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設計工程施工合同(精選3篇)
裝修設計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以合同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項執行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工期
1、開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人民幣)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執行
(1)國家標準(2)地方標準(3)行業通用標準(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采用以下第項執行
(1)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合同組成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4)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3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5)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6)發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而實際工程繼續施工的,視為同意承包方人的價款變更要求。
(7)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八條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1)開工前天,全部騰空或者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合同約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內的家具和陳設采取保護措施,為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辦理的,相關費用應當由甲方償付給乙方,并且工期相應順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系;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5)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為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6)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稅費。
2、乙方的工作
(1)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者作法說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由甲方審定確認;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范、防火規定,按期按質完成施工;
(3)未經甲方同意或者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試試拆改原建筑物主結構及各設備管線;
(4)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的通暢;
(5)對于施工過程中的在關事項(如材料的進場、隱蔽工程的驗收、竣工驗收等)需要甲方確認的,應當及時并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6)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九條有關材料的約定
1、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
2、對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增加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設備進場后,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過程中有重大失誤而造成的材料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4、材料運輸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5、甲方應將材料和設備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并通知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驗收簽字確認。
第十條有關施工和工期的約定
1、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的方式向發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發包人在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2、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另行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十一條關于質量和中間驗收的約定
1、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甲方現場負責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4)因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書式通知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2)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應承認驗收記錄。
(3)經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4、重新檢驗
無論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發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發包方指定的現場負責人為:,身份證號碼為:。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視為發包方的確認。
第十二條關于安全施工的約定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方認可后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三條關于竣工驗收和結算
1、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自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后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交移手續。
(2)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時,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工程已經驗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結算
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將有關資料移交給甲方,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發包人接到資料后天內未有異議的,視為認可結算資料,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確認,若甲方在收到資料后既提不出書面異議又拒絕在結算單上簽字的,視為結算單已經得到了甲方的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關于工程價款支付的約定
1、雙方同意工程價款按下列方式進行確定:
(1)固定價格:本工程總價款為(大寫):;
(2)其他方式:
2、雙方同意按下表執行工程款的支付:
3、特別費用的約定:
(1)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2)施工過程中,因為乙方的因素違規被執法機構或者管理機構罰款的,罰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為是在甲方強行要求或者指揮下發生的,則罰款由甲方負責;
(3)合同附件預算表中沒有列明稅費,稅費由甲方按實際征收稅額向有關部門交納,已經列明稅費的,由乙方負責交納。
4、增加的工程項目,經雙方簽署增加協議確認后,甲方應就該增加工程項目支付預付款,預付款的金額為增加項目總造價的30%,另外的70%實行分期付款,甲方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項目造價大于人民幣壹萬元的,則甲方應按上述比例支付給乙方。
第十五條關于工程保修的約定
1、乙方承諾工程保修期為自竣工之日起月內。損耗品、使用不當、人為破壞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損壞不在保修范圍。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在本合同簽署生效之前已經發布的對工程項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的規定為準。
2、甲、乙雙方對保修的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發包方以上違約行為構成了一般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預付款、工程款,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為:元,合同繼續履行。發包方其他違約行為應承擔的違約金為元。
3、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并經過承包方催告后仍沒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損失的,為發包方嚴重違約,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發包方應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違約: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應向發包人承擔元/天的違約金;其他違約行為應向發包人承擔元的違約金。
6、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簽訂本合同后,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7、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經過協商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并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否則,應當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項目確認書
2、施工圖紙或工藝說明確認書
3、項目變更單
4、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單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6、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7、工程驗收單
8、工程結算單
9、工程保修單
10、發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第二十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裝修設計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設計,本著雙方共同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筑裝飾工程、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規章、條例。
3、.建設過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設計要求,設計內容及期限:
1、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項目面積:
2、設計要求:
3、設計任務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日歷天。
第三條 相關資料移交
1、合同簽訂同時,甲方需向乙方交付的資料
(1)、項目所在場地的基本情況說明
(2)項目完整的基礎平面圖及具體的各功能區初步平面分布圖(CAD格式)
(3)各功能區家具器具尺寸及位置分布及要求,器械設備尺寸、分布及用電量數據說明
(4)相關的各項技術指標和數據。
(5)對本項目的裝飾風格定位和材料運用的建議和要求。
(6)相關的批示文件及相關的審批回復件、法律文件。(復印件)
2、設計任務期滿后: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1)擬定的區域裝飾表現效果圖
(2)、完整的裝飾施工藍圖6套(含水電)或CAD文件
(3)相關的裝飾施工說明文件及材料表,燈具表、技術指標。
第四條 設計服務及收費
1、本次合同的設計費為(人民幣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設計費組成:
(1)本次項目的設計費以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________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為依據。
(2)設計費計算系數計算,專業調整系數為
1.0、工程復雜程度系數級,系數為
1、室內裝修附加調整系數為1。
(3)設計費計算公式:
符合本合同
第二條款的設計范圍內費用
3、設計服務收費內容含:
(1)、項目場地勘測費用。
(2)、裝飾方案設計費用、擬定區域裝飾效果圖及施工圖制作費用。給排水、強弱電施工圖制作費用,圖紙會審期修改圖紙費用。
(3)、現場施工指導(3次)費用。
(4)、后期室內裝飾品采購指導
(5)不含大面積(大于10%)變更設計費用。
(6)不含竣工圖費用 (竣工圖由施工單位負擔)
(7)不含
第三方圖紙審核費用(
第三方圖紙審核費用另行支付)
(8)不含超出本合同設計范圍之外的工作服務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付款進度
1、付款方式:轉帳
第六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內容,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相關的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2、甲方提交
第三條所規定的資料及文件超過期限2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
第二條第4條款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5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3、甲方變更設計委托事項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返工,除雙方需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4、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者解除合同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根據乙方已完成的設計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5.、甲方應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金額千分之三的逾期違約金。逾期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終止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發生項目停、緩建,甲方仍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7、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
第三者轉讓、轉賣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則乙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按時向甲方交付完整的設計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三。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應負責修改或補充,負責向施工方做設計交底,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并出具意見。
3.合同生效后, 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 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4. 乙方不得向
第三方擴散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5、乙方在本項目設計圖紙及文件中的建筑(裝飾)材料、建筑(裝飾)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但不得指定材料的生產廠家及供應商。
第八條 設計任務過程
1、設計任務應由簽約后,乙方應提供項目進度表甲方審核后執行。
2、設計開始后,如甲方要求增加工程或由于因不可抗力因素控制的情況下設計工作中斷的,則甲方應給與乙方設計工期合理之延期。乙方應以書面提出申請,由甲方核定展延之設計完成期限。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政府行政命令致使本設計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第九條 各設計階段文件的確認
1、所有設計圖紙必須在甲乙雙方通過圖紙會審確認后方能交付施工使用
2、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甲方應盡快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超過下列期限后不給予回復,視為確認。
(1)乙方交付已完成的施工圖 3 天,(2)乙方遞交設計任務竣工通知書 5 天。
3、甲方審查設計文件的時間及乙方根據甲方要求修改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設計工期內。在施工圖制作階段發生局部或整體修改或者重新設計,按以下辦法處理:
(1)修改的工作量占整體工作量的10%以內的,乙方無償負責修改,修改的工作量占整體工作量的10%以上的整體修改,乙方另收取費用,費用套用合同單價計算。
(1)在上條
(1)的基礎上,方案仍不滿足甲方要求,雙以在甲方支付設計方案及修改費的基礎上協商解除設計合同,設計成果歸甲方所有。
(3)設計開始之后經甲方要求增加工程,或由于乙方因不可抗力控制的情況下,則甲方應給與乙方合理之延期。乙方應以書面提出申請,由甲方核定展延之設計完成期限。
(4)在施工圖實施施工過程中,甲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結合需要需進行局部更改方案的,乙方
需負責及及時進行圖紙修改,。
4、在本項目之設計階段,甲作合理的修改,如果在設計成果認可之后甲方又做了相當的修改導致主要的變更,則乙方有權要求合理的額外費用及延長期限。但乙方有義務告知甲方之相關費用及時間之影響,并征得甲方同意。如果由于乙方設計原因,導致施工需要更改,則乙方負相關責任。
第十條 施工技術配合
1技術配合,甲方應另行支付乙方施工技術配合費(差旅費)。施工技術配合費(差旅費) 元。
2.、施工技術配合費支付方式:轉帳
3、乙方提供施工技術配合應負責下列事宜:
(1)協助甲方進行施工招標及簽訂施工合同;
(2)對施工質量和效果進行監督,以達到預期設計效果
(3)指導施工,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第十一條 其 他
1、如甲方中途變更設計或要求增加設計內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并簽訂合約(為合同附件)。
2、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3、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飾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筑構造的安全鑒定及其構造變更后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甲方需要應另行委托設計。
4.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范的建議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采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采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應遵循相關規范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范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乙方的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6、甲、乙雙方任何通知文件應按以下聯系方式為準。
甲方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地址:
號碼
乙方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地址:
號碼
若聯系方式有變,應以書面通知對方。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雙方簽之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2、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商定的各項條款。無論一方有違約行為,另一方都有權依據本合同各條款決定的繼續和終止。
3、甲方因無可歸責于乙方之原因中止本合同,應于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應支付所有已完工設計及合約總價余額10%違約金,但不得超過合約總價。在發出儀式通知后____日內應將款額付清。
4、若甲方違約遲付乙方設計費達1____日以上,乙方有權提出中止合同,并應在第1____日前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付乙方至合同中止時已完成的工作及相關費用,并支付乙方依約所積累的利息。
5、本設計合同在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委托方單位名稱: 設計單位名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修設計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 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_____層(式)________室_廳廚衛,總 計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屬文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___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 ___月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元,詳見本合同附屬文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3、設計費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元;
6、管理費__________元;
7、其他費用(注明內容)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并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_年_月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并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復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盡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后,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后,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并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責任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物等,須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證書。
2)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盡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借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后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后,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屬文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屬文件、補充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業主):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簽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企業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