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工作督查情況通報
安全生產工作督查情況通報范文三
近期,縣委副書記、縣長郭薪等領導親自帶隊檢查、調度、督導安全生產工作;7月8日,縣政府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組對部分鄉鎮、主要職能單位和企業進行了暗訪督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安全生產政治敏銳性強。行廊鎮、塘村鎮、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城管執法局、縣交警大隊等單位能及時傳達近期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并進行專題研究部署。行廊鎮、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城管執法局、縣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等鄉鎮和單位領導能堅持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行廊鎮組織全體鎮干部職工、企業負責人、村(社區)主任和村級安全監管員舉辦了安全監管業務專題培訓班。
(二)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周密。行廊鎮、塘村鎮、縣安監局、縣交警大隊等單位下發了安全生產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動工作方案;縣安監局制定下發了煤礦分類監管工作方案和煙花爆竹企業高溫雷雨季節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縣教育局召開了暑期學生安全工作會,下發了關于中小學生防溺水的通知;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湘運集團嘉禾分公司等單位扎實開展了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演練。
(三)安全生產集中行動迅速。縣城管執法局、縣安監局、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等單位組織開展了燃氣“打非”專項行動。縣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縣運管所等單位抽調骨干力量組成聯合檢查組,堅持“六必查”、嚴把“四關”、嚴查“三超一疲勞”等道路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縣交警大隊責令運輸企業淘汰停運超出服務年限的客運車輛48輛。行廊鎮金煌花炮廠按高溫停產通知停產到位,塘村煤礦按煤礦分類監管要求停產到位。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重視力度不夠。一是部分鄉鎮和部門黨政主要領導未能帶隊檢查安全生產,未制定安全生產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動方案。如縣交通運輸局未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動;晉屏鎮安監站沒有安排固定的辦公場所;嘉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未設立安全監管機構,未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沒有部署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三個必須”等工作,對園區企業日常監管不到位。二是部分鄉鎮和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資料不規范。如龍潭鎮安監站安全檢查執法文書不規范;縣交警大隊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記錄不真實,隱患排查治理臺賬不規范、不完善,沒有落實隱患整治的時限、責任人;普滿、龍潭、石橋、坦坪等鄉鎮沒有上報20xx年上半年工作總結;袁家鎮上報的20xx年上半年工作總結既沒有分析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和問題,也沒有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縣交通運輸局上報的20xx年上半年工作總結沒有分析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和問題;縣文體廣新局上報的20xx年上半年工作總結是套用前幾年的,存在應付敷衍的現象。三是安監隊伍配備不齊。普滿鄉安監站工作人員綜合素質不勝任安監工作,未能正常開展日常安全檢查。
(二)監管措施不力。一是少數煤礦監管指令執行不到位。如原已責令停產整頓的興寶嶺煤礦在未經批復的情況下組織原煤生產,其中7月8日早班下井58人、出煤126斗,中班下井80人、井口放置4斗煤;驗收達標未正式批準復產的興隆煤礦在組織生產,其中7月8日中班下井60人, 11:30時左右,井口絞出原煤7斗。二是有關鄉鎮工作人員和縣駐礦安監員監管不到位。如興寶嶺煤礦坦坪鎮政府值班人員和縣安監局駐礦安監員不在崗。三是部分鄉鎮和單位的日常監管不到位。如龍潭鎮安監站安全檢查未能全覆蓋,日常安全檢查頻率小,有檢查無復查。
(三)管控效果不佳。一是全縣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年”活動存在一些盲區,部分單位“兩月一行動”沒有緊密結合本單位的職能職責和所監管行業的實際狀況開展,集中行動推進慢。如廣發鎮非法駕培點的關閉取締工作,相關部門和鄉鎮聯動不力,行動不迅速,遲遲沒有進展。二是部分鄉鎮和單位既無聯合執法也無集中行動的動態信息記錄,安全隱患依然突出。如普滿鄉仍然存在流動加油、農用車非法載客、石材廠無證生產、高壓線路下方建房等隱患問題;嘉禾經濟開發區園區企業的安全生產現場管理不規范,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郴汽集團嘉禾分公司駕駛員安全會議制度、出車前安全承諾制度未落實,教育不到位;縣運管所駐金田汽車站管理員多次缺崗,未按規定落實日常安全監管工作。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推進制度建設。各鄉鎮各部門要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認識“監管執法年”活動和“三大”集中行動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推進制度建設。要建立分管領導月調度工作制度,及時協調解決“監管執法年”活動和“三大”集中行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建立聯合執法工作制度,完善上下聯動、部門聯合工作機制,進一步暢通情報信息、強化協調配合,做到集中執法行動迅速、打擊精準。
(二)加大宣傳,著力營造氛圍。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拓展宣傳廣度、延伸宣傳深度,要在主要路口和重要場所張貼“12350”及本單位的舉報電話,充分利用公共聚集場所的LED電子屏、宣傳欄等宣傳“監管執法年”活動和“三大”集中行動有關知識及政策,進一步擴大群眾“打非治違”舉報電話的知曉率。進一步完善并實施安全生產舉報有獎制度,積極引導群眾舉報各類非法違法行為,擴大群眾“打非治違”的參與度。進一步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的作用,強化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營造“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
(三)突出重點,注重工作實效。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監管執法年”活動和“三大”集中行動要求,重點打擊道路交通、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物品、冶金、特種設備、油氣管線、電力、人員密集場所、車站等行業(領域、部位)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對事故頻發、隱患突出、非法違法行為突出的地區、行業和單位,要抓住關鍵環節,嚴格執行“四個一律”要求,堅決做到打在痛處、治住要害。縣安委辦要定期組織開展檢查督查,深入基層、企業抽查,全面了解、及時通報“監管執法年”活動和“三大”集中行動工作推進情況。
經縣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對在本輪安全生產督查工作中,存在監管職能履職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實煤礦分類監管措施的坦坪、龍潭兩個鄉鎮,以及對駐礦安監員監管不到位的縣安監局進行通報批評,責令做出書面檢查,于7月25日前交縣政府督查室;各相關鄉鎮和相關單位要針對通報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整治到位,并將整改情況于7月30日前報縣政府督查室和縣安委辦;各負有監管職能的單位要認真開展回頭看,查漏補缺,舉一反三,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持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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