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清剿火患”戰役工作實施方案
3、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20日
排查整治重點:高層和地下建筑。重點檢查以下幾項內容:一是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二是建筑或者場所是否依法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三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預案;四是建筑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定期維護保養并保持完好有效;五是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熟悉業務,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六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分區是否改變,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七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落實。
4、2012年12月21日—2012年2月8日
排查整治重點:圣誕、元旦、春節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單位和場所,其他影響本地區公共消防安全和近年來未排查整治的區域和單位場所。各社區、村要結合圣誕、元旦、春節等節日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重點,認真分析研究本地區火災形勢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針對本地各類重點、敏感、涉及民生以及發生火災容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單位、場所開展排查整治。并對近幾年來一直未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區域、單位和場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筑,未經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徹底消除火災隱患死角和盲區。
(三)總結階段(2012年 2月 9日至 20 日)。各社區、村要對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戰役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依法排查整治。各社區、村要進一步細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網格,每個網格要明確落實檢查人員、任務及工作責任,排查的單位場所要建立健全工作檔案,做到單位場所及火災隱患底數清楚。對排查出的消防違法行為,要現場要求相關單位進行整改,不能現場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在規定日期內進行復查。
(二)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各社區、村要加大對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危害的宣傳,發動廣大人民群眾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
(三)加強信息上報。各社區、村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鎮“安辦, 2012 年 10 月份起至2012年 1 月,每月底報告一次“清剿火患”戰役戰況及《鄉鎮“清剿火患”戰役戰況統計表》,;2012 年 2 月10 日報“清剿火患”戰役工作總結和《鄉鎮“清剿火患”戰役戰況統計表》。此項工作納入年終目標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