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工程監理頂崗實習報告
②分部分項工程,單項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經自檢合格,可填寫各種報驗單,經監理工程師現場查驗后,發給《分項、分部工程檢驗認可書》或《竣工證書》。
③如承包商不及時改正,情節較嚴重的,監理工程師要在報請總監工程師理工程師批準后,發出《工程部分暫停令》指令部分工程,單項工程或全部工程停工,待承包商改正后報告監理部進行復驗,合格后發出《復工指令》。
④監理工程師需要承包商執行的事項,除口頭通知外,可使用“監理通知”,促使承包商執行。
8、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①凡在建設過程中,由于設計和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或者超出“評標”規定的偏差范圍,要做返工處理的統稱工程質量事故。
②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承包商必須用電話或書面形式逐級上報,對重大事故監理應立即上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公司。
③凡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處理或處理不當或處理結果未經監理部同意的,對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響的部分工程應視為不合格,不予驗工計價。
9、施工進度監督及報告制度
①監督承包商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組織實施,監理部定期向建設單位報告各項工程實際進度與進度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②審查承包商編制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突出重點并使各部門、各工序進度密切銜接。
10、投資監督制度
①監理部進點后立即督促承包商報送與承包合同相適應的分段,分工點的概算臺帳資料并隨時補充變更設計資料,經常掌握投資變動情況,按期統計分析。
②對重大變更設計或在采用新材料、新技術而增減較大投資時,工程監理部應及時掌握并報送建設單位以便控制投資。
11、監理部報告制度
監理部應定期將施工進度、施工質量、資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有價值的經驗等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報告。
12、監理日志和會議制度
①監理工程師應逐日將所從事的監理工作寫入監理日志,特別是涉及設計,承包商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項應祥細記錄。
②監理部定期召開監理例會,檢查監理工作,溝通情況,商討難點問題,布置下段監理工作,特殊情況,隨時召開會議研究解決。
13、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①竣工驗收的依據是:批準的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變更),設計與施工相關的規范,質量評定標準及合同、協議、文件等。
②承包商按規定編寫和提出驗收交接文件是申請竣工驗收的必要條件,竣工文件不齊全、不正確、不清晰,不能驗收交接。
③承包商應在驗收前將編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繪制的竣工圖提供監理部一份,審查確認完整后報建設單位。
五、了解管線工程具體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在學校學習關于油氣儲運的知識多一些,對于管線的安裝知識接觸的比較少,因此在實習階段偏重管線安裝知識的學習,為了盡快的適應本職工作。
(一)管道安裝
1、對焊工進行焊工考試,并取得所施焊范圍的合格資格,在施焊過程中應按批準(或規定)的焊接工藝指導書進行焊接,工序間應有交接手續。
2、管道安裝前應先修口、清根,管端端面的坡口角度、頓邊、間隙,應符合規范要求;不得在對口間隙加幫條或用加熱法縮小間距施焊。
3、當天焊接的焊口應由施工單位報無損檢測監理工程師,在由無損檢測監理工程師向檢測單位下發檢測指令,進行焊口檢測。對于檢測不合格的焊口,由施工單位返口。
4、檢測合格后的焊口由無損檢測監理工程師下發補口指令,要求防腐補口單位進行補口。
5、補口完成經檢測合格后,可以進行下一道工序。
(二)閘門、閥門安裝
出廠閥門應在安裝前做試壓試驗和試壓記錄,合格后方可安裝。安裝位置標高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并操作檢修方便。
(三)管線下溝及回填
管線下溝前,應使用電火花檢漏儀檢查管道防腐層,如有破壞或針孔應及時修補,檢查電壓應符合設計要求。管線下溝時,應注意避免與管溝壁掛碰。管道應貼切地放置到管溝中心位置,距中心線的偏差應小
于250㎜。管底最大懸空高度應小于250㎜,且懸空長度小于15 m。
回填前,溝內若有積水應先排除,并立即回填。地下水位較高時,如溝積水無法完全排除,可用砂帶將管線壓沉在溝底后回填。石塊或隔離段管溝,應先在管體周圍回填細土,細土的最大顆粒不應超過10㎜,細土應回填至管頂上方300㎜。然后回填原土石方,但石頭的最大顆粒不應超過250㎜。管溝回填土應高出地面0.3~0.5 m,其寬度為管溝上開口寬度,并應做成有規則的外形。
(四)管線的清關、試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