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精選29篇)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2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師為甲方因 就貸款糾紛案在下列第1、2、3 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第二條 委托權限為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按起訴時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寫:)之%的標準即元(大寫: )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律師服務費支付到乙方銀行帳戶: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律師在區辦理甲方委托事務,乙方律師自行承擔差旅費。
乙方律師如需到以上區域外進行與甲方相關的工作,乙方律師差旅費由甲方承擔,但需按甲方標準進行據實報銷。
2. 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告費、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時止。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范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1.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協助企業申辦有關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書、執照;
3.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4.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參與重要合同談判;
5.參與策劃企業資金的籌集與運作;
6.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咨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7.參與制訂投、融資計劃;
8.對甲方的合作方進行資信調查;
9.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0.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每一環節,包括決策、管理、實施進行全程跟蹤,就可能發生的影響經營業績的沖突、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解決方案;
11.提供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和商業信息;
12.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并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13.為甲方辦理商標、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注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4.應甲方的要求,協助參與重大項目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適時提供法律論證意見;
15.協助企業整合專業經驗和人際資源,提供可操作的資源整合方案;
16.擬訂、審查勞動合同,辦理涉及人力資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職工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等方面的法律事務;
17.根據授權辦理甲方內部、外部的非訴訟法律事務,包括進行侵權調查、簽發律師函、發表律師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
18.擬定企業經營服務場所警示標識的內容;
19.為企業經營服務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提供法律建議;
20.及時協助處理企業與消費者的糾紛;
21.對企業管理層、高級員工以及其具體工作可能涉及某種法律問題的員工進行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產品質量法、工商、稅務法規等法律培訓,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時及時解答與工作及利益相關的法律咨詢,并結合個案,講解法律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22.應甲方的要求,組織關于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23.及時協助處理企業經營服務場所失竊、致人損害等突發事件;
24.建立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系統;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檔案、業務檔案,防止公司合法權益因疏忽而受損失;
26.對甲方所涉的各類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并予以協調,進行和解、參與調解,必要時代理參加訴訟或仲裁;
27.為甲方提供其他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二)稅務專項法律顧問(簡稱“稅務顧問”)服務
1.為甲方提供稅務咨詢服務;
2.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3.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4.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5.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
6.指導、協助或代為制作涉稅文書;
7.指導、協助或代為審查納稅情況;
8.指導、協助建賬建制和辦理賬務;
9.代為稅務聽證、稅務行政復議、稅務國家賠償;
10.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稅務培訓,普及稅務知識;
11.為甲方進行納稅籌劃;
12.為甲方提供其他稅務顧問服務。
(三)財務會計專項法律顧問(簡稱“財務顧問”)服務
1.指導、協助甲方建賬建制;
2.指導、協助甲方進行會計核算;
3.指導、協助甲方編制各類會計報表;
4.對甲方的應收賬款、壞賬等各類債權的催收提供會計和法律建議,必要時為甲方向債務人簽發律師函,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5.對甲方的應付賬款等各類債務的清償提供咨詢,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6.對甲方的應收票據、應付票據等各種票據提供法律和會計服務,指導或代為掛失、進行公示催告、代為參與訴訟或仲裁,以解決各種票據糾紛,保護甲方的各種票據權利;
7.為甲方所涉訴訟等各種或有事項提供法律和會計處理意見,必要時代為辦理;
8.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財務會計培訓,普及財務會計知識;
9.為甲方提供其他財務顧問服務。
三、法律顧問費用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顧問專項服務應當另行收取費用,可以在乙方常規服務收費的基礎上給予特定優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四、工作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辦案中必需的費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預先為乙方報銷______元,多退少補。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由乙方事先從甲方預支,事后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4.法律顧問不應追求奢侈享受,而應注意節約,合理安排實際辦案費用的開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五、聘請年限
本合同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屆滿后七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其后每期類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隨時聯系、及時協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職坐班。
七、甲方權利義務
1.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及時、真實、詳盡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1)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2)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3)按照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費用;
3.指定__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內不得更換二人次以上;
4.對其需要乙方審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應向乙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地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師提出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的要求。
八、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乙方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2.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托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決措施。
3.審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應向甲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
(1)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2)嚴守在受托提供各項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絕不利用和對外泄露,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1)乙方律師有權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乙方律師有權全面了解甲方有關業務情況。
(3)乙方律師有權列席甲方相關會議。
(4)乙方律師有權獲得履行法律服務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聘方要求為其違法行為及違背事實、違背律師職業道德等的事項提供服務,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的非法干預。
8.受聘律師因故不能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時,乙方應當與甲方協商,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9.法律顧問的報酬,由乙方統一收取,指派律師不得直接從甲方收取任何報酬。
10.顧問律師應當建立為甲方服務的工作日記,原則上做到一次一記,一事一記。
九、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5.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法律顧問費。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4
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法律服務所(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7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系,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脫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并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5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第 號
甲方因其 涉嫌 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田云靖律師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具體包括(選擇劃):
1.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2.審查起訴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3.一審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辯護。
4.二審階段:閱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訴,出庭辯護。
其他階段: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 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范,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
2.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3. 對代理過程中獲知的甲方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為甲方業務單獨建檔,并保存工作記錄,對相關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5. 甲方對乙方律師的服務不滿意并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乙方受理投訴電話為:(010) 8391 3636轉8066。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全面、客觀、及時向乙方律師介紹項目情況,提供各種相關的證據、文件等資料。
2. 對乙方律師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并對乙方律師的建議和工作獨立作出判斷,對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錯誤運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 指定 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師傳達甲方的指示和建議,提供、簽署、簽收有關證據、文件等資料,并對乙方律師的服務工作進行評價。
4.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工作費用。
第四條 費用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律師耗費的工作時間;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鑒于本案性質為(選擇劃):
案情不清晰,法律關系復雜,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綜合水平要求明顯高;
案情清晰,法律關系簡單,不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綜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雙方就法律服務費達成如下一致:
1. 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額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乙方賬戶如下:
戶 名: 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開 戶 行: 銀行北京分行
賬 號:
異地匯款行號: , 本地匯款行號:
2. 前款所列法律服務費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詢費、公證費、鑒定費、翻譯費等費用)。乙方律師代為墊付的上述費用,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票據資料實報實銷;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3. 本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費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差旅費,就京外差旅費,雙方同意按如下辦法處理(選擇劃):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無需墊付,差旅費甲方全部承擔,; □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人民幣的差旅費,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乙方先行墊付差旅費,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
4. 根據《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律師個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或和收取費用。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收費金額等條款如有變化,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予以變更。甲方自行委托乙方律師個人辦理本合同及補充合同以外的事項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的,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除甲方委托的事項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隱瞞重要事實、偽造證據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務外,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于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
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第六條 其他
1. 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2.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請北京市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3.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
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
乙方的工作范圍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等關于公司申請股份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請掛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等問題接受咨詢,提供律師咨詢意見。
2、對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之所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問題和解決意見。
3、與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辦券商、會計師共同討論確定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財務、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4、起草、修訂甲方實施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所需的有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關協議、決議以及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據新三板的要求對公司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規范運作的輔導工作,協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并促使公司的規范運作。
6、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關于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7、協助公司、主辦券商完成公司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未完成本合同項下 工作,乙方將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其他律師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應為的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擔為完成本協議項下工作而發生包括差旅費在內
的工作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及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十五萬元人民幣(其中律師費十三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工作費用不開律師費發票),并按以下條件支付:
1、本合同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三萬元(其中律師費壹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為甲方出具關于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法律意見書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四萬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獲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捌萬元。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工作調整,或者甲方自動終止本次股份掛牌交易活動,雙方應根據乙方律師實際工作量協商確定需支付的律師費。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掛牌交易,乙方應退還所受的所有費用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并加蓋公章,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7
律非訴字第號
委托方(甲方):中國組委會
受托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中國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師、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及現場法律咨詢,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_____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_____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_____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8
編號: 法專字(________)第________號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中國法律批準,并經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成立的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二、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中國法律設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三、甲方為使自己的企業行為合乎中國法律的規定,使自身的合法權益獲得中國法律的保護,自愿聘請________________的律師為其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經協商雙方達成合同如下:
1、 服務期限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師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后乙方為甲方提供該專項法律服務之日起,至該項目經乙方論證可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時止,但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__________個月。
2 、委托事由
甲方因征地拆遷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3、 工作內容
就征地拆遷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應甲方要求起草與征地拆遷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征地拆遷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見書。
應甲方要求審查與征地拆遷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提供修改意見。
應甲方要求參與與征地拆遷有關的談判。
4、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其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真實資料,不得虛假陳述;乙方亦有權要求甲方對其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提供真實、全面的情況及材料。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以及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活動。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乙方律師應當誠實信用,恪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嚴密審慎,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選派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間所接觸的甲方商業機密、技術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業機密和技術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無事實根據及法律依據的虛假承諾。
乙方必須在甲方授權范圍內進行代理活動,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乙方不得拒絕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委托辦理法律事務的要求。但甲方為謀取非法利益、提供虛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別約定
乙方在不妨礙、不拖延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務。
如在本合同期間,甲方發生合并、分立、名稱變更等事項,則甲方的權利、義務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律師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規定享有的各項權利,亦不承擔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其勞動合同應履行的義務。
6 相關責任
甲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無條件退還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師費,并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無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師酬金超過30日的,經乙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師酬金的,視為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乙方無合法理由拒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超過30日的,經甲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務,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甲方有重大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經乙方律師提出書面異議拒不糾正,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協議,此項中止行為,不視為違約,由此產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闡明理由并通知對方。
7、 律師費
該項目的專項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_______ ),于本合同書簽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支付。
8、 附 則
本合同附件所確定的通訊地址及收件人為甲乙雙方認可的文件送達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有義務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專遞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視為已送達。
由本合同引起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訴訟在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文本為中文,共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在 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范圍:
(1)對甲方業務經營及管理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服務;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協議、章程及商務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合同簽訂等經濟活動;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為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6)處理企業內部勞動糾紛,為甲方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法:
(1)采取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
(2)列席甲方相關法律事務會議,并就相關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
(3)草擬、審核、修改相關法律文件;
(4)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審核、論證、談判、簽約等工作;
(5)根據甲方委托發表律師聲明及律師建議,出具法律意見書;
(6)為甲方各類合同的簽訂及有關活動提供律師見證;
(7)根據甲方的授權,以代理律師身份參與調解、仲裁、訴訟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務等活動,收費方式參照“費用及支付方式”第
(2)條。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經甲方同意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額完稅發票后,甲方在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2)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參照《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和《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六、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七、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八、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約定為準。
九、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十二、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者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十四、爭議解決的方式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之《_____________合同》(下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鑒于: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同簽署的《_____________合同》,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原協議中需特別說明的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合同內容補充說明:_________________
原合同第N條第M款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原合同描述文字),特對其中________________(原合同描述中的修訂要點)補充說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修訂點一;
二、修訂點二;
三、······。
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補充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甲、乙雙方就企業勞資專項法律服務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師
乙方應指派工作勤勉,認真負責,并對所提供法律服務具有相當經驗之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小組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2.服務事項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后,乙方應在下列事項范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對甲方目前勞資狀況進行分析,出具《企業目前勞資狀況分析報告》;
(2)針對甲方的實際情況,為甲方出具《企業用工制度策劃書》;
(3)審閱甲方與員工訂閱的勞動合同,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提供規范的勞動合同。對于尚未簽訂的員工,提供新的勞動合同;
(4)審閱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擬定規范的規章制度;
(5)根據甲方的運作流程,擬定商業保護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勞資糾紛預警機制》;
(7)對甲方的有關人員進行勞動法方面的專業培訓。
3.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務實施過程中及完畢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觸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專有性質的資訊,并將維護其保密性。
4.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如實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資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確保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履行本合同條款, 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5.付費方式
6.合同的解除
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已經收取的法律服務費。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況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當理由包括:甲方的違約或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后的工作無法開展。
任何一方擬依據本款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兩周通知對方。當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費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將另行協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咨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復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并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后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13
資產重組法律服務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并遵循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基本原則,甲方擬在債權收購及資產打包出售領域與乙方進行法律服務合作。雙方在友好協商并達成一致共識的基礎上,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基礎
鑒于甲方是一家在中國境內成立的專業資產管理機構,擁有卓越的金融服務團隊,在資產管理和項目融資方面具備為客戶提供集成解決方案和金融創新服務能力,經營范圍涵蓋:企業資產管理、企業管理服務、社會經濟信息咨詢服務、咨詢與調查等,公司致力于為高凈值客戶提供企業資產管理和家族資產管理專項業務。
乙方是一家擁有專業金融業務律師團隊的優秀律師事務所,在資產管理、投資管理、投資顧問、股權基金管理等金融領域能夠為客戶提供事前風險防范、事中安全控制和事后補救追償等法律服務,可以為金融機構、大中型企業提供融投資架構方案設計及法律風險管理服務,為企業家朋友提供境內、外財富管理及傳承的法律服務,為參與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企業提供海外投資及并購重組的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認可彼此在金融領域的專業服務能力,在金融債務重組、不良資產處置、資產管理盡職調查等業務方面有著共同的志向,為了更好的優勢互補、增強雙方的服務能力,雙方愿意建立全面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第二條 合作事項
1、乙方對甲方已經收購或者即將收購的債權進行宏觀上的盡職調查,出具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2、乙方協助甲方對相關債權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出具法律意見。
3、根據甲方的需要,由乙方代甲方向相關當事人出具律師函。
4、在甲方確定收購或者出售方案的基礎上,由乙方協助甲方擬訂債權收購及資產出售的合同文本。
5、乙方對甲方債務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或者其他債權擔保進行審查,對擔保物或者擔保人作出風險評估。
6、乙方代理甲方不良資產清收的訴訟業務。
7、其他非訴與訴訟業務。
以上各項合作事項具體細則,甲乙雙方將根據合作業務涉及的客戶對象、標的金額、合作方式等另行協商約定。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應相互維護對方的聲譽,不得作出詆毀對方聲譽、影響雙方團結等任何損害對方利益的行為。
2、甲方需認真地向乙方代理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合作,依委托合同所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
3、乙方律師有責任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在接到甲方和對方當事人依法送達的通知后,按時參加有關活動,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秘密(詳見第五條保密條款)。
4、在業務合作過程中,涉及訴訟與追償案件的情況,關于費用承擔、收益分配等具體的權利義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作期限屆滿后,雙方如欲繼續合作,應當在期限屆滿前30日內協商另行簽訂合作協議。
2、雙方合作期間,任何一方發生股權變更、法人變更、辦公場地變動、負責人及其他工作人員更換等情形,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持續性和有效性。
第五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及其參與本協議項目的所有人員對本協議項目信息及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2、以下內容屬于本協議約定的保密信息范圍,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予以嚴格保密并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甲乙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合作過程中提供的全部資料及在本協議服務過程中接觸和了解到的對方的全部情況和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協議雙方成員信息,債權債務信息,訴訟信息,審計評估信息或意見,業務往來中涉及到的相關公司主體資格信息,資信信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信息,資產管理的規劃設計等信息。
(2)甲乙雙方所作出的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
(3)甲乙雙方為完成合作即將或已經草擬和簽訂的一切協議、合同、備忘錄等,合作過程中各方往來函件、會議記錄、談判內容等。
3、甲乙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對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避免保密信息被不當披露或使用。任何一方若發現對方有濫用或者誤用應保密信息的情況,應及時將該情形書面通知對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雙方在合作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除承擔守約方相關經濟損失和自身的法律責任外,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賠償為追究對方違約責任所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交通費等實際支出費用。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發生爭議時,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14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 乙方代表(簽)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15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項,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托人決定接受委托。雙方就委托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托事項: 。
二、服務律師:受托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伙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托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3.1
3.2
3.3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
1】 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_____元),或
2】 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托人全額負擔。先由委托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后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托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托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托人(簽章)受托人:(簽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16
法律服務協議(配售股票)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因向公司股東配售股票,特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乙方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草擬、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3.與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就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
4.審查與公司股票發行及上市有關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6.參加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的其他相關法律業務。
第四條 乙方應對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保密。
第五條 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 律師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請得到中國證監會批準后______日內支付。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稱:_________,賬戶號碼: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第六條所指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絡人: 職稱:
電話: 分機:
傳真: 電郵: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絡人: 職稱:
電話: 分機:
傳真: 電郵:
為了有效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茲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居間服務,促成甲方獲得目標項目的最終合作權,甲乙雙方就居間合作具體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約定,以資共同遵守:
第 1 條 委托事項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項目,引薦甲方與目標項目之建設方/業主方進行直接洽談,提供關于項目實施的重要信息,協調并促成甲方獲得項目的最終合作權,且由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以合作模式簽訂項目合作合同;同時,為甲方實施項目的具體活動及合同履行的各項事宜提供必要的溝通、協調服務等。
1.2 “居間成功”是指乙方嚴格依本合同約定,有效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全部委托事項。若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均視為居間不成功,委托事項未完成:
1.2.1 甲方未能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正式的項目合作合同;
1.2.2 乙方僅提供項目的信息,或聯絡、協助等一般性服務;
1.2.3 對甲方獲得項目合作權,乙方未提供實質性幫助。
第 2 條 乙方權責
2.1乙方承諾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自有資源,投入相當的人力、財產及人際關系成本,積極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促成甲方獲得項目合作權,并簽署正式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負責項目合作的關系對接、提供合作條件及商務信息、參與投標活動并促成甲方中標、協助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項目合作合同、配合甲方實施項目及履行合作合同、確保甲方收取項目款等。
2.2項目前期,乙方應認真分析研究相關的市場信息,及時將項目信息或建設方/業主方的項目要求提供甲方予,如項目情況、招標文件、實施內容、合同條件、質量要求、工程量清單總價及子目單價、供應材料等。甲方認為有必要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的,乙方有義務予以協助。
2.3 乙方提供予甲方的與項目相關的各種文件資料、信息等,乙方保證完全滿足如下要求:
2.3.1 項目情況切實可行、資金到位,施工手續齊備,已能夠正常實施。
2.3.2 能對甲方取得項目合作權產生實質性影響且構成正式合作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2.3.3 各種文件資料、信息等完整準確、真實可靠。若前述文件資料或信息出現任何不符合要求之情形時,甲方可逕行解除本合同,并對其因此所受之損失主張賠償;且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
2.4在項目初步磋商洽談、招投標活動、合作合同談判簽署過程中,乙方應盡居間人之最大審慎和誠信義務,積極協助甲方進行參與項目、信息溝通、關系對接、業務公關,全力配合提供相關文件信息,輔助具體的商務談判,為甲方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幫助甲方獲得項目合作權并簽署正式合作合同。
2.5 項目實施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居間服務,以確保甲方能全面有效實施及順利處理完結項目全部事宜:
2.5.1 協調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在整個履約期間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
2.5.2 代表甲方在項目現場負責貨物交接,調試、驗收等甲方要求的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2.5.3 協助甲方向建設方/業主方提供完整的項目技術方案,協助甲方參與項目技術方案論證,向甲方轉達建設方/業主方提出的意見。
2.5.4 積極協調建設單方/業主方依約履行其應負之義務,如項目驗收、款項支付等。
2.6 在提供居間服務咨詢期間,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通報與項目相關事項的最新進展,收集反饋信息,解釋有關問題。
2.7 乙方應勤勉盡責,全面履行甲方所委托之全部事項,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2.7.1 以欺詐手段、與第三方惡意串通方式騙取甲方資料信息、其他不正當方式使甲方喪失項目合作權的;
2.7.2 冒用甲方名義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或損害甲方利益的;
2.7.3 怠于提供居間服務或提供的資料信息失真、不完整的;
2.7.4 使用行賄、內幕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非法手段提供居間服務的;
2.7.5 任何其他損害甲方權益或違法違規情形的。若有違反的,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乙方亦喪失居間報酬取得權。
2.8 居間成功且乙方無任何違約情形,乙方可依本協議約定取得相應居間報酬,但相應的所得稅及其他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 3 條 甲方權責
3.1為取得項目合作權,甲方應按乙方及建設方/業主方要求,負責提供項目所必備的市場資料、技術資料、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招標公告要求各種文件資料。
3.2 若乙方申請并經甲方審查批準,甲方可派人協助參加為爭取項目所舉辦的專題講座,并同乙方一道拜訪建設方/業主方或客戶。
3.3 提供項目所涉及的技術支持,包括提供項目技術方案,為乙方提供技術方案論證會。
3.4甲方負責開展項目合作的實質性活動,如參與完成項目投標文件的制作、領取和投遞等工作,以及與建設方/業主方進行項目合作合同的前期磋商、協商談判、正式簽署等。
3.5 若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與建設方/業主方所簽訂的合作合同。甲方因履行此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6 居間成功后,甲方已收到建設方/業主方支付的相應項目款項,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 4 條 居間報酬
4.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經乙方成功提供居間服務的項目,由甲方將與建設方/業主方所簽訂的合作合同提交予乙方備案,甲方按照以下給付標準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
4.2 以乙方完全嚴格履行其應負之合同義務且無任何違約情形有權取得居間報酬為前提。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成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4.3 支付居間報酬前,乙方須依甲方要求先行提供合法稅務發票予甲方請款,否則,甲方有權暫不支付相應的居間報酬,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4.4 甲方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相應(個人為18.49%,企業為17%)稅費后將剩余金額的居間報酬支付予乙方。乙方收款銀行信息為:
戶 名:
開戶銀行:
賬 號:
第 5 條 居間費用承擔
5.1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而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除非甲方實現明確同意承
擔該居間費用之部分或全部;否則,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委托事項,將由乙方自行承擔居間過程中支出的一切費用。
第 6 條 居間期限
6.1 居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起至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的項目合作合同履行完畢或終
止之日止。超過前述期限仍需要提供居間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延長委托期限。
第 7 條 合同終止
7.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若至 年 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委托事項,即未促成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正式項目合作合同,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7.2 居間成功的,雙方依約履行完畢各自應負之權利義務,本合同自動終止。
7.3 合同執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解除或遇有法定解除事項的,本合同亦終止。
第 8 條 保密事項
8.1 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業秘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使用,允許他人使用或泄露該商業秘密于任何第三人。
8.2乙方為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中獲悉的與甲方有關的商業資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成交機會、項目合同訂立的情況等屬于甲方之商業秘密;乙方應嚴守保密義務,不得利用其在居間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而做出任何不利甲方的行為。
8.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依居間報酬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乙方仍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不支付居間報酬。 第 9條 轉委托禁止
9.1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的事項進行轉委托予任何第三人。
第 10 條 其它約定
10.1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另一方可通知對方辦理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所受之全部損失。 10.2本合同的簽署并不構成雙方之間雇傭和被雇傭或代表和被代表的授權關系,乙方亦不得對外宣稱與甲方存在相同或類似關系。雙方為便于開展業務合作,相互間提供的名片、文件或針對具體項目出具的書面文件僅為實現本合同目的之用,不得濫用;否則,由違反方承擔一切不利后果。
10.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在不影響項目進度的前提下,采取協商解
決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若不愿協商、調解或者經協商、調解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將該等爭議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之仲裁規則仲裁,費用由乙方負擔。
10.4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署: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18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律師費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項辦妥后支付。
□雙方協商以代理事項標的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為乙方應得的委托費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項辦妥后支付。
□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_________%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案件以調解或仲裁方式解決的,律師費的計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交納并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三條 服務期限
雙方同意,服務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并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訴訟;
□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方式
乙方應采取_________(不定期工作方式/全日制工作方式)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項。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乙方人員辦理本合同委托事項應做到勤勉盡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有義務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3.在維護甲方利益,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前提下,乙方律師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乙方律師應服從增發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律師應采取最安全、最經濟、危險性最小的方案履行其代理義務或提出相關建議,甲方若作出不適當的指示、決定或提出不合理的方案時,律師應當給予足夠的警示或建議;
6.乙方律師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乙方律師應認真學習并熟知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認真履行職責,全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乙方律師在工作范圍內因嚴重疏忽,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引起糾紛訴訟,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書面同意,任何時候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利用以上信息為自己或他人牟利,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律師:
(1)代理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代理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代理律師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累計3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19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項,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托人決定接受委托。雙方就委托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務律師:受托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伙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托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3.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
1.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_____元),或
2.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托人全額負擔。先由委托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后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托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托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
受托人:(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20
合同編號: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丙方聘任乙方提供商業咨詢服務事宜,三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服務范圍
對甲方向丙方 項目的可行性、實際操作及風險等相關事宜提供商業咨詢服務。
二、甲方和丙方責任
為保證乙方有效提供咨詢服務:
1、甲、丙方應當指派相關人員配合乙方進行所需資料的收集和聯絡工作,并保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項的有關情況和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咨詢服務費。
三、乙方責任
1、針對甲、丙方提出的項目相關事宜的咨詢,就其可能涉及到的可行性、實際操作程序、風險性等,通過電話、郵件或傳真等形式提供咨詢服務;
2、乙方對辦理甲、丙方事項和甲、丙方提供的材料及甲、丙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丙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四、費用
1、三方同意:若本合同第一條所涉項目未成功的,無需支付咨詢服務費;若本合同第一條所涉項目成功的,本合同所涉商業咨詢服務費全部由甲方承擔,并按照以下方式第種方式支付:
方式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方式二:由甲方每月按雙方項目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
2、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咨詢服務費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金額每天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事項而產生的爭議,合同各方應本著友好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從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即告終止。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需變更合同條款,須經三方協商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資設立、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公司設立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投資形式、投資可行性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策劃公司、集團公司股權構架方案;
(3)起草、審查、修改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各項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5)分析說明投資設立公司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6)對于投資設立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商業秘密及其他高新技術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處理意見;
(7)進行投資設立公司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8)協助辦理公司登記設立登記手續;
(9)協助辦理投資設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公司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為公司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為公司與他方之間的合同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為公司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為公司審閱、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為公司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
(8)參與公司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當公司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為公司提供并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公司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公司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公司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5)應公司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代理公司進行各類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案件;
(17)為公司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托事項。
3.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提供有關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分析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進行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5)起草、審查、修改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6)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程序;
(7)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其他法律事務。
4.公司改制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與公司改制相關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2)協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體實施方案;
(3)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種法律文件;
(4)協助辦理公司改制的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5)協助處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5.公司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為公司進行對外投資項目的推薦;
(2)參與各類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轉制程序咨詢、法律文件起草、相關手續代辦;
(3)參與公司兼并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4)參與公司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5)公司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6)為公司增資、減資、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務。
6.為公司提供對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審慎及資信調查服務
(1)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股權結構、主要負責人、住所地等;
(2)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經營一般現狀及歷史狀況;
(3)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若干年度的財務報表;
(4)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帳號、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線索;
(5)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是否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是否存續;
(6)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其他資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書。
7.重大項目參與專項法律服務
(1)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根據項目需要,進行有關商務調查;
(6)協助處理項目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8.公司解散與清算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股份結算與清算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提供有關公司結算與清算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分析結算與清算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協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銷進行清算的具體實施方案;
(5)為投資者進行結算與清算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6)為投資者起草、審查、修改解散、注銷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7)協助辦理公司解散、注銷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8)協助處理公司解散、注銷中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后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3.如果委托事項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六、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七、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10.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1.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2.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22
委托人:XX公司(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因向公司股東配售股票,特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乙方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草擬、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3.與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就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
4.審查與公司股票發行及上市有關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_____;
6.參加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的其他相關法律業務。
第四條 乙方應對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保密。
第五條 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_____。
第六條 _____數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______萬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請得到中國_____批準后______日內支付。
第七條 合同第六條所指_____,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_____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_____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精神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23
委托人: (以下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一案或事務,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辦本案或事務, 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將本案或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其他專業人員、行政輔助人員協助完成其中訴前調查及其他取證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審計、鑒定、公證、查詢工商檔案等)可以轉委托適當的專門或中介機構完成。乙方及承辦律師應認真負責地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出庭應訴,承辦律師因特殊情況或開庭時間重合而導致不能出庭的,乙方應指派其他律師出庭。
第二條、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證據線索。如甲方弄虛作假或堅持違法要求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仍應按第四條規定支付律師費用;如甲方單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應按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乙方及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咨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處理事務、提供服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第四條、按照《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等行業收費的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協商,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約定為: 。
注:辦理一審繼辦二審訴訟案件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繼辦申訴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準,減半收取。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上述代理費不包括辦案費用;辦案費用由甲方予以實報實銷,甲方預交 元或者雙方約定包干 元 ;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調查費以及其他可能發生的費用;代理費和辦案包干費用一經收取,除有特別約定外不予退還;
甲方支付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統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國家法律規定和乙方明文規定,乙方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無權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地址:南京市龍蟠中路216號金城大廈8樓 郵編:210002 電話:025-58785588 傳真:025-58785581乙方收取費用的指定帳號:125904701610301 開戶行:招商銀行南京分行龍蟠中路支行 戶名: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雙方沒有約定收費條款或約定不明確,無法確定收費金額的,律師費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執行。甲方違反律師費支付條款的,經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為應付律師費的 %。
第五條、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務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審理結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本協議中如特別約定律師費包括仲裁、一審、二審多個程序律師費的,有效期限至二審判決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務:訴前和解;訴訟或仲裁中甲方調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為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要;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或終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慣例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托的;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務繼續由乙方律師承辦的,視為繼續委托代理,雙方沒有其他約定的,律師費用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標準執行。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和乙方蓋章后生效,對本合同任何爭議,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爭議。
第七條、其他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24
甲方: 乙方: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 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為乙方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采用:
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3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人民幣。
甲方: 乙方: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 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為乙方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采用:
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3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人民幣。
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25
鑒于: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委托協議》,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為___________偵察階段的辯護人。現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委托協議》。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已收取律師費___________元,不予退還。
3、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4、乙方仍對甲方所委托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系終止而終止。
5、雙方就委托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并不爭議。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26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師為甲方因 就貸款糾紛案在下列第1、2、3 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第二條 委托權限為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按起訴時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寫:)之%的標準即元(大寫: )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律師服務費支付到乙方銀行帳戶: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律師在區辦理甲方委托事務,乙方律師自行承擔差旅費。
乙方律師如需到以上區域外進行與甲方相關的工作,乙方律師差旅費由甲方承擔,但需按甲方標準進行據實報銷。
2. 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告費、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時止。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27
鑒于 律師事務所是一家專業提供信用調查和逾期賬款管理服務的法律機構,客戶在其逾期賬款風險管理和回收過程中需要__的服務,雙方經過協商,對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1、定義 本合同所指的逾期賬款管理服務是指律師根據客戶的委托并作為客戶的代表,對客戶的逾期應收賬款及相關債務人進行調查和分析,并與債務人進行交涉,通過非訴訟的方式和合法的方法說服和要求債務人將逾期賬款直接支付給客戶的整個過程。
2、服務程序 客戶在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逾期賬款管理時應填寫“案件訂單—委托書”并提供關于該逾期賬款的必要資料給律師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應該在收到客戶填寫的“案件訂單—委托書”和相關資料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對案件受理與否作出結論并同客戶發出書面案件受理通知或案件不受理通知。
__應及時向客戶提供有關案件處理的進展情況,并每月向客戶提交一份正式進展報告,直至案件根據本合同第8條的規定被關閉。
3、轉委托
4、案件服務期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__在每個案件上的案件服務期為6個月,但雙方經過協商可以書面形式貢意縮短或延長具體案件的案件服務期。
5、排他性 案件理后和在服務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客戶不得同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催收。
而且,在案件委托后,無論客戶自己或其他 委托的第三方是否介入案件的處理對于債務人償還賓欠款,客戶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第7條的規定向__支付傭金。
6、債務人付款計劃的批準 律師事務所對案件的處理應以債務人全額給客戶欠款為基本目標,對于債務人同意在3個月內全額給付欠款的付款計劃,__有頃代表客戶直接予以接受。
對于債務人提出的與前款目標相悖的任何付款計劃,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償還、部分償還、退貨或部分退貨、以其他物品抵償等,律師事務所應事先得到客戶的書面同意才能予以接受。
客戶應在收到這種付款計劃后15天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若客戶同意債務人以退還原有交易貨物抵償欠款,客戶和__同意以貨物原賬面金額的60%作為回收貨物的金額并以收為回款基礎按照附件規定的傭金比例計算傭金。
若客戶同意債務人以其他物品抵會欠款,__將對折抵物品的價值進行評估并出面告知客戶,客戶應在收到報告后15天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決。
客戶需要以約定的抵貨價值作為回款基礎按照附件規定的傭金比例計算傭金。
若雙方對抵貨的價值存在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7、服務收費 客戶應按照本俁同附件元寶的收費標準向__支付案件調查咨詢費,作為__調查債務人和進行收賬過程的基本費用。
除前款規定的基本費用外,對于在案件服務期內債務人給付給客戶的欠款 ,客戶應在收到債務人和每次付款后10日內按照附件規定的傭金比例向__支付傭金。
__在受理客戶委托后,在催收過程中發現,客戶委托的具體案件的委托標的金額中出現10%以上比例的賬款存在下述情況:
1未實際發生;
2債務人已經支付;
3客戶與債務人之間需要往來抵消和沖銷賬款。
對于該部分款項經客戶核對后,客戶同意支付該部分賬款金額的5%作為核實賬款的服務傭金給__。
若客戶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__支付相當于應付傭金總額的3%作為違約金。
8、案件關閉 案件在下列情況下得以關閉:
1、案件服務期屆滿;
2、債務人支付 了全部債務;
3、客戶以書面形式通知提前終止委托并取得律師事務所的書面同意;
4、律師事務所認為進一步催收不會產生實質效果決定提前關閉案件。
9、盡職和免責條款 律師事務所應采取一切合法和必要的方式督促債務人償還賬款。
但盡管如此,客戶同意,由于逾期賬款本身性質及其他客駁原因,__的介入不必然導致債務人償還室邇人遠欠款的結果。
客戶所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
10、管轄法律與爭議解決 本俁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11、附則 本合同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先例或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棄權,而對任何權利之單獨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項權利。
本 合同任何條款之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之無效。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經任何一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本合同得以終止,但本合同終止時正在處理過程的案件履行應繼續受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束。
客戶:
地址:
授權代表:
地址:
授權代表:
日期:
簽約地點: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28
(以下簡稱甲方)因一事,_____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助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務范圍及權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應于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及時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元。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鑒定費、翻譯費、資料費、復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時間: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公司法律服務委托合同書 篇29
委 托 人(簡稱甲方):
受委托人(簡稱乙方):
甲方因法律事務委托乙方的律師代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孫春寧 律師為甲方處理 與山東宏程建設有限公司 法律事務。
具體工作范圍包括:
逾期交房違約金、房屋交付、物業費處理等
2.受委托人的權限為:
代為主張權利逾期交房違約金(通過調解訴訟等途徑)
代為辦理房屋交房手續及物業費處理等全部事項
代為辦理上述事項有關的調查取證
3.收取律師費方式:
A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及標準,甲方應交付乙方律師代理費人民幣元,該費用在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律師費,按日1%支付滯納金。
B雙方商定的分期付費方式:按照甲方實際獲得賠償金額的百分之 支付律師費,于甲方實際收到賠償款之日付清。
4.受委托人的權限始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止于本法律事務結束之日。
5.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應的證據,不得對乙方編造、隱瞞事實真相,否則,乙方將終止法律服務,并不退還已收的律師費,如由此而致乙方對第三者承擔責任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6.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支付律師費的,需支付律師費總額10%的違約金,經乙方催告十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將終止法律服務,并不承擔由此而可能導致甲方發生損失的責任。
7.乙方律師應依法執業、文明執業,在法律服務范圍內,盡職盡責、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8.其他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