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通用30篇)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1
今天有一位客戶帶他的妹妹來咨詢方律師關于合伙合同的問題。正如方律師所說的,正是大家都是好朋友才會一起合伙做生意的。如果相互間都不是好朋友,才不會一起合伙做生意。但合伙問題涉嫌的不僅是生意問題,還是朋友關系的和諧。涉及到金錢,我總覺得朋友關系很脆弱——不知道是否因為我深受電視劇的毒害呢。先小人后君子成為了合伙的必要。簽訂合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有利于避免合伙糾紛的發生。即使將來真的發生糾紛也可以擁有有力的證據。因此,簽訂合伙合同時要慎重注重合同的內容——想像我們處于最糟的情況下該如何保護自我的權益。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2
今天是周五,經過一個星期的研究,關于律師事務所的相關業務已經有一定的了解,劉律師開始讓我們開始接觸實務操作。今天劉律師讓他的助理李先生帶我去中山三鄉鎮去了解一宗關于離婚協議的起草案件。經過了解得知,當事人王小姐與張先生由于性格不合而協議離婚,我們的任務就是根據王小姐的要求為其起草一份離婚協議。王小姐的要求基本如下:1.女兒撫養權歸她2.婚姻期間張先生為其購買的商業保險費用繼續由張先生支付3.每個月給付1500元人民幣的撫養費用4.婚后所購婚房更名歸王小姐個人所有5.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雙方存款各分一半等。了解完相關的情況之后,我根據《婚姻法》草擬了一份離婚協議作為作業提交于劉律師批閱。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3
又再一次來到倉后法庭。這次也是買賣糾紛案,但這次不同的是方律師沒有叫我事先熟悉案件,不過我暗地里已先看了這個案子。一開始,方律師就已經記錯時間 ,但這也不影響接下來的發展。方律師跟對方代表談了將近一個多小時和解。我不知道對方怎么了,居然沒有請律師——他們本身的目的是和解,但今天同時也是要開庭的呀。非法律人是不是就缺乏了某些法律素養呢?我感覺他們很單純,也許他們在商場上有些成就,但在這次開庭過程中就唯獨缺少了謀略而只有濃厚的誠意頂替。距離上次模擬法庭實習后,我今天再次看見這樣如此“乖巧”人完全供認不諱寄托于一個變動性很大的和解上而置一個不推進利于自己的判決不顧。這實在讓我太困惑了!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4
今天早上,方律師突然叫我把代理詞拿給他看。我的直覺反應就是有點類似反問地回答方律師這個不是明天才要交給他。他說先看看有什么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給他看,乖乖地交待著我不懂怎樣寫錄音的有效性。方律師看后,他說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寫得太過理論以至于容易給審判員以空洞套話的感覺。他同時從證據的三性這方面列了提綱給我,讓我朝著這個方向去寫。于是整個早上我就忙于修改及重寫代理詞。套句俗話“時光飛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餓了才發現已經十二點有多了。而此時,方律師也準備離開辦公室。我趁方律師離開后趕快訂餐吃飯。這實在是餓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詞發給方律師看看,然后他跟我說錄音的有效性要從肯定方面上著筆不要反推。于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發給方律師批閱。代理詞的終極版就這樣誕生了!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5
實習日記8
今天早上,方律師突然叫我把代理詞拿給他看。我的直覺反應就是有點類似反問地回答方律師這個不是明天才要交給他。他說先看看有什么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給他看,乖乖地交待著我不懂怎樣寫錄音的有效性。
方律師看后,他說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寫得太過理論以至于容易給審判員以空洞套話的感覺。他同時從證據的三性這方面列了提綱給我,讓我朝著這個方向去寫。于是整個早上我就忙于修改及重寫代理詞。套句俗話“時光飛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餓了才發現已經十二點有多了。
而此時,方律師也準備離開辦公室。我趁方律師離開后趕快訂餐吃飯。這實在是餓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詞發給方律師看看,然后他跟我說錄音的有效性要從肯定方面上著筆不要反推。于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發給方律師批閱。代理詞的終極版就這樣誕生了!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6
今天早上,方律師叫我上網查有關海上救助的資料。我剛上網看了看海上救助的含義和內容及把海商法第九章海難救助的法條復制下來,方律師就回來了。他把相關法條看了看,于是跟我講有件這樣的案件要找律師,他從未接觸過此類案件,所以找找資料看看。林哥笑說,此案標的如此之大,如果方律師接到就好了。后來,方律師自己找了關于強制拍賣船舶的相關規定。坦率說一句,我的海商法真的是白學了。我感覺對它是如此地陌生,壓根連一絲記憶也沒有。這是我的悲哀,也是我的愚蠢!籍此機會,我要把海商法補回來。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7
今年暑假,我在十堰市一家律師事務所——十堰市茅箭區法律援助服務中心實習。我先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的十堰市茅箭區法律援助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律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調查以及和當事人的談判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作為案件的代理人出庭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現將此次 實習 活動的情況報告如下:
十堰市茅箭區法律援助服務中心是一家合伙性質的律師事務所.在實習期間,指導我的是一位辦案經驗豐富,年過五十的老律師。他待人謙遜,對法律這項工作充滿熱情。在整個實習期間,所辦的案件不多,其中一件我參與最多也是較為復雜的一件,是高某訴鄖西縣人民醫院醫療侵權糾紛案。我在參與這個案件的過程中,發現了在醫療侵權糾紛中存在很多的法律問題——法律規定模糊、矛盾、漏洞,諸如民法通則與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與今年5月1日開始實行的《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間的矛盾,醫院病歷制度的混亂,法院認定證據時的隨意性等等。我在這篇實習報告中不打算就各個問題都展開論述,而今就我在案件中感觸最深的也是高某訴鄖西縣人民醫院醫療侵權糾紛案的焦點問題——非法行醫行為主體的界定略談一二。
一、案情經過
200X年10月19日早晨7:00張某即本案患者騎摩托車從十堰市回鄖西老家9:00左右途經鄖縣境內某路段,其右前方突然出現一輛三輪車停于路邊,張某即左拐避讓。這時正好左前方駛過來一輛東風大汽車,張某在避讓過三輪車后迅速右拐,但由于摩托車速太快,撞在路邊一棵樹上,摩托車倒過來壓在張某身上。張某感到腹部劇烈疼痛,用隨身攜帶的手機兩次撥打120無人應答后,見三輪車車主回到車上,遂教起把自己連同摩托車一起托到鄖縣青曲鎮衛生院,時值上午11:00左右。在青區衛生院經過胸腹聯透、腹部穿刺,以及各種常規檢查,患者除腹部疼痛外,其他處無任何疼痛和任何皮外傷,被診斷為腹腔閉全性損傷。由于不能明確診斷腹腔內具體何部位受傷,應患者要求,衛生院將患者留在衛生院繼續觀察,以明確診斷。。至夜晚11:00時,患者血壓開始明顯下降。經患者家屬同意,于200X年10月20日1:00時轉往鄖西縣人民醫院。20日3:40分左右,進入鄖西縣人民醫院。在門診部經過檢查,被診斷為腹腔閉全性損傷和失血性休克?5:患者轉入住院部,經過短期觀察后,當班醫生雷某即決定對患者實施破腹探查術。20日早晨6:00,患者自己步入手術室,由實習人員柯某單獨對患者實施術前麻醉手術。在實施麻醉的過程中,患者血壓突然降低以至停止呼吸而宣告死亡。由于患者死亡突然,在此后的一天半的時間里,患者家屬一直要求議員對患者的死亡給一個明確的答復,但醫院作為專業機構,面對對醫學毫無知情的患者家屬一味地推脫責任。到21日中午,患者家屬只好將患者尸體運回村里埋葬。
200X年11月5日,患者妻子高某將此事告訴我后,我感覺此案中有其蹊蹺,雖參與此案。經本人建議,高某也于兩日后委托十堰市茅箭區法律援助服務中心的李律師——即本文開始所提到的我的指導律師。11月12日,作為第一步,我和李律師一起,到鄖西縣人民醫院進行調查取證工作——調取醫院有關患者的病歷資料。經過案發時當時在患者身邊的家屬陳述和對病歷資料認真分析,認為醫院的責任很大。12月在與醫院和解的過程中,醫院一開始否認其有任何過錯,后來雖承認其有一定過錯,但總是一億元財政困難等種種借口拒絕我們所提出的合理請求。我方遂于12月26日將鄖西縣人民醫院告上法庭。
為了能實現民事上的順利賠償,我們于200X年4月5日到鄖西縣公安局報案,案由是:獨立對患者張模式是麻醉手術的柯某既沒有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又不具有醫師執業證書,其獨立實施麻醉手術違反了《刑法》、醫療法律、醫療行政法規以及相關醫療常識的規定,構成非法行醫罪。但報案后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理由是柯某是正規大學畢業的實習生,并且其在合法醫療機構從事醫療行為,依法不構成非法行醫罪。我方只好審行政復議后向檢察院申訴。目前尚未有結果。
到200X年5月14日,即法庭確定的此案第一次開庭前日,醫院既沒有向法庭提供答辯狀,也沒有向法庭提供任何證據。囿于200X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規定的人身侵權損害賠償標準比以往較高。為了此案能適用這個司法解釋。我們在當日對此案作了撤訴的處理。最近一次開庭是在7月14日,法庭上醫院和我方向法庭提交了。法院沒有采納我方此案的性質是非法行醫的主張,而認定此案需要委托醫療檢定機構鑒定。此案現在尚在我鑒定之中。
二、法律問題
本案中引起我興趣的也即本案的焦點問題:柯某的行為是否構成非法行醫行為,抑或非法行醫罪?非法行醫罪自被1997年刑法確立以來,在實踐和理論中仍存在許多問題。其中的犯罪主體就是一個很有爭議的問題,正像本案所產生的問題一樣,在本報告中就此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如何判斷醫生已具備了執業資格、可以在合法的醫療機構從事診療、預防、 保健業務?由于刑法沒有對醫生的執業資格作出明確的界定,因而導致了學者在理解時產生了不同的觀點。有人認為,應以具體的特定的從醫證書來衡量其執業資格;有人則認為,應以“行為人是否具備了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斷和治療業務的條件” 的抽象標準來衡量,至于行為人是否具備資格證書與執業證書在所不問。
我國的醫療人員為數眾多,技術水平有高有低、參差不齊,不同的專業對醫生的水平要求不一致,不同的地區在衡量醫療人員的醫學知識和技能時,其標準也不同,即使是同樣具有合法執業資格的人,其醫學技術水平也是千差萬別,因此,如果以是否具備了在醫療機構從事診斷和治療業務條件來判斷,則顯得過于抽象,難以把握。以高水平和高技能的醫療人員的標準,去衡量低水平的醫療人員,會過于嚴厲和苛刻,反之,則會放縱犯罪。所以,國家在取舍時,選擇以是否取得國家授予的從業證書,作為是否具備執業資格的基礎性條件,不論行為人在其他人的評價標準里,其技能是高是低,但在國家評判層面,行為人特定的從醫證書的擁有,也就表明行為人具備了行醫的最基本的素質,同時也意味著其技術水平得到了國家的認可,避免抽象化的操作產生評價標準的不公平性與異質化,防止出入人罪。
那么,衡量醫生從業的具體標準又是什么?對此,理論界有不同看法。一種觀點認為:“有醫生執業資格而未取得開業執照行醫的,不屬于非法行醫”; 另一種觀點則認為:“醫生執業資格是‘醫師資格’和‘執業資格’的統一”。
綜合上述兩種觀點,可以看出二者的分歧集中在醫生執業資格的界定,是采用單一標準,還是采用復合標準,也即醫生執業資格是指僅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呢?還是指既包括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又同時取得執業注冊證書。我顯然贊同最后一種觀點。
醫生要從事醫療執業活動,首先必須是本人有能力從事該種職業,而一個人能力的具備與否,最客觀、最公平的標準是以行為人是否通過了醫師資格考試并取得醫師資格證書。但是,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取得,只表明行為人具備了從事醫療業務的最基本的知識,并不代表行為人因此可以從事診療業務。因為,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必須經過一定的考核期,由相關醫療機構出具醫療業務水平的鑒定,并申請取得醫師執業證書,行為人才有可能實際從事診療、預防、保健活動。
國家設定的執業醫師注冊制度,一方面是從形式上將國家的權利賦予給了個人,使醫生取得一種能力與資格的形式表征,醫生因此而被準入到相關的醫療活動中,國家不再對其加以主體資格方面的限制。與此同時,醫師執業證的取得也會產生一種對內與對外的效力。就對內效力而言,除非有法定的被吊銷執業證書的事由以及不適宜從事該醫療業務的情況的存在,醫療部門與醫療機構不能隨意剝奪醫生從事相應的診療、預防、保健活動的權利,醫生有權在合法的醫療機構為一定的醫療行為;就對外效力而言,醫生執業證書的存在與取得,從形式上證明了該醫生執業的合法性與有效性,廣大公民也就能夠從外觀上判斷行為人的能力,并加以選擇。“雖然具有醫師的實質能力,卻未取得形式表征者,仍不能以醫師身份執行醫療業務。理由是不具有公信外觀(如未取得醫師證書或執業執照),很難讓外界相信其具有執行醫療行為的能力。” 另一方面,從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取得,到醫生取得執業證書并從事診療、預防、保健活動,并不是一個必然的過程,只有具備了一定的業務能力(這里主要以醫療機構的實習水平鑒定為標準)的人,才有可能被批準取得醫生執業證書。因此,醫師執業注冊制又在一定程度上審查了行為人的實質能力,并將不合格的人剔除出局,切實保證醫療人員的業務水平能夠保障廣大患者的生命與健康安全,這也體現了國家權利賦予的封閉性與限制性。所以,醫生執業證書不僅具有形式上的意義,也具有實質上的意義;同時它也是國家賦予權利的開放性與封閉性、準入性與限制性的有機統一。《醫師注冊暫行辦法》第7條第
2、3款規定:重新申請注冊……還應提交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或組織出具的業務水平考核結果證明;獲得執業醫師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2年內未注冊者,申請注冊時,還應提交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接受經6個月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證明。因此,醫生執業資格的界定宜采用復合標準,行為人只有既具備醫師執業資格證書,又具備醫師執業證書,才能在合法的醫療機構從事相應的醫療業務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12條規定: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第13條第1款規定: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第14條第2款規定: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第2條規定:醫師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后,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活動。從以上的相關規定可以看出,我國的醫生執業,不僅要求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同時也要求進行注冊登記并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我國的醫生執業資格是執業醫師資格證與醫師執業證的統一,它統一于在合法的醫療機構的醫療活動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未取得合法的醫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如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允許其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實施一定的醫療行為,結果其行為造成了患者人身重大傷亡,該行為人的行為不成立非法行醫罪。在處理時,只能以意外事件或醫療事故罪來對待。但如果非法定的未取得合法醫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在執業醫師的默許、同意下,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時,二者可以成立非法行醫罪的共犯。
但本案的問題似乎不在這里,若僅以以上的討論所確定的判斷標準,柯某的行為當構成非法行醫罪無疑。但本案似乎有其特殊性,即合法醫療機構負責人招聘沒有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開設專科門診或者有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勾結、伙同沒有取得執業資格的人進行非法行醫是否可作為共犯追究?從理論上講,取得了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是不可能獨立實行非法行醫行為的,但是有可能成為沒有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行為的共同犯罪人。我主張,合法醫療機構的負責人明知他人沒有醫生執業資格而招聘、雇傭其從事醫療活動,或者有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到非法開設的醫療機構從業或勾結沒有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從事醫療活動,應按非法行醫罪的共同犯罪追究其責任。
在本案中,鄖西縣人民醫院在聘用柯某作為其單位的實習人員本身是沒有過錯,但是其卻安排此實習人員單獨承擔重大麻醉手術,這顯然是有過錯的,其應該為其過錯承擔法律責任.也正像我在代理詞中所堅持的理由,柯某明知其不具備執業醫師資格,卻單獨實施重大麻醉手術,其主觀具有故意性,其錯誤地實施麻醉手術的行為直接導致導致了患者的死亡,柯某的行為當構成非法行醫罪.
這種觀點在理論上的成立是沒有問題的,作為任何一個當事人的律師或者一個法律理論工作者接受這種觀點毫無遲疑,但要是讓公安機關或者法院工作者接受還是很難的.在這里,我看到了法律工作者之間的交鋒和法律內部的裂痕.但我并沒有灰心,我一直在繼續思考這些問題,雖然現在在心里還不甚明朗.我對法學的向往與追求,緣于對事實與規則二元沖突的認識,并希冀從社會與法律的協調中勾勒出完滿的法治之制。是法學將我從農村的土地深處帶至理性的思維空間。我將以所學、所思、所感,致力于法律與社會的融合。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8
一大早我就坐公車來到了律師事務所,期望給事務所的其他同事、領導留下好印象。推門進到走廊,卻已經看到幾個人在辦公室見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嘆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個工作人員的接待下,我找到了負責為我介紹工作的尚律師。他是這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同時也是律所的負責人。
他熱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專業學習狀況。尚律師由于工作較為繁忙,他個性指定了一個有豐富明白實習生經驗的律師助理來幫忙我盡快適應工作環境。
這位律師助理姓劉,是個很熱情風趣的姐姐,她和我談起她當年到律所實習的經歷,鼓勵我要自信應對實習中面臨的各種問題,遇到疑難必須要用心請教,才能更快進步。也許是同齡人的關系,和她聊天十分簡單愉快,我也從她的介紹中對律所的工作資料、流程有了基本了解。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9
今天早上我一直在等著方律師回辦公室。因為他之前曾說今天早上要回來,叫我最好在他今天回來時給他看看我的執行書和上訴狀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不過,他今天早上并沒有回辦公室。我還一直以為他會回呢!最后是他叫我把執行書和上訴狀發到他郵箱里去。其實我昨天早上就已經寫好,只不過我對470那份上訴狀寫得不是很滿意,總體上我對上訴狀的感覺好像是自己在捏造故事似的只不過是多了些法律方面的東西。心理一直忐忑不安,擔心會被方律師罵——雖然這到目前為此仍未發生過。結果,我根本不需要對它們做任何實質性的修改。今天下午,方律師叫我可以把執行書和上訴狀打印出來,只是把470和471的字體改為楷體GB2312就行。心里的那份不安終于安定下來。總算是踏實了!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10
今天,方律師同樣沒有進辦公室。其實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師事務所里,我基本沒有看見律師們在辦公室里辦公。而我又常聽聞方律師要出差。如此頻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范圍如此廣。讓我感覺地域差異似乎完全不存在。無論是出市還是出省,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樣自然,似乎已成為他們呼吸的一部分。也許這就是律師與平常人的其中一個區別。當代的律師涉及的業務范圍不僅僅是訴訟業務,更多的是非訴訟業務。非訴訟業務的開展就要求我們具備更泛更為豐富的知識面。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11
今天早上,有一宗案件在江海區開庭——我看方律師的日歷里圈寫著。我以為他會帶我去開庭。結果,卻不然。心里有點淡淡的失落。雖然實則觀看開庭沒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但是每一次開庭過后,方律師都會跟我談談這個案件出現的一些情況及現在法律界的一些現實情況。每一次旁聽,我都會有點不多但是總有不同的感受利益。這與以前在學校里的法庭模擬課甚至是真實地到法院旁聽的情況不同,似乎存在著一種名叫真實有聯系的感覺,不再像以前那樣冷冰冰的,一點兒交流真切的感覺也沒有。今天很難得才有機會開庭,方律師都沒有帶我去旁聽。我看方律師開庭的日程表暫時只有四月九日的潮蓮那件案件了。嘆息呀!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12
今天,我致力于完成方律師昨天下午交代我寫的三份上訴狀及申請執行書。坦率地說一句,我真的不知該從何入手。心里紛亂不已,有股莫名的煩燥困擾著。但無論怎樣困難,我還是必須得把它完成。總不能因為困難就一直擱之不理,盡管這也是我最愛干的事情。我真的對那個上訴人感到深深的無奈——他既然打官司了,那又為什么全都認了呢。唉!這也把我害慘了——總覺得自己寫的上訴狀實在不好寫。自己當學生的這種死腦筋就是不會靈活變通,老是覺得原告這樣主張而被告又如此合作全認了,這不就歇菜了嗎?為什么還要死要上訴呢——盡管我已知上訴人純屬只是在拖時間?寫吧,努力地寫吧!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13
公務員考試的結束意味著司法考試的開始。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大學生,我覺得我無論將來是否需要都應該去嘗試考司法考試。因為這至少可以對我們大學四年學習進行一個檢測,而且通過一系列的復習能夠讓我們溫故而知新,更加充實我們的專業知識。更何部取得司法證是我未來必須完成的一件事情!司法證的取得與否直接影響我人生的規劃歷程。趁著今天沒有事情要忙我干勁十足地開始了我司法考試復習的生活。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14
無聊的開始了一天的運作。本以為會是伴隨著無聊的結束。結果,方律師在下午四時許回到辦公室。他整理了些文檔資料后就拿出四份民事裁判書吩咐我寫三份上訴狀、一份申請執行書。他說,買賣合同就隨便找個理由塞進去寫,這主要是為了玩程序拖時間而已。而票據追索權糾紛案就從無票據基礎關系這方面寫。我當時聽到票據基礎關系時就愣住,心想:這個是什么東西?怎么心理一點兒概念也沒有?票據的無因性我就知道,但票據基礎關系我真的不懂。這也甭管了,直接上網查。網上就說票據的基礎關系是票據原因關系、票據資金關系以及票據預約關系。看了看,就只覺得票據原因關系有點聯系,其他兩個好像沒有什么關系。后來又查了查法條,《票據法》第10條規定了票據與其基礎關系。我就打算按這個來寫。盡管如此,我還是覺得很難著手寫。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15
今天我在方律師的書柜里拿《富律師與窮律師》來閱讀。這本書是一位法官通過與大量的律師交流而總結的關于富律師與窮律師區別的一些觀點。這是方律師少數收藏在書柜里的其中一本書。這是否意味著這本書對我們這種想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士有某些啟發的作用。閱讀之后,我不禁自問:我能否熬過那段艱苦而可能沒有收獲的時期嗎?在踏入律師征途的初始,律師的生活只能用“工作量大、實效不多”來形容。如果想當一名出色的律師,那么就必須我充分的準備來度過邁向成功之路前的律師生涯初始試煉。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16
今天早上我去了趟倉后法庭把代理詞交給法官。下午,方律師讓阿藍和我放假。這可能是因為三月八日下午律師里所有的女性都放假而方律師沒有讓我們放假而補放的。真的是沒有聽過有私人性質的工作單位會放三八婦女節的假!畢竟它不是法定假期,而且現實中很多法定假期根本沒有讓人們享受到這項權利。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17
今天有一位客戶來咨詢方律師。也許對學習法律的人來說是一個非常淺白易懂真理,但非法律人有時候會對這個所謂真理費盡心思都弄不清。他們對這種情況感到非常困惑甚至到了偏執的程度。在旁邊旁聽的我對這種感到非常好笑。但細想這個問題后其實這是個有意義的問題而非一個好笑的笑點。因為這代表著法律人與一般人之間存在著不同,而正是因這種不同才存在著一般人需要法律人服務的需求。這要求法律人在服務的過程中用顯淺易懂的生活用語向客戶解釋。而我呢,還需要在此多加努力的。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18
今天是農歷年初十一。昨天方律師叫我今天早上八點三十分到律師事務所,今天我不到八點十五分就到了律師事務所。到了八點三十分,我終于盼到律師事務所開門了。我進去后禮貌而又客氣地問其中一名員工——后來我稱呼此人為林哥——方律師是否到了,我是來跟他實習的。他說方律師仍未回,叫我先到坐在一旁等他。我盼呀盼,好不容易才等到方律師,那時已有十時許了。期間,這里的人都不時地聊天,說說新年期間的趣聞,完全還處于放假的狀態。方律師吩咐我把兩個案件(買賣糾紛案及物權糾紛案)看完就出去了。之后,他一整天也沒有回來。今天一整天不時聽到這里的員工在二樓打麻將的聲音。開工的第一天像放假而不是工作。而我,正處于努力適用當中。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19
今天,方律師的大哥——也是一名律師——到方律師的辦公室跟客戶會面。席間這位方律師多次談到不愿透露他們律師事務所上次接的同類型的案子實際所花費的具體數額。這讓我感覺這里面有太多的貓膩!而且這位方律師在期間打了一通銀行經理的電話查詢案件被告的經濟情況。銀行不是應該保護客戶的信息不被別人知道的嗎?為何這位經理如此輕易地違反他的職業操守呢?甚而,這位方律師說這件案子我是約幾們法官出來看誰更愿意接這個案子幫助他。這又讓我更困惑——案件不是有它的管轄限制的嗎,能如此輕易選擇法官審判案件?越接觸到一些事情,感覺這個行業的潛規則影響巨大,仿佛世上根本沒有純凈的正義。人們不斷在灰色地帶里活動。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20
方律師今天打電話來問我昨天出庭的律師的聯系方式是什么。我一下子懵了,我完全不知道。他又問我說難道我昨天在審判記錄上簽字時沒有注意到嗎。事實上,我真的沒有看。心理壓根就沒有要看對方律師的聯絡方式、哪里人,感覺自己仍未投入到一個律師的角色中,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思維意識。方律師并沒有指責我,但這比狠狠地罵我讓我更難受。我昨天我不是抄對方的答辯理由嗎,為什么當時就沒有想過哪怕是多眼地看一下對方律師的來歷呢。其實,作為一名律師應當不僅在處理法律事務時要有法律思維更要在日常生活里以法律思維思考問題。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21
今天由于接到了一宗關于貨款糾紛的案件。當事人劉先生在20xx年2月3日開始與某消防設備公司達成供貨協議,由陳先生每月為其提供必要生產鋼材,貨款于每月月底25號前清。于是,劉先生每次按某消防設備公司提供所需鋼材,到了月底已經清本月貨款事宜。到了3月5日,該消防設備公司再次以其名義向劉先生的公司下了一單總價款28萬人民幣的訂單,但這次的送貨地點更改為某第三公司。隨后幾次的訂單均送至某第三公司。到了月底25號,劉先生攜帶整月發貨單和簽收單至某消防設備公司準備收取本月價值56萬人民幣貨款,但去到之時,已經發現該公司已經撤走。然后劉先生就去某第三公司反應情況,但某第三公司拒絕協助。隨后劉先生即聘請劉律師為代理人對該公司提起訴訟。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22
今天有一位律師到辦公室需要阿藍帶他到倉后法庭。這位律師開庭完畢后,他跟我交流了一些情況。他個人認為現今的應屆法學畢業生最佳的就業選擇就是一畢業過了司法考試后就考公檢法的公務員。雖然律師的自由度相對大,但公檢法卻有穩定的案件來源不需要個人費盡心思開托案件來源。其實,這也是我現今心中的最佳藍圖的選擇。要想通往公檢法公務員之路,首先要通過司法考試。現在再也不像從前那樣不需通過司法考試就可以考公檢法公務員。其實,這也是令人欣喜的事情。至少我們可以看出我們國家對司法的重視以及我們國家司法業的發展。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23
早晨匆忙起床,趕著修改昨晚忘記的合同,結果差一點遲到,趕不上上交。和師傅討論了一下合同中的價款計算問題,才知道每一種類的合同都離不開行業的專業知識背景。律師是不得不涉足很廣的職業,做醫療糾紛的案件就要對醫學方面有初步了解,所里甚至有個有醫學碩士學位的律師;作勞動糾紛的,又要熟知勞動法甚至每種勞動的性質特點;經濟證券案件又對律師的金融知識是個大考驗;而最難辦的一件事是,一個律師如果想要養活自己,又不得不辦理每一種業務以拓寬案源。
中午時間緊迫,因為要趕回家吃飯,又要在12點半回到律所開會。會議開得很長,一直持續到下午三點。是專門針對實習生的每周培訓,主任先在開場講了一些實習生的注意事項,寄語,等等,然后陳律師開始了漫長的商務禮儀培訓,據說下周是實務培訓,大家總算松了口氣。下午最值得記錄的是一次外訪當事人。
所里的楊律師找人去拜訪一個外貿公司合同糾紛案的當事人。呵呵,機會難得,顧不得腳痛趕緊報名跟去。到了那里剛開始聽當事人陳述案情的時候那叫一個云里霧里阿。本來以為是自己不難懂得案子,結果外貿代理什么的,我真是完全不懂,還好楊律師耐心解釋,總算是摸清了來龍去脈,法律關系,汗,慚愧啊。因為有好多東西涉及商業秘密,在這里也不好講,但這次至少讓我深切體會到了理論與實務有多么不一樣。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24
這一天總共就來了一位咨詢者,是涉及到擔保人的合同賠償問題,大概是債權人要跳過債務人直接向擔保人主張債權,債務人提出變賣房產償還債務,但債權人不同意,房子買了還不定要等到什么時候,還是現錢省事,而法院已經判定由擔保人承擔債務的償還,且來咨詢的擔保人錯過了上訴期,已經到了執行階段,最后律師給出的解決方案是提交執行異議書。
中間有個小小的插曲,由于律師記憶的一點點誤差,差點認人家解釋錯了,后來看的法條,發現對于不同的情況法律規定是有差別的,即在連帶責任擔保中,債權人可以直接向債務人或是擔保人中的任何一方主張債權,而在一般擔保中,債權人只能在無法向債務人主張債權的前提下,才能向擔保人主張。《擔保法》)教訓往往使記憶來得更加深刻,做律師是要不得半點馬虎的,法律是如此嚴謹,不能有一絲一毫的差錯。
律師后來又詳細詢問了在協議中(當時竟然連合同都沒簽)是否有若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則由擔保人承擔或類似意思的字樣,確認有之后律師認定是一般擔保,那么提交執行異議書才有意義。但是想想,法院真的那么不認真,連帶還是獨立的都分不清楚嗎?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25
實習日記11
今天,一切如常地平靜地開展。自律師事務所開工的第一天后,方律師已連續好幾天沒有踏進辦公室。他當然也沒有再吩咐我要干什么。為了熟悉案情,我再三地看案件以準備后天的開庭。
看完后,無聊的我不禁開始漫游太空,心想:這不會又是一次浪費時間的虛度吧!畢竟在這之前的法院實習已給足了我足夠的教訓。想想要是那樣的話,那真的那可怕,而我又是會為此感到深深的不甘以及時失落。雖說我們的青春還揮霍得起,但我們又有多少個這樣的青春可以供我們揮霍呢?我也希望自己能過一個充實而有意義的實習日子。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26
今天早上九時于倉后法庭開庭。方律師下午三時在惠州還有一宗案件要開庭,所以上午的案件他交托給我開了。說真的,之前的我還是相信自己能夠應付的,畢竟我已熟悉了整個案件,而且方律師又在昨天教了我大概如何應付對方。但預設的情景跟現實的情況實在太不一樣了。我整體上全過程都處于挨打的份上,法官問我的問題我也啞口無言,不斷地跟方律師發短信求救,但奈何遠水救不了近火。整個過程只有一個感覺——糟透了!心里的那份苦實在是無法言喻。我今天的行為總結來說就是失敗。我在法庭模擬課情景在現實并沒有上映。心里的承受能力不是太差了,抗辯性不強——應該說完全沒有才對。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27
實習日記4
今天是周五,明天是周末了,所以早上尚律師抽空把我們實習生叫到跟前,和藹地詢問我們實習一周來的感受和遇到的難題。他還讓我們討論了一個律所最近接受的一個離婚訴訟代理案件,考驗我們的邏輯思維和法律知識儲備。
我非常緊張,說來一些自己的觀點。在聽取了尚律師的代理意見后,我感到了我的應試思維與他的靈活經驗和閱歷之間的巨大差距,暗下決心今后要注重實際案例的分析。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28
今天一整天我都在與阿藍一起整理卷宗。我跟阿藍好不容易把卷宗分類整理好。但悲劇隨之發生——方律師說我們分類排序的方式不合理,考慮得不夠周詳。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跟阿藍不得不又重新將卷宗分類排序。那可是相當大的一項工程呀!可把我跟阿藍累死了!不過,從這次看出我在思考問題時缺乏一顆細膩的心,是一位粗枝大葉人。從現在開始,我要改掉這種不好的習慣。我要在把握大方向的前提下注重各個細節。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29
之前,我一直以為明天開審的那宗案件對我來說只是一宗旁聽的案件。我看資料只是讓我盡量熟悉案件能夠快速把握弄懂整個開庭過程的重點。但事實上不是這樣!今天早上,方律師居然同我講明天這宗案件由我去做訴訟代理人,他就不到場了。頓時,空氣對我而言已經是凝結了。捫心自問,我能行嗎?要是輸了,那該怎么辦?我能出承擔這個責任嗎?方律師也大概教我明天該怎樣做。但試問,這能假設得了嗎?我現在能怎么辦呢?努力再看看資料,不僅要把資料看熟還要看透。在強大的壓力下,我也只能拼死一搏了!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優秀 篇30
今天要到棠下法庭開庭。這次是我跟著方律師,不用再像上次那樣膽戰心驚。到今天我想起倉后法庭的那次開庭,我到現在還是心悸尤存。在去的途中,我看見了我所念的高中學校的校門,心中感慨不已。復雜的情緒不斷涌上心頭。正式開庭后,方律師給我的感覺很鎮定——雖然這是每個基本律師都應該具備的素質。開庭對他來說只是小菜一碟。那份沉著、鎮定、理性、謹慎讓我敬佩不已!當事實擺在大家面前,有時候打官司打的是策略。在回去的路上,方律師跟我聊了些現在司法行業里的一些情況,讓我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