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專業畢業實習報告
在統計數字中,我們發現,其實最多的還是治安案件,所謂的治安案件其實應該就是沒有升級為刑事案件的案件初級狀態就已經被發現或被調解解決。在這些案件的處理中,其實最關鍵的就是民警的處理能力問題,說實話,我在這三個星期下來的感覺中,民警對這些案件的處理還是比較寬松的。他們告訴我這是因為這些案件很多時候都是接觸的農村問題,我們不能只按照法律條文來辦事,因為在農村由于很多的風俗習慣和思維定視問題,他們不可能理解法律的很多含義。因此農村問題必須用農村的的方法和思維去解決,這樣才能為他們接受。這是我從我的指導老師那里學到的最多的問題。有些時候,其實很多問題都是因為溝通或則是誤會而引起的,我們的角色其實就是一個調解者而不是一個執法者,我們能做的事其實就是想讓彼此都能接受一個中立或則讓錯誤的一方接受其錯誤的原因即可。
再來分析下數字背后真正的產生原因,我們不難發現:遏制犯罪的手段過于單一,治安行政管理上存在“弱化”傾向,是產生這些主要問題長期存在并不斷發生的根本所在。特別是一些性質惡劣,社會影響較大,對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任何一個得不到徹底解決的案件,都可能是影響到人民安居和社會安定和諧的終極目標。比如在前段時間發生的團伙盜竊電纜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社會影響大,人民受到干擾大,對生產造成嚴重危害的惡性案件。因為這些案件在性質上的定性問題,雖然最近國家出臺了對盜竊電纜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的解釋。但是由于現實情況的不同以及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在具體操作上還是會遇到很多很大的問題。我發現很多案犯都是以前曾經因為同樣的問題被警方處理過,但是因為當時都屬于盜竊罪處理,性質比較輕,處罰比較松。所以就沒有正真起到教育作用,使他們在脫離了管理后繼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們現
有的遏制犯罪的唯一方法就只能是發現問題再去處理問題。就像是環境問題,先污染后治理一樣,可是當問題發生的時候,其就已經產生了社會危害,而我們的目標是在危害產生之前就將問題處理。所以說這不是以個簡單的警察能干的事情,這需要司法等部門的集體參與,加強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的基礎上爭取更多人的守法。這樣才能建立其安慰和諧的社會主義新社會。
再說治安問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最重的處罰是拘留15天,或處罰金等情況。與刑事案件的多類別分性質的定案原則相比,顯然要相差很多。再加之因為治安案件的多發地區和多發人群都為當地人,經常會有這樣那樣的關系存在,又會有設計到農村的農民問題,在具體案例操作過程中又需要考慮很多的民俗及人為因數的存在。使原來就不使很強硬的治安行政處罰變的更加弱化。并不能起到很好的威懾與教育作用。
另外還有就是農村問題在基層治安管理中的突出表現告訴我們,做為工農聯盟的中堅力量,農民與農村問題永遠是一個關乎社會安定,社會和諧以及社會進步的重要問題。作為中國人口最多的以個群體,農民和農村在我國城市化加速發展過的程中是一個被忽略了其重要影響的群體,很多時間往往又是弱勢群體的代名詞。農民和農村問題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我國現代化的建設。在黨的xx大和xx大召開的時候,我們的領導人就不止一次的提出了發展和諧社會新農民的概念建設問題。與城市上發生的高危害性犯罪相比,農村的社會治安及犯罪問題顯然要影響小的多,他的影響主要限制于村鎮之間,且一般不會有太大的社會影響。可是當我們去研究去深思這些治安案件或犯罪行為發生的根本原因的時候,答案卻只有一個,那就是法律普及不夠,法律知識的淡薄。在我實習的近兩個多月的時間里,我所參與或聽說與看見的案件中,很多的都是因為不懂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思想和傳統去做事。殊不知,他們的那些思想那些理所當然是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行為。比如原始的同態復仇思想,認為別對對自己做了什么,就可以以相同的方式報復人家,這樣就算扯平了。這樣的原始思想在農村在廣為存在,造成了本是自己占理的一方變為輸理或者成為犯罪分子的一方。一方面,這可能是一些落后地區教育水平的落后,造成思想觀念更新的緩慢,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政府機關在推行普法教育的時候,沒有將工作真正的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