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旅游出行警惕六大旅游陷阱
十一國慶節快到了,相信很多朋友已經在為國慶旅游出行做準備了,不過在這里小編提醒大家國慶旅游出行時得警惕的一些旅游陷阱!打算國慶旅游出行的朋友可以看一看。
國慶旅游出行警惕六大旅游陷阱
陷阱一:旅游期間受傷 旅行社拒絕賠付 外出旅游不免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比如受傷。比如這位武漢的市民王先生前陣子參加一家旅行社的廬山三日游,爬山過程中,不慎滑倒扭傷了腳。回來后王先生認為報團時旅行社購買了旅行社責任險,于是要求旅行社賠償部分醫療費用,旅行社卻認為爬山途中,該社導游已盡到提醒義務,王先生屬于自己扭傷,不在旅行社賠償范圍之內。首先我們必須先搞清楚旅行社責任險的責任范圍是什么。在旅游過程中,如果因為旅行社的疏忽或者失誤導致游客受傷或發生意外,游客可以向旅行社索賠。但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或者遭遇不可預料的意外事件,如地震、山洪等受到傷害,這不屬于旅行社賠償的范圍。王先生的這種情況旅行社拒絕賠付也是合理的。因此旅客出游時,如果是參與危險度較高的旅游項目,建議自行購買或請旅行社幫忙購買旅游意外傷害保險。
陷阱二:出境游含隱性消費 不少游客在出游過程中,往往會遇到這樣情況:以出國游為例,首先是旅行社隱瞞出國游的真實費用,等消費者交齊款做足準備時再讓消費者多掏錢;其次是旅游項目與出行前所宣傳的有較大出入;第三是有的旅行社甚至不讓游客下車,只讓其在車上“遠觀”;第四是旅行社常向游客收取不合理費用。在出國游期間,旅行社往往以國際慣例為由強行收取導游費、司機費。有些導游甚至連同地陪威脅、恐嚇游客。而事實上,國家旅游局已經三令五申強調導游不得索要小費。在這種情況下,旅客保留相關證據是關鍵。在旅游過程中,假如出現涉及餐飲、住宿、游覽、交通等方面的糾紛時,游客要勇于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發現權益受到損害時,一方面應據理力爭,一方面則應保留相關憑據,為回國后投訴或起訴做準備。
陷阱三:臨時退團強扣訂金 今年的五一,南京的陳女士帶女兒到云南昆明去旅游,她提前到當地的一家旅行社參加報名并交了預付款。但在離旅游團隊出發還有兩天時,女兒因生病無法出游,陳女士便向旅行社提出退團。由于陳女士在交納旅游票訂金時,僅僅只是口頭承諾,未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旅行社按照慣例扣除了她旅游票價總額的 10%,陳女士認為她未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里面的條款她也不清楚,旅行社不能擅自單方面扣除她的訂金。其實在本案例中,陳女士因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的損失,理應承擔賠償責任。但作為旅行社而言,不能想當然的憑慣例扣錢,應耐心向游客作出解釋,并爭取游客的理解與配合。
陷阱四:食宿沒有宣傳的好 很多細心的游客會發現,報名中檔價位的旅行團的時候,宣傳單上多數都寫著“免費住四星級酒店,享受高級自助餐”等華麗的語句。但實際上等入住時才發現問題就晚了,這樣的酒店不是設在郊區就是裝修老舊,反正價格肯定比真“四星”便宜很多,更不用說什么高級自助餐了。對于受騙的游客來說,可直接向旅游局的質監部門投訴,國家旅游局頒布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制度》中明確規定,“安排的飯店低于合同約定的等級檔次,旅行社退還旅游者所付房費與實際房費的差額,并賠償差額20%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