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玩手機通報批評(通用3篇)
上班玩手機通報批評 篇1
公司各同事:
為規范公司秩序、加強員工管理,提高客戶服務質量。現就上班工作期間對員工在電腦和手機上的上網玩游戲及看視頻等娛樂行為做出相關規定:
1、上班時間禁止員工在電腦上和個人手機上網購、游戲、瀏覽工作無關網頁內容等;
2、處罰規定:上網看視頻50元/次;玩游戲100元/次,第二次翻倍。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適用范圍:處罰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因工作需要、辦公特許、工作相關內容不在處罰范圍之內;4、取證渠道:不定期巡查、員工舉報等。
希望員工在空閑的時間多看書,多學習(業務、其他)。以上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望廣大員工自覺自律,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家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1.11
上班玩手機通報批評 篇2
本學期開學以來,研究生部對級、級研究生上課情況進行了多次抽查,發現研究生中有無故曠課和不按規定請假的嚴重違紀現象。為嚴肅學風學紀,及時教育違紀學生,現決定給以下同學通報批評,以示警告。對于今后再有無故曠課的,累計3次者取消平時成績,5次者取消考試資格,請各位同學引以為戒,保證正常教學秩序。
級公共選修課曠課人員
研究生部
年月日
上班玩手機通報批評 篇3
x級社工系社工專業1班學生蘭,在20xx年12月24日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中,將移動電話放在身上衣袋內,在考試過程中移動電話發出鈴聲,被監考教師發現并沒收。
CET考生守則第3條規定:“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監考員考場指令第2條規定:“禁止攜帶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進入考場。已將上述物品帶入考場的,請立即關上電源,交監考員代為保管,否則以作弊論處。”(本指令制作在聽力磁帶上,考試開始時已經予以播放。)
蘭違反考場規則,其行為已構成考試作弊,特此通報。
教務處
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