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工程項目設計協議(精選3篇)
委托工程項目設計協議 篇1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
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
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
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
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
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
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
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人:
通訊處: 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 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工程項目設計協議 篇2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建筑裝飾工程承包項目,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及業務資源;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_萬元及施工技術力量和工程管理。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作項目運作及施工過程中責任劃分據下:
1、甲方負責項目運作直至簽訂(費用甲方自出);乙方外聘協助設計或工程施工技術人員、外聘大型工程競標做組織計劃投標書(費用乙方自出)。
2、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都得、遵守裝飾裝修工程承包合同內容條款不得致意答應工程項目的增加或減少;增加或減少工程時需與業主方簽訂增減合同。
3、甲方負責及時督促業主方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尾款的結算(詳見裝飾裝修工程承包合同)。為維護公司的信譽第一原則、督促乙方按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計劃及時保質保量的施工,配合乙方給工人工程進度款(所完工、工程量的80%)的據算,項目竣工時及時結算工人工費及材料款。甲乙雙方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必須極力配合另一方的此條款工作。
4、甲方負責及時督促業主方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尾款的結算過程中出現于業主發生爭議時或法律糾紛,此時甲方代表甲乙雙方出面解決、乙方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乙方按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計劃、工程施工過程中,對工人及工地上出現的事件處理、工傷保險,工地事件索賠及因質量出現問題,乙方負責解決甲方配合承擔;重大以上事故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第五條:企業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項目凈利潤的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每個項目利潤的百分之______進行固定投入。利潤分紅,一個項目竣工后結算一次。
第八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施工技術力量和工程管理,甲方負責業務資源及項目運作。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暫定______年,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合同。
2、合作合同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合同。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合同。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同等本合同有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工程項目設計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實施中人身、電力、防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項目實施時間:
第三條 項目實施內容: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 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 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項目實施安全措施,在開始項目實施前報甲方備案。
3、 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項目實施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 甲方指派 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 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項目實施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 乙方在項目實施中發生的甲方電力、人身、設備、防火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項目實施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項目實施。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 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項目實施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項目實施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項目實施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項目的承包單位,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電力、火災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 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 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3、 現場項目實施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項目實施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 項目實施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 乙方一切項目實施活動,必須編制安全項目實施措施,項目實施前對全體項目實施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項目實施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項目實施。
6、 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項目實施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項目實施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項目實施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項目實施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項目實施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項目實施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 乙方應在項目實施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項目實施范圍進行項目實施,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項目實施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項目實施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 乙方項目實施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 乙方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項目實施。
12、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 乙方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力、火災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14、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項目實施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六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七條 項目實施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合同金額的5%(最高金額不超過人民幣5萬)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力、火災和設備事故、未被甲方檢查罰款的,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及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要求的,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力、火災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力、火災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項目實施違章行為的處罰,按下列第八條具體細則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 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 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4、 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組織設計;項目實施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項目實施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項目實施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項目實施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 乙方在項目現場使用的各類危險設施,若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甲方視情況嚴重在安全保證金中扣款200--1000元。
6、 乙方未按規定辦理臨時用電、動火、登高等危險作業審批手續或違反甲方相關安全規定,甲方視情況嚴重在安全保證金中扣款200--1000元。
7、 乙方因違章項目實施,違章造成事故,甲方視情況嚴重在安全保證金中扣款400--20__元。
8、 若乙方的作業人員違反勞動保護法規或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特殊工種人員沒有攜帶證操作,甲方視情況嚴重在安全保證金中扣款200--400 元。
9、 乙方違反甲方“5S”和定置管理、現場亂堆建筑垃圾和亂扔生活垃圾的視情況嚴重在安全保證金中扣款200—500元。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五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