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審申請書
再審申請人(原審訴訟地位):(是自然人的,應(yīng)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yīng)寫明單位的法定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責(zé)任人的姓名、職務(wù)及聯(lián)系方式)。
再審被申請人(原審訴訟地位):(列法同上)
(申請人名稱)因與(被申請人名稱)糾紛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字第號民事判決(裁定),向 人民法院申請?jiān)賹彙?
再審請求
1、
2、
申請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款第×項(xiàng)(具體內(nèi)容列明)
申請理由
1、再審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款第×項(xiàng),具體理由與依據(jù)如下:
2、再審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款第×項(xiàng),具體理由與依據(jù)如下:
綜上所述: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自然人簽名或法人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