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安工程實施方案
2、年度實施計劃要把工程任務細化到每所學校、每個項目,做到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工程推進時序明確、工程資金落實、管理責任到人。
3、制定校舍加固改造方案要保證同時滿足重點設防類建筑抗震設防要求和洪澇、地質、臺風、火災、雷電等災害的防災避險要求。堅持加固改造與拆除重建相結合,做到因地因校制宜,控制建設標準,節約工程投資。
4、年8月15日前,完成制定年度加固、改造計劃并報送省“校舍安全工程辦”;年12月10日前,完成制定三年加固、改造總體規劃和、年度加固、改造計劃并報省“校舍安全工程辦”。年11月10日前,建立長泰縣中小學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完成信息數據錄入并報省“校舍安全工程辦”。
(三)明確職責
校舍安全工程實行縣政府負責統一組織實施,充分發揮專業部門作用的領導和管理體制。
縣政府成立全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協調全縣校舍安全工程的實施,教育、發改、財政、城建、房管、國土資源、水利、消防、廣電、監察、審計、安全監管、科技、物價、氣象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下設工作協調小組,具體負責擬訂全縣校舍安全工程的實施方案、具體工作目標和措施;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校舍逐棟排查和檢測鑒定,制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險遷移和綜合防災方案;按照目標管理的要求,整合與中小學校舍安全有關的各項工程及資金,統籌提出中央和省配套資金安排方案;明確有關部門在校舍安全工程中的職責,制訂和檢查校舍安全工程實施進度,按標準組織驗收,建立健全所有校舍的安全檔案;設立舉報電話,協調查處重點案件;協調各地、各有關部門支持重點地區的校舍安全工程,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重要事項;報告工作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