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質增效年活動實施方案
四、開展“提質增效年”活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靠實責任。為加強全鄉“提質增效年”活動的組織領導,鄉黨委成立“提質增效年”活動領導小組,由鄉黨委書記擔任組長,鄉長擔任副組長,各站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具體負責活動的指導、協調、督查和考核工作。各村、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具體負責活動的落實。
(二)嚴查案件,抓樹典型。要把抓樹典型作為“提質增效年”活動的重要手段,鄉紀委要加大案件查辦力度,重點嚴查侵害群眾利益的人和事;嚴查失職、瀆職,監管缺失,釀成安全責任事故的人和事;嚴查招標投標、用地申請、水權配置等領域以權謀私,收受好處的人和事;嚴查管理松、紀律散、效率低、執行力差的人和事;嚴查奢侈浪費、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通過查辦案件,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要在全鄉范圍內查處一起以上的違規違紀行為。同時,要樹立和宣傳一批先進典型,強化正面引導,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使得黨員干部學有榜樣、干有模范。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鄉機關和各村、各單位要采取召開會議、設立宣傳欄、懸掛橫幅等形式,及時宣傳開展“提質增效年”活動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具體要求,廣泛宣傳各村、各單位的好做法、好經驗和活動成效,努力營造推動提質增效的濃厚氛圍。
(四)嚴格考核,務求實效。活動辦公室要制定“提質增效年”活動考核辦法,圍繞活動開展情況、重點工作落實進度和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時限、辦事效率以及干部職工紀律作風等情況進行逐月考核、逐月排序、逐月通報。對工作重視不夠、落實措施不力以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追究責任。要把活動考核與動態考核結合起來,把活動考核情況作為動態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工作實績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獎懲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要把“提質增效年”活動與創先爭優活動相結合,與換屆工作相結合,通過扎實開展“提質增效年”活動,促使全鄉面貌有大改觀、效能有大提升、工作有大推進,為全鄉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