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實施方案(通用3篇)
薪酬實施方案 篇1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增強教師的主人翁意識,充分調動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激發教師內在動力,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依據《羅莊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評指導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通過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教師考評機制,充分發揮考評的規范、導向和激勵功能,真正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進一步激勵廣大教干教師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努力推進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評內容
(一)專任教師的績效考評
專任教師是指具有教師資格、專門從事國家課程教學工作的人員,其績效考評參照《山東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考評指導意見(試行)》(魯教人字〔20xx〕4號)執行,主要內容是教師履行教育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具體包括職業道德、專業能力、工作表現和教育效果四個方面:
1.職業道德(15分):主要考評教師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團結協作等四個方面的內容。考評時,采取教師評、教干評、學生評、家長評幾種評價形式再加定量加減方式計算師德分。具體賦分參看《冊山中心小學 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師德評價標準。
2.專業能力(20分):主要考評教師實施教育教學的專業技能,包括教師引領學生發展的能力、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開發課程的能力、教學實踐研究和反思評價的能力、拓展學科專業知識的能力以及運用教育教學新理念的能力等內容。考評時,分解成三個方面賦分(教學效果15分,課堂教學3分,附加分2分),其中教學效果成績由工作表現中教育效果成績進行折算;課堂教學由課堂教學達標、每人一節優質課等成績折算;附加分由教師個人獲獎情況和輔導學生成績等組成,按照《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教學評估相應內容進行賦分,折算分最高不能超過2分。
3.工作表現(30分):主要考評教師的出勤、工作量和教育教學實施三個方面的內容。考評時,可采取以定量評價為主,適當結合定性評價的方式進行。
(1)出勤(5分):主要考評教師的出勤情況。對于病假、事假、曠工等,由學校根據《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中出勤方面積分折算。
(2)工作量(10分):學校結合本校教師實際承擔的工作來核算其個人工作量。音體美等專任教師所任學科課時數每周18節,且帶訓練隊為滿工作量1,全校總課時數(扣除藝體等專任教師任課時數)除以語數英等專任教師總數得到的平均課時數為標準工作量1(小數四舍五入,教師總數中要扣減教干的管理權重系數),多代或少代均計入個人工作量;如其在滿工作量的基礎上,還有承擔的其他工作則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額外賦分,但額外賦分最高不超過5分(教干管理工作不再額外賦分)。專任教師所任學科課時數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如其承擔了其他工作可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核算,但其個人工作量得分最高不超過10分;如其未承擔其他工作,則由學校酌情扣分。擔任班主任工作的,由學校按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執行。該項累計得分最高不超過15分。 設跟班教師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計分,最高不超過2分。
(3)教育教學實施(15分):主要考評教師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關注學生差異發展的情況以及教學準備和教學實施情況,包括教師撰寫計劃、備課、課堂教學(考核的教學實施情況如:上課情況、上課效果、上課規范等)、作業設計和批改、輔導學生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等常規教學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等進行賦分。
4.教育效果(35分):主要考評教師完成崗位職責的實際成效,本項考評依據我校《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中工作業績考評項進行賦分。
學校專任教師的考評結果分為稱職和不稱職。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確定為不稱職:一是職業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不能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四是品行不良,侮辱、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重大影響的;五是其他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等違規違紀行為的。
(二)教輔、后勤人員的績效考評
教輔、后勤人員主要從職業道德(15分)、專業能力(20分)、工作表現(30分)、教學服務(35分)等方面進行考評,考評時,可采取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前勤教輔人員和后勤教輔人員各自單獨考評,教輔人員在定性評價時以教干評議和教師評議為主,后勤教輔人員考評中教干評議(中層以上教干),教師評議(全體后勤人員+前勤全體班主任),前勤教輔人員考評中教干評議(前勤教干),教師評議(全體前勤教師)。
教輔、后勤人員的考評結果分稱職和不稱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績效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一是職業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完不成工作任務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四是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五是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三)學校管理人員的績效考評
教干由學校結合各自實際參照專任教師考評辦法進行考評,但其稱職等次的一等比例不得超過學校教干總數的20%(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分配辦法
(一)總量核定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由區人社、財政、教育部門根據臨政辦發〔20xx〕104號文件核定,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區人社、財政、教育部門根據臨政辦發〔20xx〕104號文件核定全區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由區教體局按照現有教職工人數核算到各學校,然后再由學校按校長,專任教師(含學校其他教干),教輔、后勤人員三類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1.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獨切塊劃歸區財政管理。由區教體局根據校長績效考評成績進行分配。
2.學校教輔、后勤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獨切塊由學校根據考評成績進行分配。學校公布的中層教干暫定為本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90%,學校公布的基層教干暫定為本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87.5%。
3.核定完校長以及教輔、后勤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后,剩余部分為學校專任教師(含學校其他教干)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二)工資分配
1.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根據教職工的崗位和人社、財政、教育部門制定的標準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專任教師(含學校教干)稱職等次的按15%、20%、30%、20%、15%的比例劃分為五個等級,按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20%、110%、100%、90%、80%的比例進行分配;教輔、后勤人員稱職等次的按30%、40%、30%的比例劃分為三個等級,按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10%、100%、90%的比例進行分配。考核不稱職的,不發放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每學期核算發放一次。
五、組織實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教師績效考評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學校高度重視,專門成立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區教體局指導意見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我校具體的績效考評實施方
案,報區教體局批準并公布實施。
(二)健全制度,規范程序。學校將逐步建立健全教師績效考評制度,嚴格實施績效考評,并依據考評成績,分類分等核算、公示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額,科學評價教職工的工作情況。
(三)注重引導,嚴格問責。各學校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教職工的思想工作,積極引導廣大教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評,確保該項工作順利完成。要嚴肅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考評失真失實、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薪酬實施方案 篇2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20xx]15號)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的通知》(贛教人字[20xx]20號)及市教育局《關于印發<上饒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實施辦法>的通知》(饒教發[20xx]15號)、《鄱陽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觀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老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職員工的德、能、勤、績。
二、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核對象
實施績效工資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包括學校領導、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四、考核主要指標和內容
考核主要指標以教師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表現。主要指標包括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教師職業道德、個人品德、社會公德、廉潔從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師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標包括教師具備的文化素質、教學能力、科學研究能力、創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方面的表現。主要指標包括出勤情況、工作責任心、工作作風等。
績,是指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效益和貢獻。主要指標包括從事德育工作、教學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等。
考核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五、考核辦法
(一)考核分類
1、中心學校領導及初中校長(以教育局正式批復為準)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組同時考核,其中正職校領導教育局考核占60%,副職校領導教育局考核占40%。
2、專任教師、學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工勤人員、班主任等均由學校考核小組考核。
(二)量化考核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曠工1天扣3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載。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課堂教學工作量、教學教研工作量、初中早晚自習學生輔導工作量等)。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數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
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學校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情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情況及任務完成情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常規過程中,積極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實施素質教育。從事非教學工作的人員的此項考核各校要制定相應的細則。
(4)教育教學業績(3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非專任教師的教育教學實績考核,由學校依據崗位任務目標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務制定詳細的考核細則,認真嚴格搞好考核并量化打分。
六、考核程序
1、平時績效考核要堅持準確及時,簡便易行,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月度記錄為基礎,每學期考核一次;
2、學期末將績效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如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提出申訴。
3、學校將教師考核結果在本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
薪酬實施方案 篇3
甲方:董事長
乙方:廚師
甲方現聘請鄧春秀、李忠信擔任公司餐廳廚師。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制訂本考核協議書。
一、考核期限
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對乙方的監督考核權,并負有指導、協助乙方展開必要工作的責任。
2、乙方負責所在部門的一切日常事物,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公司規定的相應工作。在工作上服從甲方的安排。
三、薪酬標準:
1、乙方年薪為1.98萬元(乙方年薪=固定薪酬х65%+浮動薪酬х35%)
2、每月固定發放薪水為X元人民幣。每月浮動部分為xx人
民幣。根據月度考核打分確定發放額度,并當月發放。
(注:每月出勤天數為30天)其余的固定工資年底一次清算。
四、工作目標與考核
序號考核指標考核內容及方式分值
1食堂環境狀況食堂環境要整潔、干凈25分
2食品衛生情況食品衛生,不能引起食物中毒或腹瀉現象25分
3菜品更新及時更新菜品,菜色豐富25分
4設備保護廚房設備使用得當25分
五、附則
1、考核的結果作為每月浮動發放的依據,為下年度或下階段制定經營計劃的參考。
2、總經辦、財務部、辦公室,對目標責任書執行情況進行過程填制,加強審計、監察力度。
3、本目標責任書未盡事宜,特殊情況發生時在征求董事長意見后,由公司研究確定解決辦法。
4、本責任書解釋權歸公司總經辦。、
六、考評的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