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安全值班通報(通用3篇)
中秋節安全值班通報 篇1
各縣(市、區)質監局(分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屬單位,省特檢院聊城分院:
根據安排,中秋節期間9月10日至9日12日(星期六至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各單位要按照市政府和市局的有關要求,周密部署,強化責任,落實責任,切實抓好兩個安全工作。節前各單位要認真組織進行安全大檢查,加強對防火、防盜、交通等重點部位和環節的安全檢查,消除安全死角,排除安全隱患,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值班工作,落實值班各項工作制度,做好節日期間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通信聯絡24小時暢通;值班人員要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做好交接班,嚴禁擅離職守,遇有突發情況及時按有關規定處理并及時向帶班領導和市局報告。放假值班期間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各縣(市、區)質監局(分局),市纖檢所、省特檢院聊城分院除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外,要在值班期間的每日下午15:00之前,將本日的綜合值班情況報市局值班室。請于9月9日上午12:00前將本單位值班表報市局辦公室。
值班表報送:傳真:8519810 節日期間市局白天值班電話:(兼傳真)夜間值班電話: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中秋節安全值班通報 篇2
各處(室):
根據總局辦公廳的通知精神,今年中秋節放假時間為20xx年9月8日(星期一)放假,與周末連休。
9月5日下午,中心辦公室、后勤服務處將對中心辦公環境進行衛生、保密、安全等檢查。
一、節前注意事項
1.請各部門認真做好保密、防火、防盜、交通安全、衛生等工作;
2. 請網絡運行處、政府網站處、網絡輿情處、后勤服務處將值班計劃表于8月28日(星期四)前報中心辦公室。
二、節日值班安排
1.值班人員要按時到達值班地點(中心值班在辦公室A811室、網絡值班在網控中心D607室)值班,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并于下午4:00向總局報告安全穩定情況。電話:。
2.遇到問題要做好協調工作并及時向帶班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特此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通信信息中心
20xx年8月26日
中秋節安全值班通報 篇3
為推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持續深入開展,始終保持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嚴查嚴處的高壓態勢,充分運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導廣大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有效維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權威,做到“查處一個、震懾一批、教育一片”,打好全市公共安全攻堅戰,市安委會昨天通報第五批安全生產領域行政處罰典型案件,涉及危險化學品監管執法、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執法、消防安全執法、生產安全事故處罰典型案件共11宗。
市安委會要求各區、各部門在今后的專項整治行動中,繼續保持對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依法從嚴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加大懲治力度。各區、各部門要充分運用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對照檢查,做到舉一反三,警鐘長鳴,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
一、 危險化學品監管執法典型案件
1.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6月14日,南山區安監局對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對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未采取安全監控和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南山區安監局于20xx年6月27日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5萬元罰款。
2.深圳市尚想電子有限公司違法儲存危險化學品案
20xx年5月23日,寶安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對深圳市尚想電子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將抹機水、酒精等危險化學品存放于專用倉庫內,其行為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寶安區安監局于20xx年6月15日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四項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5萬元罰款。
3.歐陽雙文違法儲存危險化學品案
20xx年6月20日,寶安區安監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歐陽雙文(個人經營,無營業執照)在松崗街道塘下涌社區某空置宿舍樓一樓違法擅自儲存天那水、油漆、稀釋劑等危險化學品,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寶安區安監局根據《行政強制法》有關規定,現場扣押天那水等危險化學品7噸,并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的規定,對歐陽雙文處以3萬元處罰。
4.深圳市永恒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超量儲存案
20xx年5月17日,光明新區安監局對深圳市永恒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超量存放天那水、石油類溶劑等危險化學品,其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光明新區安監局于20xx年6月17日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處以5.5萬元罰款。
5.深圳市瑞祥達陶玻原料有限公司違法儲存危險化學品且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5月24日,龍華新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對深圳市瑞祥達陶玻原料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違法儲存松節水(2090kg)、硝酸(6000ml)等危險化學品,同時,其儲存場所電氣設施、設備不防爆且未采取防靜電、防泄漏和監測監控等安全措施,其行為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龍華新區安監局于20xx年6月28日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五項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6萬元罰款。
6.深圳市龍崗區宜德圣旦品加工廠違法儲存危險化學品案
20xx年5月27日,大鵬新區安監執法員對深圳市龍崗區宜德圣旦品加工廠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廠違法儲存天那水等危險化學品且存在安全隱患,其行為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大鵬新區安監局于20xx年6月6日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四項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處以6萬元罰款。
二、 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執法典型案件
7.深圳市特深電氣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且逾期未整改案
20xx年4月18日,光明新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對深圳市特深電氣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未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演練,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責令其限期整改。因該企業逾期未整改,光明新區安監局于6月2日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以3萬元罰款。
8.深圳市華得寶建材有限公司未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及事故隱患排查情況案
20xx年5月3日,龍華新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對深圳市華得寶建材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且危險化學品違法存放于非專用倉庫內,其行為分別違反《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龍華新區安監局于20xx年7月1日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13萬元罰款。
三、 消防安全執法典型案件
9.深圳市銘可達家電連鎖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投入使用案
20xx年5月18日,坪山新區公安消防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對深圳市銘可達家電連鎖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將設在坪山新區坪山街道橋工路三號A棟一樓的商場投入營業使用,其行為違反了《消防法》有關規定。坪山新區公安消防監管部門于20xx年6月2日根據《消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責令其停產停業,并處以3萬元罰款。
10.港藝精密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違規超量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案
20xx年6月7日,龍崗區公安消防部門聯合平湖街道安監辦對港藝精密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現場實地調查時,發現該公司超量存放無水乙醇、油漆、白電油、洗薄水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不符合《建筑消防設計防火規范》規定的要求,其行為違反《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龍崗區公安消防部門于20xx年6月7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對該公司負責人張林處以行政拘留5日。
四、 生產安全事故處罰典型案件
11.深圳市澤星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案
20xx年2月23日,深圳市澤星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該公司1名員工重傷。經調查,該公司主要負責人蔡文士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且未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對事故負主要責任,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寶安區安監局于20xx年6月29日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對蔡文士處以6萬元罰款。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