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文體局崗位廉政培訓實施方案
三、總結回顧階段(12月底)
對崗位廉政教育工作進行回顧,并對實際教育效果進行調查,總結提煉成功的經驗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班子成員、科室負責人為組員的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統一協助組織崗位廉政教育工作,把崗位廉政教育與全局的各項工作統籌安排,協同推進,形成協調一致,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做好統籌兼顧。
開展崗位廉政教育要總體規范統籌兼顧,做好以工作相結合的文章,不斷增強教育效果,要把崗位廉政教育以加強制度建設和強化監督管理相結合,規范工作人員的從政行為,減少和降低崗位廉政風險;要進一步構建權力陽光運行機制和廉情預警機制相結合,及時地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并解決在萌芽狀態;要與職業道德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相結合,為促進黨政清廉干部職工勤廉營造良好氛圍。
(三)落實長效機制。
要把崗位廉政教育作為一種經常化,常態化的教育形式,完善教育機制,使崗位廉政教育走向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要樹立教育全覆蓋理念,通過整體規劃,分部實施,使教育體系逐步從零散走向系統,最終形成能夠涵蓋所有崗位的、相對系統的教育體系。要樹立教育全過程的理念,把崗位廉政教育貫穿于工作人員考核、獎懲選拔任用的全過程,作為任前考核、上崗培訓等必修內容,最終使崗位廉政教育的要求轉化為工作人員自覺的行為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