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黨籍和撤銷行政職務處分的通報
四是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減輕農民負擔問題是一個老問題,也是一個大問題,是貫徹“三個代表”思想的具體體現,是紀檢監察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幾年來,各級各部門在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上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也有少數單位和個人利用手中的權力和方便條件,不顧中央和各級領導的三令五申,對減輕農民負擔的問題視而不見,我行我素,千方百計攫取農民利益,頂風違紀,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王自1998年至XX年王任東山鎮經管站站長期間,利用掌管統籌費之機,鉆政策和財務制度的空子,擠占、坐支、挪用統籌費,受到了應有的黨政紀處分,就是典型的一例。據此,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從王案件中吸取教訓,抓住減輕農民負擔問題的關鍵環節和部位,強化措施,加強管理,主管部門也要加大監管力度,決不允許類似案件再次發生。今后不管什么人,什么單位,什么方式,凡是侵犯農民利益,增加農民負擔的,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除追究案件當事人的責任外,同時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決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