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核定地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機構編制的建議
14、 負責做好本系統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反腐敗工作,本系統黨風黨紀和政紀教育工作,受理黨員、群眾的申訴、控告、檢舉,查處違紀案件,對黨的組織和黨員、干部進行執紀檢查;
15、 負責信訪工作,調查處理上級轉來的信訪案件;
16、 負責委機關的政務公開和所監管企業廠務公開的組織、檢查和指導工作;
17、 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三、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地區國資委暫設人員編制*人。其中,國資委主任由地區財政局領導兼任(不占國資委編制),縣處級領導編制和職數*人(副主任);中層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編制*人(每科室*人,駕駛員*人)。
以上建議妥否?請批示。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