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杯”乒乓球賽策劃書
4. 發球時,乒乓球出手即有效;
5. 發球時不得遮擋,并要求將球拋起;
6. 發球時,乒乓球觸網并落在接發球方桌面,發球無效,雙方不得 分,重新發球;
7. 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網為好球,此球有效;
8. 當比賽雙方達到2:2 (3:3)進行決勝局時,任何一方比分達5分 雙方交換場地;
9. 每局比賽結束之后休息時間為一分鐘(可選擇不休息);
10. 下一局比賽開始時,雙方交換場地與發球權;
11. 比賽規則最終解釋權歸比賽裁判委員會。
長江職業學院大學生乒乓球協會
xx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