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通行通告(精選9篇)
禁止通行通告 篇1
為有效治理大氣污染,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從20xx年7月16日起,焦作市部分道路禁止大型貨車通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大型貨車在南海路、中南路、影視路、文昌路、待九路及范圍內的全市道路通行。
二、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處罰。
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隊
年7月16日
禁止通行通告 篇2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對城區部分道路實行通行限制管理,現通告如下:
一、棲鳳南路(不含)、棲鳳中路(不含)、棲鳳北路(不含)、寶塔北路(不含)、機場路(不含)、秦淮大道、幸莊路(不含)、新龍路、金龍路、銀龍路、天生橋大道(不含)合圍區域內道路禁止貨車、拖拉機通行。
二、秦淮大道(不含)、交通東路、246省道(不含)、幸莊路(不含)合圍區域內 7時至21 時禁止貨車、拖拉機通行。
三、天生橋大道通行車輛不受禁止通行限制。
四、珍珠路、交通路、望京街、中大街、中山路合圍區域內(含上述道路) 7時至21時禁止變型機械三輪車、三輪、四輪電瓶車及三輪摩托車通行。
五、以上限制通行的機動車在限行時段確因生產生活需要,需進入城區禁止通行范圍內的,事先應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隊辦理通行證,并按指定路線、時間通行。
對違反本通告的車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本通告于5月11日0時開始實行,原有規定與本通告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年五月七日
禁止通行通告 篇3
經有關部門批準,東城區臺基廠二條將進行建設工程施工。為保證施工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決定自20xx年10月12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東城區臺基廠二條由臺基廠大街至大華路禁止車輛及行人通行。機動車可繞行東郊民巷、大華路,非機動車及行人可繞行臺基廠頭條、臺基廠三條、大華路。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
年十月一日
禁止通行通告 篇4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對城區部分道路實行通行限制管理,現通告如下:
一、棲鳳南路(不含)、棲鳳中路(不含)、棲鳳北路(不含)、寶塔北路(不含)、機場路(不含)、秦淮大道、幸莊路(不含)、新龍路、金龍路、銀龍路、天生橋大道(不含)合圍區域內道路禁止貨車、拖拉機通行。
二、秦淮大道(不含)、交通東路、246省道(不含)、幸莊路(不含)合圍區域內 7時至21 時禁止貨車、拖拉機通行。
三、天生橋大道通行車輛不受禁止通行限制。
四、珍珠路、交通路、望京街、中大街、中山路合圍區域內(含上述道路) 7時至21時禁止變型機械三輪車、三輪、四輪電瓶車及三輪摩托車通行。
五、以上限制通行的機動車在限行時段確因生產生活需要,需進入城區禁止通行范圍內的,事先應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隊辦理通行證,并按指定路線、時間通行。
對違反本通告的車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本通告于20xx年5月11日0時開始實行,原有規定與本通告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年月日
禁止通行通告 篇5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對城區部分道路實行通行限制管理,現通告如下:
一、棲鳳南路(不含)、棲鳳中路(不含)、棲鳳北路(不含)、寶塔北路(不含)、機場路(不含)、秦淮大道、幸莊路(不含)、新龍路、金龍路、銀龍路、天生橋大道(不含)合圍區域內道路禁止貨車、拖拉機通行。
二、秦淮大道(不含)、交通東路、246省道(不含)、幸莊路(不含)合圍區域內 7時至21 時禁止貨車、拖拉機通行。
三、天生橋大道通行車輛不受禁止通行限制。
四、珍珠路、交通路、望京街、中大街、中山路合圍區域內(含上述道路) 7時至21時禁止變型機械三輪車、三輪、四輪電瓶車及三輪摩托車通行。
五、以上限制通行的機動車在限行時段確因生產生活需要,需進入城區禁止通行范圍內的,事先應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隊辦理通行證,并按指定路線、時間通行。
對違反本通告的車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本通告于5月11日0時開始實行,原有規定與本通告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年五月七日
禁止通行通告 篇6
為提升城市“治堵”工作成效,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管理,規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營造文明安全行車氛圍,樹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對城區部分道路車輛實行禁行(含原已禁行的重新明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路段:勞動路(赤城路至南門崗亭);工人路(棲霞路至紫東路);赤城路(百花路至春曉路);飛鶴路(赤城路至人民路);人民路(飛鶴路至赤城路)。
二、禁行車型:大中型客運車輛(不含公交車)、0.5噸(含)以上貨運車輛、拖拉機、教練車、廣告車、無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
工人路(赤城路至飛鶴路)、勞動路(赤城路至人民路)禁止一切三輪車通行。
三、禁行時間:每天6:30—22:00。
四、嚴禁禁行車輛上述時間在上述路段通行。凡需進入上述禁行路段的車輛一律繞道寒山路、棲霞路、百花路、紫東路、人民東路延伸段、104國道等路段通行。
五、特種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第五十四條的相關規定可不受通行限制。
六、各單位、部門、企業要切實加強對本單位車輛和駕駛人的管理,強化對從業人員的教育,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駕駛人要帶頭遵守行車秩序。廣大交通參與者應自覺遵照執行本《通告》規定,凡有違反本《通告》的,公安、環保、交通、工商、行政執法等部門將依法從嚴查處,對不聽指揮,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天臺縣人民政府
20xx年8月27日
禁止通行通告 篇7
經有關部門批準,立湯路(中灘路至立水橋北)將進行道路施工。為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及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決定自20xx年10月9日起至11月08日止,對立湯路部分路段采取禁止車輛通行的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立湯路(中灘路至立水橋北)禁止車輛通行,被禁行的車輛可繞行中灘路、北苑路行駛;
二、立湯路(六環路以南),每天6時至22時,禁止8噸(含)以上貨運機動車通行,被禁行的車輛可繞行六環路、京承高速路、八達嶺高速路行駛;
三、立湯路(太平莊南街以南),每天6時至22時,禁止2噸(含)以上貨運機動車通行,被禁行的車輛可繞行定泗路、回南路行駛。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
9月29日
禁止通行通告 篇8
為維護中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優化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從 20xx年6月1日起,對中心城區部分道路實行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拖拉機和三輪摩托車禁止和限制通行。從20xx年7月1日起,對中心城區部分道路實行公路客運汽車禁止通行。
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拖拉機和三輪摩托車禁止和限制通行
一、資江一橋全天24小時禁止載貨汽車(微型載貨汽車除外)、專項作業車、拖拉機和三輪摩托車通行。
二、下列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重型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7︰00至21︰00禁止中型、輕型載貨汽車通行:
資江以北區域的五一路(資江三橋至向倉路段)、馬良路(資江一橋橋北廣場至資陽大道段)、汽車路;
資江以南區域的桃花侖路(十洲路路口至橋南廣場段)、秀峰路(金山路至蘿溪路段)、益陽大道(朝陽廣場至金山廣場段)、梓山路(龍洲路至金山路段)、玉蘭路(龍洲路至金山路段)、龍洲路(迎賓路至關公路口段)、團圓路(迎賓路至桃花侖東路段)、康富路、蘿溪路。
三、過境載貨汽車通過長張高速、益陽南線高速(繞城高速)等外環公路通行。
四、因市政建設、城市保潔、工程搶險、渣土運輸和生產、生活等法定事由,確需在禁行時間、路段通行的,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申請辦理通行手續。
公路客運汽車禁止通行
一、禁止通行區域
金山路(含)、迎春路(含)、三益街路(含)以東,資陽大道以南,銀城南路、十洲路、資江三橋、白馬山路以西,迎賓路以北的區域為公路客運汽車禁止通行區域。
二、特別規定
七里橋車站:允許公路客運汽車經蘿溪路、青年路、十洲路往返進出;
資陽汽車站:允許公路客運汽車經馬良北路、車站北側通道、東側通道和長春路進入,經馬良北路駛離。
對違反以上禁止通行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禁止通行通告 篇9
為維護中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優化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從 20xx年6月1日起,對中心城區部分道路實行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拖拉機和三輪摩托車禁止和限制通行。從20xx年7月1日起,對中心城區部分道路實行公路客運汽車禁止通行。
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拖拉機和三輪摩托車禁止和限制通行
一、資江一橋全天24小時禁止載貨汽車(微型載貨汽車除外)、專項作業車、拖拉機和三輪摩托車通行。
二、下列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重型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7︰00至21︰00禁止中型、輕型載貨汽車通行:
資江以北區域的五一路(資江三橋至向倉路段)、馬良路(資江一橋橋北廣場至資陽大道段)、汽車路;
資江以南區域的桃花侖路(十洲路路口至橋南廣場段)、秀峰路(金山路至蘿溪路段)、益陽大道(朝陽廣場至金山廣場段)、梓山路(龍洲路至金山路段)、玉蘭路(龍洲路至金山路段)、龍洲路(迎賓路至關公路口段)、團圓路(迎賓路至桃花侖東路段)、康富路、蘿溪路。
三、過境載貨汽車通過長張高速、益陽南線高速(繞城高速)等外環公路通行。
四、因市政建設、城市保潔、工程搶險、渣土運輸和生產、生活等法定事由,確需在禁行時間、路段通行的,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申請辦理通行手續。
公路客運汽車禁止通行
一、禁止通行區域
金山路(含)、迎春路(含)、三益街路(含)以東,資陽大道以南,銀城南路、十洲路、資江三橋、白馬山路以西,迎賓路以北的區域為公路客運汽車禁止通行區域。
二、特別規定
橋車站:允許公路客運汽車經蘿溪路、青年路、十洲路往返進出;
汽車站:允許公路客運汽車經馬良北路、車站北側通道、東側通道和長春路進入,經馬良北路駛離。
對違反以上禁止通行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