住。女兒出生時家人給他歡歡,但在出生后至今的十多年時間里,使用“ ”一名,帶來了諸多不便,因為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因在日常的生活、學習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這些情形都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引來諸多的煩惱。現決定將“ ”更名為“ ”。
謹請批準為盼,本人深表感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父親:
母親:
20xx年xx月xx日
未成年兒童改名申請書 篇2
公安局xx派出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現有我兒黃(現用名),男,漢族,20xx年7月5日出生于xx市婦幼保健院(附《出生醫學證明》,編號:M復印件)。由于當時起名草率,遇到附近有重名的情況,容易引起混淆,給正常的生活、入學帶來許多不便,現正式以書面形式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黃申請,望予變更登記。 特此申請。
申請人:
父親:
母親:
20xx年x月x日
未成年兒童改名申請書 篇3
尊敬的各位領導:
您好!
本人現用名高,女,滿族,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我清楚地知道,這申請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對此我表示歉意。改名陳述理由如下:因本人父母(父親:高,母親:白)離婚,本人要求本人姓氏隨母姓,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高更改為白,現二代身份證已經丟失,特借此補辦身份證的機會改名,申請改名為白,望重新開始新的人生。本人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但愿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改名意愿!謹請領導批準為盼,本人深表感謝!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