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筆記作文(精選8篇)
盜墓筆記作文 篇1
“瓶”字拆開為“并”和“瓦”,“邪”字拆開為“牙”和“耳”,意味:與你并肩同行,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耳鬢廝磨,輕聲低語,白頭偕老。——題記
因為身邊做腐女的朋友很多,剛開始知道這本書是因為她們經常掛在嘴邊的“瓶邪”。
開始,我只知道這是書里的兩個主角,至于“瓶邪”則是腐女們在看書時歪歪出來的一堆cp。
真正接觸這本書是在這個寒假,我去同學家借書隨便幫她把把這套《盜墓筆記》帶回來還給另一個同學。就是在這幾天我開始看這本讓眾多腐女愛不釋手的書。
50年前,一群長沙土夫子(盜墓賊)挖到一部戰國帛書,殘篇中記載了一座奇特的戰國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詭異事件,幾乎全部身亡。
五十年后,其中一個土夫子的孫子也就是這本書的主人公吳邪(天真)在爺爺的筆記中發現了這個秘密,他和自己的三叔帶上一批經驗豐富的盜墓高手前去尋寶,張起靈(悶油瓶)就是其中一個。
在第一部里,他們遇到了胖子,雖然胖但是心很細,他們組成了一個人人羨慕的“鐵三角”。
吳邪,一個本該不卷入這個事件的男孩,他只是一個普通人,柔弱。胖子經常笑他‘天真無邪’,因為爺爺的筆記,他從此踏上了一條他本該不該踏上的路,一路走來他的變化很多,他不再天真不再輕信他人他不再沒有心機他也開始算計別人,不再是當初柔弱的男孩,他變成了一個堅毅的男孩。
張起靈(悶油瓶):神秘的盜墓人有如同段譽食莽牯朱蛤而百毒不侵一般的擁有超強驅蟲血液(被吳邪和王胖子稱為老悶寶血),身上背負了巨大的秘密與他的長生不老勾起了吳邪對他的興趣(瓶邪一定是這樣來的!)職業級的突然失蹤人員,曾對吳邪說“帶我回家”。
雖然三叔(作者)在這本書里沒有用很多優美的語句,還經常爆粗,但是給本書給我們帶來了跟多的是羈絆,是感動,這些樸實的語音感動著我們的心,很多人會把書里的故事當真,就像最后一章張起靈在長白山對吳邪說的“十年之后,如果你還能記得我,你可以打開這個青銅巨門來接替我。”很對人真的會在明年(20--年剛好是這本書完結的第十個年頭)到長白山去,雖然會有人覺得不解,會說這又不是真的何必當真,可是他們就是這樣存在我們心里,這是一種別人不懂的感情。
盜墓筆記作文 篇2
剛剛看完盜墓筆記,說不出來的感覺。最初決定看的時候,是抱著一種了解個大概的心態去看的,就是覺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沒看,純粹跟個風趕個時髦。所以看開頭也就沒什么感覺,在看的過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這部小說為什么會有那么多人喜歡,有一種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確實不容易,我也終于理解為什么每一個作家寫小說寫到最后都覺得自己不是在寫小說,而是在締造一個一個的靈魂一個一個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說的他們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們同一個世界罷了,我甚至相信他們是真的存在與這個世界的某個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體會到這部小說里所包含的各種各樣的感情有多么強烈多么熾熱,多珍貴。
很感謝三叔給了一個比我預想中好的結局,吳邪胖子小哥還是當年的鐵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雖然過程中他們一次一次分散,但經歷這么多磨難挫折,還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這也是讓我堅持看下去的動力之一吧。對于小哥和吳邪,我只能說他們之間是太深的羈絆,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沒看出什么來如果一定要說他們的感情的話,我認為更多的是兄弟之間的感情吧。最后,我還是要推薦這部小說,盡管很多人早就都看過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沒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盜墓筆記作文 篇3
有這樣一群人,義無反顧地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尋找所謂的真相;有這樣一群人,為了朋友間的一句話,不惜兩肋插刀,以我之命換你生;有這樣一群人,背負太多家族使命,歷史亦或終極……
“一入盜墓深似海,從此真相是路人。”一周前,我看完了《盜墓筆記》,它帶給我的是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種無法自拔的感覺。這是一個由戰國帛書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吳邪及他的三叔吳三省等人,逐漸被卷入一個巨大的謎團。在這盜墓途中,無邪也結識了許多朋友,他們一起共同面對危險和謎團。
小哥張起靈,被無邪稱作“悶油瓶”的他性格沉默寡言,上身藍色連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長無比,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驅蟲的“老悶血寶”。他總能在隊友遇險時挺身而出,身手極好,有著不為人知的過往。
《盜墓》中老九門裘德考,張家和他組織的關系錯綜復雜,他們相互利用猜忌,各種陷阱,只為青銅門后的最終秘密。無邪一干人等被卷入其中,歷經風雨,卻不知上一代恩仇何時能解除?在不斷探索謎團,尋找真相的途中,他們或許找到了更多:友情,責任,生命,意義等等。
我最感動的或許不是鐵三角真摯的友誼,不是潘子對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誠;也不是花兒爺和吳小佛爺必須擔負家族責任背后的孤獨。于我而言,感觸最深的是小哥的自我追尋。
在很長的歲月里,看著自己身邊的人一個接一個地以各種方式死去,你發現任何人都無法在你身邊留下來,這個時候,對于死亡,你就會有另一種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層,就是淡然,對于死亡的淡然。小哥對死亡的態度從麻木到淡然,當身邊的人一個接一個離開,而他卻什么都挽留不住。只因為他姓張,是起靈人。
你能想象嗎?當你從一個山洞中醒來,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著四周時,你的身上已經有了一個你必須肩負的責任,你沒有權利去看沿途的風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愛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東西,在你有意識的一刻,已經對你沒有了意義。
只因他是張家族長,張家唯一的起靈人,所以宿命剝奪了他沿途看風景的權利,他要承擔一個家族的責任,一切美好的東西都沒有意義,正如悶油瓶——小哥所說:“意義這個詞本身,就是沒有意義的。
世人都說張家強大如佛,淡漠如冬夜,卻不曾想到,西藏墨脫那哭泣的石雕,卻不曾想到,那三日靜寂里,他無法挽回的悲痛和內心的脆弱,人們說他高傲淡然,我卻不盡然。
張起靈,我從不求你君臨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穩,能被世界溫柔相待,也好好愛自己。
《盜墓筆記》包含了我太多太多的愛,一生那么長,等你十年又何妨?
盜墓筆記作文 篇4
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這世界上最值得我們淚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語言,也是人心。——題記
吳邪,其實是一個很普通的普通人。可是令我感到歡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變他人生的拐彎點,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張窮兇極惡的面具,他的內心仍是吳邪,仍是那個有點小奸詐卻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吳邪。
悶油瓶,這是一個猶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吳邪無論何時都會感到心安。他沒有言語,不會開心,不懂悲痛,總是像一個瓷娃娃般淡淡的看著這世界,然而,他總是在默默地關心著吳邪和胖子,永遠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像他一樣帶給他們兩個人那么多的安全感。
如果說吳邪是那種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種無視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種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選擇沉默的時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強裝笑臉送給身旁兩個人。一個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將它們一一化解而且還笑迎伙伴的人,我們可以將其稱之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個看穿一切的佛。
他們之間的情誼牢不可破,猶如鐵打的一般,盡管悶油瓶最后帶著鬼璽進入到青銅門后代替吳邪去守這個十年之約,盡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護送吳邪逃離了張家古樓,自己卻永遠長眠在了古樓內,盡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擊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們之間的情誼從未破裂過,他們告訴了我,友誼,可以將一切打擊它們的力量一個個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換你十年天真無邪。”張起靈的一句話,足以使我動容。
世界上最邪惡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們淚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語言,也是人心。
盜墓筆記作文 篇5
橘黃色的燈光寂寞地將長街照亮,蒙布于車身烤漆上的塵埃沙土昭示著它在白日里的奔馳來往。而現在,它們已與城里的萬家燈火一起沉寂,輕薄皎潔的月光以孩童般無辜無邪的姿態擁吻著夢鄉深沉的,人與物。
可是,就在這座寂靜的城里,在某條不起眼的街道旁,一個小小的房間亮起長久而微渺的燈火。那里,曾經有人秉燭夜讀,曾經有人伏案寫作,曾經有人為驚悚緊張的情節而提心吊膽驚心動魄,曾經有人為字里行間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筆成文。而我,現在便坐在那個被一盞臺燈照亮的房間里,在做過“曾經有人”做過的所有事情之后,在這個人們習慣回望舊時光的歲末,開始輕輕叩響現實與虛構的任意門,以文字為時光機,來到那個名叫“盜墓筆記”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會寫故事,人們常對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絕,對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則不然。他寫吳邪、張起靈、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鏡……他創造了這所有的人物,后來,他便不再是敘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個旁觀者,看著擁有著鮮明靈魂的人物在那個叫盜墓筆記的空間里自生自滅。也如在后記中所說:“在后來極長的寫作過程中,我從一個作者,變成了一個旁觀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觀察每一個人的舉動,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們很多輕微情緒和行為的來歷,是他們童年的某一次經歷。”
我一直都認為,三叔筆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與那個時空聯通的密道,在那個真實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個人物都是一個鮮活的存在,每個人都在走向他們的征途、宿命和未來,一切絢爛至極后又歸于平靜。無數人為其癡迷,然后沉醉不知歸路。
吳邪:“打敗我的不是天真,是吳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風簾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煙疏雨潤澤了他的天性良善胸無城府。
他是一家名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門平三門吳家的長孫,歲月給予他的惟有溫柔和安途。
他知道戰國帛書是爺爺的心頭寶,卻不知道那殘破的絲帛之后隱沒的是足以顛覆日月的血光陰謀與人心叵測;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盜墓世家,卻不知道這個漸漸衰亡的家族里的歷代人遭受過怎樣龐大隱秘的操縱,那些他以為的宿命因果不過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隊伍中最不適合經歷危險的人。論功夫,他不及張起靈;論樂天,他不及胖子;論心計,他不及吳三省;論血性,他不及潘子。
盜墓筆記作文 篇6
南派三叔的《盜墓筆記》著實很火,其之所以走紅,與時下盜墓小說流行大環境有關,從某種程度上滿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據心理學家統計,人們在看到恐怖、負面的詞語時,比看到愉快、贊揚的詞語更為敏感,當我在看到《盜墓筆記》的書名時,就再次印證了這項統計。
每天穿梭在高樓大廈中,行進在車水馬龍間,對于新奇神秘的另類生活,多少有種窺視的欲望,可以說,《盜墓筆記》的書名在第一時間就撞擊了一些人的視覺神經,吸引人去閱讀。前段時間,中央十套科學探索頻道,播出了一個暫定香妃古墓的節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經是讓我垂筵三尺。能夠把死人處理到埋入地下幾千年不腐,而且還光鮮照人,香氣襲人。這是多么的令人嘆為觀止啊。可惜我們沒有辦法知道他們古人到底是如何處理出來的。如果讓我們現代人來做這種讓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會污染多大的環境呢。難道我們人類這幾千年沒有進步反而退步了?里面還描寫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類的事情,雖然我們今人用科學解釋了很多離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難道就沒有鬼怪嗎?能夠解釋的我們都稱做唯物主義,但那些沒有辦法解釋的呢?
唯心主義恐怕也不能說出個讓人信服的理論吧.憑心而論,這確實是一部可以滿足都市人想象的優秀小說,難怪那么多人追捧它,雖然作者的文筆并不十分出色,但運用大量文字營造驚悚氣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歷史、風水、祭祀知識,讓人在陰森、詭異、緊張和困惑中獲得刺激。讓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為了盜墓集中不朽的傳奇。
盜墓筆記作文 篇7
借我三千筆墨,繪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無邪。
合上《盜墓筆記》的那刻,心情是復雜的,張起靈要在長白山巨大的青銅門后孤寂十年,只為用這十年換取吳邪的天真無邪。
我不知是該敬還是該嘆。
南派三叔說,這可能已經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結局了,可事實上,張起靈十年后踏出青銅門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會再次見到吳邪,又或吳邪等了二十年,也還是未等到青銅門開啟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為沒有結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們期待著卻又害怕著。
胖子臨走說了一句套話:青山不改綠水長流,后會有期。說的挺有感覺,若不是這么多時間相處下來,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難體會到這種套話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轉凄涼。
王胖子,吳邪,張起靈,他們是《盜墓筆記》里的鐵三角,一個胖子,一個傻子,一個瘋子。瘋子老是失憶,想要找回過去的記憶,可傻子卻一直不離不棄。可胖子是為了什么啊?為了錢財?不,幾次倒斗沒找到什么值錢的東西,還差點豁了命。他是為了他僅有的兩個兄弟啊。
這本書讓我感動的除了他們之間的兄弟情義,還有潘子。潘子說自己就像是一條狗,一條只聽吳家人話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終未變過,他從前與吳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時刻保護吳邪,一直到死都沒變過。潘子死的時候,我極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淚水,但鼻頭很酸,內心壓抑著說不出來的感覺。“小三爺你大膽的往前走啊,莫回頭。”潘子是樂觀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沒死,對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婦了,對吧?
小說總是折射著社會現象,也許他們的故事不夠真實,但人心確實真實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們走過了人性的白云蒼狗,不經意間自己也變了,也許他們不會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對他們所應該面對的一切,但別人會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測你的一切,隨著時光推進,旁人的眼光變了,自己也變了。
在讀者心中,南派三叔為我們構造的這個虛擬世界使我們沉迷,這本小說能夠獲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將人心的不古與兄弟情義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騙子很多,撒了一個謊就得用一百個謊圓回來,我們沒法判定誰是誰非。
有時候多想讓吳邪做個壞人,好人沒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數痛苦,最后還要懷著巨大的思念,為那個不歸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無人許我一世繁華;墓柩之大,方寸之間亦是天下。
盜墓筆記作文 篇8
上月底我去壯壯家玩電腦。最早看的是湘西老鬼的深海之下,在看的過程中有許多網友提到盜墓筆記。于是轉過去看盜墓筆記。這一看覺得實在是精彩之極,連帶著把南派三叔的鬼吹燈,黃河鬼棺,大漠蒼狼都看完了。不過最后覺得還是盜墓筆記最好看。
雖然明知道是虛構的,但還是隨著他緊張,害怕,懷疑,激動,甚至恐怖,太多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但是隱隱約約又有些歷史的影子或世界發生的神秘事件。
以前說到盜墓,那是犯人大忌的事。想想看,那就是挖人家的祖墳,我都沒想到居然看了十多天,一個故事接一個地非把它看完不可,可惜我沒看大結局。害得我總在想,人是不是真的可以長生不老呀,那個悶油瓶就二十年沒有變樣,那個二十年前組織盜墓的背后人物到底是誰呀,書中的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那個錄像帶的我到底是誰?那個它到底是什么?留下了許多的懸念。
悶油瓶這個人物太神奇了,他怎么有那么強的本事,他可以抑制血尸,他可以走入終極,他的身份也是個謎。
書中的那個胖子,好象生活中的某個朋友,感覺是那么熟悉而親近。
頭四個故事我都看了兩遍。第一個故事還是比較恐怖的。畢竟我還是比較相信有鬼。這個故事讓我印象深刻的除了害怕,還有就是那個玉俑,也就是古時候人們死后對尸體的保存。曾經聽說過有些古尸都保存得非常好,只是見了陽光就不行了。有放定顏珠的,有吞水銀的,這里是講穿了一套玉衣,千年來尸體還是濕的,但一脫了玉衣馬上就壞了。看這套書的時候我就想,如今倒好,一把火燒得干干凈凈,什么也不給后人留,也省得有人去盜墓了。不過有些歷史只怕真的只能來歷史書了。
想起《盜墓筆記》的第二個故事,講到船神秘失蹤,而過了二十年后又神秘出現。倒與電視講的非常相似。看來作者也是非常關注這類事件的。
我很喜歡看《盜墓筆記》因為有很多我們不知道的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