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指派律師協議(精選3篇)
委托指派律師協議 篇1
合同編號: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帳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 年月日訂立。
一、法律服務范圍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下列在〔 〕中標有√符號項目的法律事務(以下簡稱“本法律事務”)提供服務。
(1)刑事訴訟案件。偵查階段〔 〕,審查起訴階段〔 〕,一審〔 〕,二審〔 〕,
再審〔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審〔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二審〔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申請執行〔 〕。
(2)民事訴訟案件。一審〔√〕,二審〔 〕,申請再審〔 〕,申請抗訴〔 〕,申請
執行〔 〕。
(3)行政訴訟案件。聽證〔 〕,申請復議〔 〕,一審〔 〕,二審〔 〕,再審〔 〕,
申請國家賠償〔 〕,申請執行〔 〕。
(4)仲裁案件。代理仲裁〔 〕,申請執行,或者申請撤消仲裁/不予執行〔 〕。
(5)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 〕。
2、刑事訴訟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一案中的提供法律幫助/
擔任辯護人。
3、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仲裁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民事/行政/仲裁)一案的訴訟/仲裁代理人。
4、非訴訟法律事務。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就 事宜/項目提供見證/咨詢/ /法律服務。
二、委托權限
乙方授予甲方的委托權限為(在選定的項目后打√)
〔 〕1、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處分被代理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為)。
〔√〕2、特別授權(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處分被代理人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
為,以下為選擇項)代理人有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仲裁請求,〔√〕進行和
解,〔√〕接受法律文書送達,〔√〕申請調查取證和證據保全、財產保全〔√〕提起反訴/反(仲裁)申請或者上訴。
〔 〕3、非訴法律事務委托權限:。
如甲方另行出具授權委托書且委托權限與本條約定不同的,委托權限依授權委托書為
準。
三、律師
乙方指派 律師、 律師、律師、
律師為本法律事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承辦本法律事務的,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并由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撤銷委托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
四、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依法維護甲方權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事務的進展情況。
4、律師不得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出具委托書。
5、乙方及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及律師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及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但依法或征得甲方及其近親屬同意后,可向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或新聞媒體等相關部門披露所涉及秘密的除外。
五、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律師誠實合作,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
2、如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否則,乙方律師有權拒絕其要求。
六、律師費及其支付(在選定的項目后打√)
1、〔√〕甲方委托乙方承辦的本法律事務以計件方式收取律師費,律師費總額為人民幣 元。
律師費支付方式:
〔√〕由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即 日內一次性支付。
〔 〕由甲方按下列期限分期支付: 。
2、〔 〕甲方委托乙方承辦的本法律事務以計時方式收取律師費,計時收費的標準為:每小時人民幣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為一小時。律師完成本法律事務所需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簽具《律師用時確認單》。
律師費支付方式:由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預付 元。乙方律師根據服務時間,以《律師費用清單》方式通知甲方已支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及余額,并可通知甲方及時補充預付律師費及金額。乙方完成本項法律事務或本合同解除時,雙方結算律師費,多還少補。
3、〔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甲方委托乙方承辦的本法律事務以風險代理收費方式收取律師費。
具體約定為:。
七、其他費用
律師在辦理本項法律事務中所發生的以下其他費用并不包含在上述律師費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
1、代理活動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差旅費等);
2、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和查檔費等)。
八、利益沖突
乙方及律師應當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選擇繼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或變更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九、委托事務的完成與合同的有效期限
屬于訴訟/仲裁/代理的,委托法律事務以判決、裁定、調解、案外和解、撤訴、撤銷案件、終止訴訟/仲裁/執行等方式結案,或者甲方原因單方撤銷委托解除合同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托法律事務;屬于非訴訟法律事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事務完成,或者甲方撤銷委托解除合同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托法律事務。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法律事務完成或者甲方撤銷委托、解除合同時止。
十、合同的解除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生效。合同一旦解除,乙方及律師應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現甲方存在故意隱瞞事實或虛假作證等妨礙乙方及律師正常完成受托法律事務情形的,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和賠償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或者《律師費用清單》提示及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的,應當承擔遲延履行違約金。遲延履行違約金按甲方應支付款項每日萬分之二計算至支付之日止。
2、乙方及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因違法執業或其他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實際直接損失。
十二、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可以用書面(包括郵件、傳真、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送達。
十三、不保證與風險提示
乙方及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本法律事務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甲方在訴訟或仲裁中可能存在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幾種風險,甲方應盡量予以避免:
1、訴訟或仲裁請求不明確、不具體、不完整會導致承擔不利后果。隨意擴大請求如得不到支持要額外負擔相應的訴訟費用。請求的增加、變更或者提出反訴、反請求應在許可或指定的期限內完成,否則可能不被審理。
2、提供證據應當及時、充分,超過指定的時限提供證據、不提供原始證據、證人不出庭作證、未在指定的時限內申請調取證據或申請鑒定都可能影響證據效力,甚至不被采信。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會導致承擔法律制裁的后果。
3、不按時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會導致缺席審理或按自動撤回訴訟或仲裁請求處理。
4、不準確提供送達地址造成訴訟或仲裁及相關文書被退回也視為已送達。在委托期間,變更聯系地點或方式未告知乙方及律師的,可能會導致無法及時送達通知及代交法律文書等后果。
5、應在裁決書指定的期限內提出上訴,否則會喪失上訴權。
6、申請人強制執行的期限為二年,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義務期限屆滿之日起算。超過上述期限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
7、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會導致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債務利息,或者支付遲延履行金,還可能遭受民事制裁(如司法拘留等)。
十四、爭議的解決(在選定的項目后打√)
1、〔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提請司法行政部門或者律師協會調解處理。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溫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提請司法行政部門或者律師協會調解處理。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甲乙雙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約定:
1、乙方如完成委托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委托合同、撤銷委托,律師費不予退還、減免。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十六、生效條件(在選定的項目后打√)
〔√〕1、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后生效。
〔 〕2、由甲方實際支付首次付款后生效。
在此之前,乙方及律師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十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代表: 代表:簽訂日期
委托指派律師協議 篇2
特別注意:律師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師發出!!其威懾力,很多時候不是來自于律師函內容,而是來自于律師的身份,來自于這是律師發出的,是一種強勢的意思表示,俗稱“合法的恐嚇信“。
函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律師依法接受______________房產買受人的委托,以欺詐、重大誤解為由請求法院撤銷與______________開發商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之間簽訂的《_________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以下簡稱“預售合同”)之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業經_________市_________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該_________訴訟案現處于舉證期限內,尚未開庭,因貴行系涉案樓盤的按揭貸款銀行,與涉案紛爭存在一定利害關系,現將該_________訴訟案的相關情況和銀行可能會出現的金融風險告知如下:
一、______________房產買受人訴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中,眾房產買受人據以起訴的事實和法律依據等案件詳細信息起訴狀;
二、類似案件的法院判決:____________房地產公司未兌現售樓廣告承諾,日前被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判欺詐撤銷房屋買賣合同,詳見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制日報;
三、截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已有______戶向法院遞交了起訴材料;
四、據了解,從開發商指定的最早入住時間至今已有一個月,而入住率僅有______%左右;
五、若法院最終判決支持撤銷預售合同的訴訟請求,則貴行將面臨依據相應司法解釋的規定能否向開發商全額追回貸款的風險;
六、若法院最終判決駁回撤銷預售合同的訴訟請求,此時,不排除房產買受人中的一些“激進”分子不顧“斷供”的法律后果,帶頭甚至鼓動、組織一批或全部房產買受人集體“斷供”,此種情形下亦出現銀行在一并起訴房產買受人和開發商時能否全額追回貸款的風險。
七、針對本案可能會出現的金融風險,本律師建議貴行可及時發揮主觀能動作用,進行下列工作,以將可能會出現的金融風險在萌芽狀態得到有效控制:
1、在本案的舉證期限內,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以有_____請求權的第三人向______市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訴訟請求,以及時追回貸款;
2、在目前尚未出現大面積“斷供”的情況下,且在房產買受人和開發商之間的矛盾尚未到達不可調和的地步前,在房產買受人和開發商之間積極進行斡旋,使爭議雙方縮小分歧、化解矛盾,促成爭議雙方達成賠償協議,最終達到定分止爭、房產買受人依約按時交納月供的目的。
特此告知。
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律師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指派律師協議 篇3
離婚協議書標準格式(范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身份證號:。
女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身份證號:。
男女雙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年×月×日生育一子。因協議人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兒子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至付到成年為止。若孩子考上大學、研究生或者出國留學的,男方仍需按照前述標準承擔撫養費和一半學費。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要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但應提前通知女方,探望時間須征得女方同意。
三、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各自名下銀行存款歸各自所有。
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路××小區××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萬元,現協商歸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現金××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后的7天內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歸女方所有(注:家具清單可另行簽訂附件,清點好應有的家具和數量)。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注:產權手續變更的約定也很重要!)
雙方另有機動車(車牌號:)一輛,先協商歸男方所有,由男方一次性給付女方現金××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后的7天內付清;
四、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糾紛。今后若發現,誰經手誰負責,若因男方/女方對外借款導致男方/女方承擔責任的,可向對方全額追償。
五、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鑒于女方婚后一直承擔生養一對女兒的主要責任,事業停滯,現階段經濟薄弱,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10萬元給女方。上述男方/女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20__年X月X日前支付完畢。。
七、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或者對本協議子女撫養安排事后反悔、與對方爭奪的,的,應付違約金10000元給對方。
八、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記處備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 如有定制需求,可聯系律師起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