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實施方案
3、開展對植化以及乳品等涉水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加強植化企業的環境監管力度,提升環境排放標準,提高污水處理能力。對
已通過“三同時”竣工驗收的植化及乳制品企業要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對未通過“三同時”竣工驗收的企業要求8月底完成治理任務并通過“三同時”竣工驗收工作。對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治理任務的,必須停產治理并依法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4、督促各醫院對含菌廢水進行治理,對醫療廢物進行集中貯存并繳由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集中處理,嚴格落實醫療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5、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條件,采用國家明令淘汰落后生產工藝的企業,依法予以關閉。永成鋁業有限公司采用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進行違法生產,在專項行動期間,依法對其實施關閉。(縣級掛牌督辦企業名單見附表4)
(五)集中開展礦產開發環境污染整治
對轄區內公路沿線和旅游景點周圍的采用落后工藝,影響大氣環境質量和我縣對外形象的白灰窯、粉灰廠、堆煤場進行全面清理整頓,重點對市級掛牌督辦的瓦頭坡一帶涉及大程鎮、西陽鎮的粉灰廠粉塵污染問題進行限期集中規范整治,于6月30日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堅決予以拆除;對沿山周圍公路兩旁的采石場要采取限批、限建措施,規范開采,有效遏制亂開濫采;做好對水泥粉磨站的環境治理監督檢查工作,督促企業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對未按環評要求落實“三同時”制度,擅自投入運行的,責令立即停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就上限處罰。逾期未完成任務的,不予開產。對違反《環評法》未辦理環評手續且已投產的企業,依法進行上限處罰并予以關閉。同時,加大對建筑噪聲、揚塵整治力度,規范建筑工地環境管理工作。(市級掛牌督辦企業名單見附表3)
(六)開展環保“三同時”執法管理專項檢查
對“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查處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不符合有關環保規定、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企業;拒不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設備的企業。嚴厲打擊已經被取締關閉后又死灰復燃的企業。對“環評”、“三同時”執行不到位的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則,及時發現和解決建設項目在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三同時”監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依法查處,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告,對未按規定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
(七)加大農村生態環境治理
按照清潔水源、清潔田園、清潔家園、清潔能源的農村環保目標要求,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積極實施農村環保“雙十工程”,有效解決農村環境突出問題。加強對農村飲用水源地的執法檢查,督促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完善保護措施。強化對化肥、農藥的使用管理,大力發展綠色農業,按照“人畜分離,集中養殖,污染物再利用”的思路,抓好農村畜禽養殖污染的綜合利用。
(八)扎實開展環境安全排查工作
進一步規范全縣放射源管理,在專項行動期間,開展環境安全聯合大排查活動。建立放射源檔案,健全涉源單位環境應急機制,完善環境應急預案,指導、督促企業將已停用的射線及放射源裝置進行規范處置。
(九)集中查處各類環境信訪案件
按照《環境保護信訪辦法》內容要求,進一步暢通環境投訴渠道,認真受理廣大群眾的環境污染信訪和上訪案件,加強調查和調處,妥善處理環境糾紛,促進群眾關系和諧。
三、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縣政府決定成立縣xx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縣委常委、副縣長
副組長:縣紀檢委副書記、縣監察局局長
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政府督查室主任
縣環保局局長
成員: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縣工業發展局局長
縣司法局局長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縣工商局局長
縣安監局局長
縣衛生局局長
縣電力局局長
縣水利局局長
縣廣播電視臺臺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許文斌同志兼任,負責專項行動組織、協調、督查上報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0日-6月20日)
成立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21日-10月10日)
對重點行業、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水處理廠,植化、乳制品等涉水企業以及工業集中區突出環境問題,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查處一批違法案件,追究一批責任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