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精選19篇)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1
一、本批貨物由甲方(委托方) 全權委托 (司機 )承運。
二、乙方車輛必須投保運輸,甲方將貨物裝車時交給乙方,乙方必須認真清點,凡皆因貨損、貨差,雨濕、污染、破損,以及因“四超”(超長、超高、超寬、超重)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運方)負全部責任。
三、運送貨物時間限 小時內到達:從 年 月 日始,凡皆因延誤時間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運方)負全部責任。
四、如果運輸過程中有乙方攜貨私逃的情況,中介方應承擔所有責任,賠償甲方所有經濟損失。
五、全程運費 元(大寫: )。甲方預付運費 元(大寫 ),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經驗收無誤后付清運費 元(大寫: ),行車途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含任何原因的罰款)概由乙方負責。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介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立即生效。
七、貨到款清,此合同立即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2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范GPS管理,確保藥品物流安全。經過對乙方運輸資質的審計認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戶運送藥品事宜,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協議項目: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藥品運輸配送工作。
2.價格:按配送時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3.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核對客戶回執無誤后,按月結算。
4.甲乙雙方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保證所委托運輸的藥品符合國家規定,承擔因違法經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4.1.2負責向乙方交接擬運藥品的品種、數量,提供隨貨同行單、檢驗報告等。
4.1.3負責填寫物流托運憑證和《藥品委托運輸記錄》。
4.1.4負責與乙方共同查驗藥品的外包裝,確保外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并做好交接工作。
4.1.5負責提醒乙方注意有溫度要求和特殊易碎藥品的運輸狀態。
4.1.6負責按約定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
4.2乙方責任
4.2.1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運輸工具、運輸方式和運輸時限內將藥品送至甲方指定客戶所在地。每次承運藥品的數量、目的地等內容,以發運前甲方填寫的《物流托運憑證》為準,甲方要求托運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拖延承運工作。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或延后托運的應提前通知甲方。
4.2.2負責與甲方共同查驗藥品的外包裝,確保外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如客戶收貨后提出藥品外包裝受損,視為乙方運輸途中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損失賠償金額以甲方含稅開票價格乘以損失數量。
4.2.3負責按照藥品外包裝箱上圖示方法進行存儲、運輸,確保藥品安全送達。其中要求陰涼的藥品應在整個存儲、運輸途中保持20攝氏度以下的溫度、運輸裝卸過程中均不得將藥品置于陽光下暴曬。
4.2.4負責及時將貨物發往甲方指定地點,根據收貨地區路途差異,乙方應在甲方約定天數內送達藥品、檢驗報告、隨貨同行單等。
4.2.5逾期送達藥品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說明情況,雙方積極尋求解決方案,避免擴大損失。送達藥品的日期以收貨人簽收日為準,除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力量外,每延期超過一天扣除1/5的運輸費用,以次類推。逾期5日以上仍無法送達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運資格。
4.2.6藥品送達客戶后,乙方應取得有客戶真實有效簽章的隨貨同行單回執聯和藥品委托運輸記錄回執聯,并在送達藥品日起10日內將上述回執聯交回甲方。
4.2.7如回執聯未取得客戶真實有效簽章,或無法在10日內將回執聯交回甲方,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該批藥品發票含稅金額的5‰違約金。
4.2.8甲方托運的貨物僅限于附件所列地區,超出上述區域的,乙方可拒絕承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發往其他地域。
4.2.9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將收貨單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藥品及時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本項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2.10乙方應按月向甲方結算運輸費用,并開具發票。
5.爭議的解決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協議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前三個月,由雙方協商續簽事宜。
8.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3
簽約地點:
委托人(甲方) :
代理人(乙方):
鑒于:
1.甲方是一家從事電子產品制造與銷售的出口商及相關設備、原材料的進口商;
2.乙方是一家具備經營資格和經營能力的、從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貨代;
3.雙方簽署本合同時,對本合同相關條款的意思已完全清楚和理解,并清楚簽署本合同的法律意義。
為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甲方進出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 委托服務事項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為甲方進出口貨物的裝卸短駁、內陸運輸、租船定艙、委托空運、中轉交接、倉儲保管、報關報驗和單證辦理等服務;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條 服務方式和流程
1.甲方在產生貨運需求時,向乙方發出詢價,乙方根據甲方詢價內容向甲方反饋船期和價格信息;
2.甲方選定船期后,向乙方發出《貨物運輸委托書》,《貨物運輸委托書》將載明該單業務的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目的地、運輸期限、運輸方式、運費等相關事項,《貨物運輸委托書》應由雙方蓋章或授權人簽署;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委托書》后,按照甲方要求進租船和訂艙,并將租船和訂艙結果和相關信息和單據反饋和交付給甲方;
4.甲方將進出口貨物的相關信息和單據交付乙方,由乙方代為辦理貨物進出口前的報關、報驗、出口核銷等事務;
5.乙方根據約定的船期安排集裝箱車輛互甲方處或甲方指定位臵裝車并負責在中國內陸期間的運輸;
6.乙方將貨物辦理裝船或裝機,并辦理完成進出口全部審批和備案手續;
7.甲方將海運費和空運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將貨運提單正本及辦理出口退稅和外匯核銷等所需的相關單證交付甲方;
8.貨物到達目的地完成交付后,甲方將貨代傭金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運輸方式
根據每一單貨物的情況,由甲方確定每單貨物的實際運輸方式,運輸方式包括公路運輸、鐵路運輸、內河運輸、國際海運、國際空運中的一種或多種,海運原則上采用集裝箱運輸。
第四條 運輸貨物
運輸貨物為包括但不限于:
1.廣播電視信號接收設備、其附屬設備及其零部件等電子產品;
2.電子原材料器件;
3.生產設備;
4.其它可適運的貨物。
第五條 委托代辦保險
如甲方委托運輸的產品需辦理保險,乙方按甲方實際指示的下列方式辦理。
1.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不包括在運輸費用內。
2.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包含在運輸費用內。
3.由甲方辦理保險。 4.
第六條 費用和結算方式
1.甲方應支付乙方的費用由國際運輸費、內陸運輸費和貨代傭金三部分組成。
2. 運輸費用是指由實際承運的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收取的運費,包括:
2.1海運費用:指整柜、拼箱進出口貨物以海上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后在收到《貨物運輸委托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以美金現匯結算,乙方開出以美金幣值計價的海運費發票。
2.2空運費用:指進出口貨物以航空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后在收到《貨物運輸委托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空運費發票。
2.3乙方在在完成租船訂艙后裝船前將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后及時付款。
3. 內陸運輸費是指由乙方提供的自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位臵至貨運港期間的在中國內陸的運輸費用。
3.1內陸運輸費按照實際貨物的數量與運輸距離計算運輸費用,運費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3.2內陸運輸費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票。
3.3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后,乙方將內陸運輸費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后核對無誤后15天內支付。
4.貨代傭金是指除國際運輸費和內陸運輸費以外的其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裝卸費、倉儲保管費、訂艙費、單證費、安保費、THC、報關報檢費、拖卡費、內裝箱費、文件費、電放費等等。
4.1每單貨代傭金是《貨物運輸委托書》確認金額為準,傭金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4.2貨代傭金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票。
4.3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后,乙方將貨代傭金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后核對無誤后15天內支付。
5.除以上費用外,甲方沒有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的義務,而不論乙方是否提供了本合同約定之外的額外服務。
第七條 履約保證金
1.為保障本合同的遵守和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 萬元履約保證金,用于抵扣在承運貨物發生滅失、毀損或延期時乙方就承擔的賠償金和違約金;
2. 履約保證金可由乙方直接向甲方繳納或由甲方在應付乙方的運費中扣除。
第八條 責任期間和貨物風險的轉移
1.乙方的責任期間自貨物裝上乙方指定的運輸工具時起,至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貨物到達地交付收貨人時止,貨物在此期間發生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或實際承運人承擔。
2.自甲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乙方運輸時,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乙方,自乙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后,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甲方或貨物的收貨人。
第九條 資格與能力
乙方應確保具有和維持從事本合同相關業務的合法資格和能力,也應確保其所委托的轉運人也具備轉運業務相關的運輸資格和運輸能力。
第十條 裝卸、倉儲和保管
1.甲方貨物自交付乙方運輸后,乙方應全程負責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的所有裝卸、臨時的倉儲以及貨物的保管;
2. 裝卸、倉儲和保管應以確保貨物安全的方式進行。
3.乙方憑甲方指定的提貨憑證到甲方指定倉庫提貨,并由甲方負責裝車,乙方應清點裝車貨物及數量是否與《貨物運輸委托書》記載相符,貨物交付乙方后,發生貨物不符、數量缺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單證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有關進出口所需的全部單證,除需甲方親自辦理的除外;
2.乙方應以合法、最大的謹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則辦理相關單證,不得違法或不合規辦理;
3.甲方對相關單證的辦理和轉移有明確指示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指示辦理,甲方未明確指示的,可按習慣或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辦理;
4.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開具貨運提單,貨運提單正本應直接交付甲方,在未經甲方明確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將提單交付給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人。
5.乙方代辦的全部單證應完整移交給甲方。
第十二條 變更或取消
1.甲方在下達《貨物運輸委托書》后、貨物實際裝船前,有權變更或取消訂艙和《貨物運輸委托書》,但由造成的乙方應賠償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的實際損失以及乙方支付給他人的其它費用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訂艙后,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變更租船和訂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交付違約造成的對客戶的賠償,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原因導致需變更或取消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另行安排運輸而額外支付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甲方有擇優選擇貸代的權利;
1.2甲方有變更或取消發運的權利;
1.3甲方有依法和按約獲得相關單據、證明和文書的權利;
1.4甲方有索賠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1甲方有依法提供有關貨物進出口信息及文件的義務;
1.2甲方有依法遵守有關進出口法律法規的義務;
1.3甲方有核對相關信息和單證的義務;
1.4甲方有按約向乙方支付費用的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乙方有按約獲得運輸費用和傭金的權利;
1.2乙方有拒絕接受貨物運輸委托的權利;
1.3乙方有權代表甲方依法進行報關、報驗及代辦相關進出口單證的權利;
1.4乙方有因甲方違約按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2.1乙方有依法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的義務;
2.2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應本著謹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則進行;
2.3乙方有核對裝箱貨物和數量信息的義務;
2.4乙方有及時通知甲方核對有關信息和單證的義務;
2.5乙方有向甲方移交相關單證、文件和憑證的義務;
2.6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乙方有對貨物進行倉儲和保管的義務;
2.7乙方有不得倒箱的義務;
2.8乙方有向按約甲方賠償損失的義務;
2.9乙方有協助甲方向實際承運人索賠和向承保人理賠的義務;
3.0乙方有及時報告貨物運輸過程各種信息的義務;
3.1依法或按約應由乙方承攬的其它義務。
第十四條 交付逾期和不能交付
1.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交付逾期三個自然日以上的,每逾期交付一日,按貨值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貨值總額的3%,乙方能證明屬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2. 由于自然災害、交通或海運事故造成無法準時提貨或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不能交付收貨人而導致貨物重運或返運的,由乙方承擔額外產生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五條 索賠
1.貨物交付乙方運輸后,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貨物損毀或滅失或喪失利用價值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按照貨物原值進行索賠,賠償額度按實際損失額度賠償;貨物投保保險的,貨物實際損失與理賠損失有差額的,乙方賠償差額部分的損失。
2.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辦理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導致甲方受到國家機關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將貨運提單正本交付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國家或當地政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由簽約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 貨物運輸委托書和費用價格確認單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4
甲方(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
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5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事項
1、運輸線路及方式:
運輸線路:(1)從始發各地;(2)從始發各地。
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2、包裝情況:袋裝貨物。
3、運輸價格:甲乙雙方根據不同線路洽談運輸價格。
4、運輸時限:甲方需要運輸時,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派車,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派出合格車輛到甲方公司裝貨,不得拖延,裝好貨后及時向甲方提供車號和司機手機號碼,按甲方指令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安全到達目的地卸貨。
5、其他:由于國家政策調控導致乙方的直接經營成本(如過路、過橋費、油價等)變動幅度超過5%,則雙方可以協商調整新運價。
第二條:費用結算方式、期限和憑證:
1、結算運費的方式為月結(如有匯票應不超過50%),乙方須提供正式運輸發票和貨物簽收單。
2、其他:結算時僅以乙方的運輸簽單為結算依據,發生破損、丟失等情況應在回單上簽收、注明,若回單無異常簽收,則視該票貨物完整到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費用。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通知發貨時應向乙方同時提供其貨運計劃,計劃內容包括:貨物名稱、件數/箱數、體積/重量、產品規格、收貨單位、收貨人地址及裝車地點及時間。
2、甲方應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并協調貨物的運輸及其他相關事宜。
3、甲方所托運的貨物應符合法律規定:貨物的包裝要符合行業標準,不得在所托運貨物中夾帶易燃、易爆、易碎品、有腐蝕性物品、現金、匯票等。
4、甲方有權指派專人監督、指導乙方對貨物的運輸活動,以確保乙方正確無誤地運輸貨物。
5、甲方有權選擇貨物保險貨報價運輸(易碎品、包裝不合行業要求標準、無包裝的貨物除外)。
6、貨物托運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貨物、中止運輸、變更到達地、收貨人,但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7、在運輸過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應當自提貨之日起壹個月內行使,逾期則視為甲方自愿放棄要求賠償的權利。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三個月(甲方提供索賠函之日起)時間內結算賠償費用或補償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應付費用0.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為止。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里結算運費,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應付費用0.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為止。
2、乙方在接收貨物時對托運貨物的包裝違反有關包裝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乙方應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性、及時性、準確性。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貨物產生的滅失、損毀等情況,由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公眾透漏甲方要求保密的商業機密,否則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任何損失(如名譽損失、經濟受損等),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6、在運輸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的滅失、損毀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減損措施。
7、乙方的工作人員不得對甲方及相關客戶收取本合同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8、由于乙方責任導致甲方的產品損毀、滅失,乙方應按甲方產品牌價的標準賠償承擔全額損失責任,理賠金額巨大(超過10萬元)時,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出廠價賠付,如因不可抗因素原因造成甲方的貨物滅失的,除保險公司承擔相應賠償部分損失外,其他損失部分由甲方承擔50%,乙方承擔50% 。
第四條:合同時效
1、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傳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期限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合同期滿前30天,甲、乙雙方應協商是否辦理續簽或重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簽的優先權。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異常情況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時間延誤,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爭議及其處理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6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系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并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并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 日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7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10%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 承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期限及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正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 壹 年。
本協議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協議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8
甲方(即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發往各地的活動箱交給乙方承運的相關事宜制定如下條款,以資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其--貨物特約承運人,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的所有合法手續,并提供規范安全的貨運包裝,并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貴重貨物若需購買保險的由甲方自行投保,或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的,除乙方原因造成的貨損以外,乙方不承擔責任。
3、甲方有貨物托運時,至少提前_____小時通知乙方收貨或通知發貨工廠送貨到乙方收貨點。
4、甲方托運貨物時,必須準確完整提供收貨人姓名、地址及電話,以便能準備及時交付貨物,否則因此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時將甲方貨物運輸至指定地點,如有特殊情況乙方須提前向甲方說明。
2、乙方自行提供物流所需的車輛、設備和人員,因此產生的費用及人員安全責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貨物丟失貨物損壞的,乙方必須按預定賠償。
4、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況扣押貨物并達到一個月期限后自行處理。
5、乙方須提供車況好、手續齊全車輛用于運輸甲方貨物。
四、雙方運費單次結算,貨到付款,甲方上海地區按照每件_____元交由乙方承運。運費可根據市場行情雙方協商調整。
五、如本合同產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9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托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于 天內集中于 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需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10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干費.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于船開后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 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11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方式
甲方調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裝船時間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將貨物集中于出發港,由甲方負責裝船(也可以由乙方裝船,甲方指導)。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日內裝完貨物。
第三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船之______日起日運至到達港。逾期運到,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四條卸船時間
船舶到達后,乙方負責卸船。乙方應在______時內卸完貨物。因乙方責任遲延卸貨的,每遲______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五條運輸質量
甲方應當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滅失的,由甲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運輸費用
雙方約定,乙方按每噸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__元。港口裝卸費用按規定辦理。
第七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元。在卸貨后,雙方據實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處理。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運人:____________托運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12
托運方:_________
托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2條 本細則所指鐵路貨物運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公布的營業鐵路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于鐵路運輸部門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
個體經營戶、個人與鐵路運輸部門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國際聯運,鐵路與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3條 托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應按照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計劃、鐵路運輸計劃和鐵路運輸能力簽訂。在簽訂國家指令產品運輸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逐級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貨物運輸,由托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4條 大宗物資的運輸,有條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也可以簽訂更長期限的運輸合同;其他整車貨物運輸,應按月簽訂運輸合同。按月度簽訂的運輸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車計劃表代替。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第5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簽認后,合同即告成立。托運人在交運貨物時,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的運輸合同,以承運人在托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
一、托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二、發站和到站;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重量;
五、車種和車數;
六、違約責任;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貨物運單應載明下列內容:
一、托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二、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包裝、標志;
五、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
六、承運日期;
七、運到期限;
八、運輸費用;
九、貨車類型和車號;
十、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8條 托運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運人交付托運的貨物;
二、需要包裝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專業包裝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要根據貨物性質,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并按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笨重貨物還應在每件貨物包裝上標明貨物重量;
三、按規定需要憑證運輸的貨物,應出示有關證件;
四、對整車貨物,提供裝載貨物所需的貨車裝備物品和貨物加固材料;
五、托運人組織裝車的貨物,裝車前應對車廂完整和清潔狀態進行檢查,并按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進行裝載,在規定的裝車時間內將貨物裝載完畢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六、在運輸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
七、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
八、將領取貨物憑證及時交給收貨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領取貨物;
九、貨物按保價運輸辦理時,須提出貨物聲明價格清單,支付貨物保價費;
十、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托運人應在托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對于每件價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貨物或每噸價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托運人可在托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9條 承運人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車種,撥調狀態良好、清掃干凈的貨車;
二、在車站公共裝卸場所裝卸的貨物,除特定者外,負責組織裝卸;
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無損地交給收貨人;
四、對托運人或收貨人組織裝車或卸車的貨物,將貨車調到裝、卸地點或商定的交接地點;
五、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向收貨人發出到貨催領通知;
六、發現多收運輸費用,及時退還托運人或收貨人。
第10條 收貨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繳清托運人在發站未交或少交以及運送期間發生的運輸費用和托運人責任發生的墊款;
二、及時領取貨物,并在規定的免費暫存期限內,將貨物搬出車站;
三、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應當在規定的卸車時間內將貨物卸完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四、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卸車完畢后,應將貨車清掃干凈并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進行洗刷消毒,
第11條 托運人托運個人搬家貨物、行李每十千克價值三十元以上者,可聲明價格,要求保價運輸。承運人按保價運輸辦理時,按規定核收貨物保價費。
第12條 托運人向承運人托運貨物和承運人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時候,都應進行交接驗收。如果發現貨物(托運人組織裝車的為封印、貨物裝載狀態、篷布苫蓋狀態或規定標記)有異狀或與貨物運單記載不符,在承運時,應由托運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時,收貨人應即向承運人提出異議。收貨人在驗收貨物的時候,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運輸合同履行完畢。
由承運人組織裝車并在專用線、專用鐵道內裝車的貨物,按承運人同收貨人商定的辦法,辦理交接驗收。
第13條 承運人在查找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除不宜于長期保管的貨物外,從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或從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起三日內通知托運人。托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內提出處理辦法答復承運人。超過期限,運輸合同仍無法履行時,承運人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的時候,應當出具書面說明。
第14條 因自然災害,貨物運輸發生阻礙,承運人應當采取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措施。因貨物性質特殊,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會造成貨物損失時,承運人應聯系托運人或收貨人在要求的時間內提出處理辦法。超過期限未答復時,承運人可比照本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15條 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經雙方同意,并在規定的變更范圍內辦理變更。
第16條 托運人或收貨人由于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后的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于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一、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二、變更后的貨物運輸期限,大于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三、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變更到站。
第17條 貨物運輸合同在貨物發送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18條 承運人的責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托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間日歷裝車計劃及商定的車種、車型配夠車輛,但當月補足或改變車種、車型經托運人同意裝運者除外;
(二)對托運人自裝的貨車,未按約定的時間送到裝車地點,致使不能在當月裝完;
(三)撥調車輛的完整和清掃狀態,不適合所運貨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運人的責任停止裝車或使托運人無法按計劃將貨物搬入車站裝車地點。
二、從承運貨物起,至貨物交付收貨人或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完畢時止,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已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由承運人和保險公司按規定賠償;
(二)保價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按聲明價格賠償,但貨物實際損失低于聲明價格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三)除上述一、二兩項外,均由承運人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鐵道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貨物本身性質引起的碎裂、生銹、減量、變質或自燃等;
(三)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貨物合理損耗;
(四)托運人、收貨人或所派押運人的過錯。
四、由于承運人的過錯將貨物誤運到站或誤交收貨人,應免費運至合同規定的到站,并交給收貨人。
五、未按規定的運到期限,將貨物運至到站,向收貨人償付該批貨物所收運費5%至20%的違約金。
六、如果托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至50%的罰款。
第19條 托運人的責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承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旬間日歷裝車計劃,致使承運人未撥貨車(當月補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間日歷裝車計劃的安排,提出日要車計劃;
(二)收貨人組織卸車的,由于收貨人的責任卸車遲延,線路被占用,影響向裝車地點配送空車或對指定使用本單位自卸的空車裝貨,而未完成裝車計劃;
(三)承運前取消運輸;
(四)臨時計劃外運輸致使承運人違約造成其他運輸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運輸工具或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壞,按實際損失賠償:
(一)匿報或錯報貨物品名或貨物重量的;
(二)貨物包裝有缺陷,無法從外部發現,或未按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
(三)托運人組織裝車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或違反裝載規定,在交接時無法發現的;
(四)由于押運人過錯的。
第20條 由于托運人原因招致運輸工具、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失,由收貨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21條 貨物運輸合同遇有下列情況,承運人或托運人免除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鐵路發生重大事故影響排空送車,企業發生重大事故以及停電影響裝車,超過二十四小時時;
二、根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管行政機關的書面要求停止裝車時;
三、由于組織輕重配裝或已完成貨物噸數而未完成車數時;
四、由于海運港口、國境口岸站車輛積壓堵塞,不能按計劃接車而少裝時。
第22條 承運人同托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要求賠償或退補費用的時效期限為一百八十日(要求鐵路支付運到期限違約金為六十日)。
托運人或收貨人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或退還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為車站交給貨運記錄的次日;
二、貨物全部滅失未編有貨運記錄,為運到期限滿期的第十六日,但鮮活貨物為運到期限滿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貨物運到期限違約金,為交付貨物的次日;
四、多收運輸費用,為核收該項費用的次日。
承運人向托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或補收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發生該項損失或少收運輸費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條 承運人與托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提出的賠償要求,應自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內(跨及兩個鐵路局以上運輸的貨物為六十日內)進行處理,答復賠償要求人。
索賠的一方收到對方的答復后,如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答復的次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第24條 對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承運人和托運人或收貨人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 附 則
第25條 本細則由鐵道部負責解釋。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14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方式
甲方調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裝船時間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將貨物集中于出發港,由甲方負責裝船(也可以由乙方裝船,甲方指導)。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日內裝完貨物。
第三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船之______日起日運至到達港。逾期運到,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四條卸船時間
船舶到達后,乙方負責卸船。乙方應在______時內卸完貨物。因乙方責任遲延卸貨的,每遲______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五條運輸質量
甲方應當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滅失的,由甲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運輸費用
雙方約定,乙方按每噸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__元。港口裝卸費用按規定辦理。
第七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元。在卸貨后,雙方據實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處理。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運人:____________托運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訂立的旨在明確海上貨物運輸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本格式為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參考文本。在具體辦理貨物承運手續時,各種運輸單證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1)承運人、托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2)貨物名稱、數量、重量、包裝等基本情況;(3)裝船港、到達港、中轉港名稱;(4)運費及其支付方式;(5)違約責任。
簽訂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應當按照海商法的規定,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涉外海上貨物運輸,往往涉及第三國的法律規定,在合同中應明確法律適用及糾紛處理方式等問題。另外,運輸單證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承運人應當按照單證記載的要求,認真填寫,避免因填寫不清而導致糾紛。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車隊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土方運輸合同。
乙方負責運輸:運輸地:
要求乙方車輛:部(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5.3米、車箱寬2.3米、車箱高1.4米
運距:公里運費:元/
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暢
甲方負責聯系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項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
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后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500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并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16
合同編號:---
委托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20--年--月--日 簽署日期:20--年--月--日
甲方(托運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17
甲方(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18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制訂如下貨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名稱:數量(噸位或體積)件數:貨物總價值(元)
二、甲方必須出示貨物正式發票等沿途過關準行相關手續。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收貨人姓名:
聯系電話:
收貨人地址:
四、運輸時間:貨物運輸合同書
五、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按時將貨物安全地送到指定地點收貨人簽收。
六、甲方貴重貨物務必購買保險、乙方代為辦理,投保險率按保險公司標準計算。
七、乙方運輸作業中,確保貨物安全,如出現貨差貨損,由乙方和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八、合程運費總價:保險費:合計總價:保險及運費具體支付方式:
九、在符合法律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乙方不必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合理損耗。
4、物品本身質量問題導致。
5、委托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6、私運不合法物品。
7、貨物未經保險,一切意外事故乙方概不負責賠償。
十、甲方隱瞞裝載貨物的實際重量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自己負責賠償。
十一、承運方不開拆檢驗,如運到時包裝完好承運方不負責任何責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電話:
地址: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電話:
地址: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書 篇19
托運方:_________
托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運雜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收貨方,托運方代為賠償的,托運方有權向承運方追償。
4.交通事故損失由承運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貨物損失承運方應予賠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需通過托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簽章生效。
托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