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交通事故申請書3篇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執行申請書范本
申請人:,男,19xx年x月xx日生,住址:,電話:。
被申請人:,男,19xx年xx月生,住址:。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業經xx人民法院做出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現該判決已生效,而被申請人卻沒遵照判決書履行義務。為此,特申請貴院給予強制執行。
請求目的:
1、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經濟損失賠償款x元,并自本判決生效第二日起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至全部支付完畢之日止;
2、被申請人承擔申請執行費用。
事實與理由:
此 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0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申請書范文
交警隊: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住址或單位
于*年*月*日時分,在發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現請求貴隊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請 求 事 項
1......................................................
2......................................................
3.......................................................
申請人
年*月*日
交警隊: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住址或單位
于*年*月*日時分,在發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現請求貴隊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請求事項
1......................................................
2......................................................
3.......................................................
申請人
年*月*日
申請人:某某某,女,身份證號: 住址:
被申請人:鄭州市公安局交某某某
第三人:某某某,女,身份證號: 住址:河南省
申請人不服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1月18日作出的公交認[]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現依法提出復核。
申請事項:
一、依法撤銷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二支隊于1月18日作出的公交認[]第某某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認定申請人對涉案事故無責任,第三人對此事故負全部責任。
事實與理由
此致
申請人:某某某
申請人:yb,男,生于1991年10月5日,漢族,住南充市,系南充一中學生。
請求目的:
因不服南充鼎正司法鑒定所作出的南鼎司鑒所〔〕法臨鑒第140號司法鑒定意見書(以下簡稱鑒定書),特申請對yb的傷殘等級評定進行重新鑒定。
事實與理由:
一、《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九條第二款“接受重新鑒定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資質條件,一般應當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本鑒定書作出機構是南充市營山縣鑒定機構,而第一次鑒定機構是南充市鑒定機構“通正司法鑒定中心”,因此本鑒定書嚴重違背程序,應當無效。并且該鑒定書并沒有嚴格按照《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對被申請人進行鑒定,存在嚴重程序違法行為:做出鑒定時并無兩個在場人員見證,明顯違法。
二、病情摘要部分避重就輕,任意片面理解。
如:修正診斷4“右膝前后交叉韌帶挫傷”,病歷上是“挫裂傷”。法醫臨床檢查部分說:“步態正常……右膝關節外觀正常,內側有輕壓痛,右膝關節活動正常”。被鑒定人yb目前還是跛行,只是比第一次鑒定時稍輕,如果病情不好轉,就不會是十級的最輕傷殘等級了。
分析說明部分(一)“確診為頭皮裂傷……右膝挫傷,右膝前后交叉韌帶挫傷。”,明顯違背依法客觀公正中立鑒定原則,因為病歷是 “確診為腦外傷、頭皮裂傷……右膝骨挫傷,右膝前后交叉韌帶挫裂傷。”
故意遺漏重要病情:中心醫院mr報告單診斷意見“右膝關節創傷性關節炎伴內、外側半月板、前后交叉韌帶挫裂傷。”該鑒定書遺漏的“右膝關節創傷性關節炎”才是評殘最主要的。經查,《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九)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損,形態明顯異常,有輕度功能障礙的,為九級:12.關節外傷或因傷手術后,殘留創傷性關節炎,無積液。”所以第一次鑒定在綜合基礎上評定為十級應該是公平合理的。
三、在醫療費審查部分,該鑒定書明顯越權鑒定:明顯不合理的檢查費215元,作為被鑒定人是中學生,醫療機構所做的檢查是根據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所作,是否合理,鑒定人應對醫療機構質疑,被鑒定人保留索賠權利。自費藥品認定,也是委托鑒定項目以外,是法院裁判及保險公司的權利,該鑒定書越權鑒定應當無效。
四、因為我國司法鑒定機構并無從屬關系,也沒有在后鑒定意見書自動取代在先鑒定意見書。在二者有矛盾沖突時,法院也應綜合鑒定機構所在地和辦理鑒定數量和鑒定人員資質、資歷等方面,認定沒有違法違反程序的鑒定報告。
綜上所述,南鼎司鑒所〔〕法臨鑒第140號司法鑒定意見書在程序和實體上均嚴重違背合法公正中立之鑒定準則,損害了被鑒定人合法權利。特請求法院委托高資質鑒定機構重新鑒定或者直接認定第一次司法鑒定“南通司鑒中心臨鑒第1500號司法鑒定意見書”,維護法律尊嚴,保護被鑒定人的合法權利。
此致
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