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建設住房合同(精選3篇)
委托他人建設住房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設住房事宜。經友好協商并制定本協議,以資雙方遵守。
第一條:擬建住房建筑面積約平方米毛坯房(以最后實際測量的建筑面積為準),項目位于項目一期的第號樓第單元第層房,價格每平方元,房號為,共計套。合計建房款人民幣(小寫)元,金額(大寫)。
第二條:擬建房款分兩批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叁日內,甲方支付擬建房款總額的50%即元,金額大寫。在該擬建住房建設達到正負零時支付剩余建房款即元,金額大寫。
第三條:擬建住房竣工時間為:年月日前。
第四條:本合同期內,甲方對擬建住房可自由更名一次(免費更名),甲方須書面向乙方提供受讓人資料并簽署相應合同。
第五條: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建房款,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退還已收建房款。乙方承建的房屋質量驗收不合格或未在約定日期前竣工,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乙方退還全部建房款并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簽訂《認購書》。屆時如果甲方不能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簽訂《認購書》,甲方所交的建房款無息退還。
第七條:在履行本協議中各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海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
第八條:乙方委托律師事務所對本協議的履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務,為本協議的有效施行提供法律保障。具體服務律師是(執業證號:電話:)。
第九條:本協議壹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兩份。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壹期建房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他人建設住房合同 篇2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_________基本建設貸款辦法》,借款方為基本建設向貸款方申請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預計分年用款為: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實際分年用款以國家批準的年度投資計劃和上級行下達的信貸計劃為準。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貸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計算,按季計收并計算復利。借款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分年分次還款計劃歸還的部分作逾期處理,加收利息30%。在本期內,如國家變動,本合同亦作相應調整。
第四條 歸還貸款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為: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五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后仍未歸還,貸款方可直接從借款方或擔保單位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六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00%。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
借款方: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擔保單位: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他人建設住房合同 篇3
發包人(甲方):
設計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就 項目工程設計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一、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二、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見下表。
1、項目名稱:
2、項目位置:
3、建筑用途:
4、總建筑面積:建筑設計暫估面積 萬平米。
三、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請核對與原合同是否一致)。
四、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成果及文件:
說明:工作成果提交的形式及數量:
(1) 方案設計成果:
(2) 初步設計成果:
(3) 施工圖設計成果:
五、合同總價及付款:
1、本合同暫估總價為人民幣: 整(即¥ 萬元),暫按建筑面積 萬平米計。
2、付款進度:
說明:應添加“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前開具發票。”
六、權利與責任
(一)發包人權利與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 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 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費用已經包含在本合同價款內。
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4、乙方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食宿及交通費用包含在設計費中。
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甲方有權就項目的有關問題向乙方進行全面的咨詢;有權要求乙方按國家法規完成相應階段設計工作和相關解釋、配合工作。
6、本合同的設計成果(包括設計內容的所有部分)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設計人員有署名的權利。甲方有權將項目的設計成果文件用于本合同的項目工程;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此設計成果文件用于其它工程或傳播,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定工期完成相應階段的設計工作,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相應階段的設計工作,甲方有權緩付或拒付相應階段的設計費;乙方完成協議約定的甲方所要求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按約定日期和數額按時付給乙方款項和相應階段的設計費;如逾期未付相應款項超過一周,設計人有權暫停設計工作,在收到應收取的設計費后,乙方可繼續設計工作。
8、甲方應對乙方各階段設計成果進行及時的意見反饋和確認;以利乙方盡快開展下一階段的工作;甲方的反饋及確認意見在甲方內部須首先統一(乙方對甲方某個個人意見不作為設計修改的依據),并以簽字蓋章的正式公文形式轉達給乙方,若甲方在設計過程中,提出對原雙方共同確認的設計方案有顛覆性的重大修改意見,由此產生的乙方附加工作量,需由甲方追加設計費加以補償,補償數額雙方共同協商。
9、甲方在合同簽訂且乙方開始設計工作以后,甲方需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設計計劃按時提供設計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如因甲方未能及時提供,由此引起的設計周期的順延,由甲方在乙方的設計周期里扣除。
(二)設計人權利與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以合理性、經濟性為原則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2、設計人應按發包人要求調整完善原設計方案,保證發包人項目報規、報審。
3、設計人采用的技術標準是:國家頒布的現行規范、規程及規定。
4、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50 年。
5、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四、五、六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并對其承擔相應責任。
6、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二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不再另行增加費用。
7、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8、乙方不得將本合同賦予乙方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或由第三者繼承。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乙方應參加基礎、主體、裝飾、單位工程和工程竣工備案等驗收,并配合完成有關驗收文件。
10、乙方的設計圖紙的細部做法要做到準確、完整和施工工程可實施;并且負責施工圖審查合格,如審圖過程出現修正事項,必須即時處理并保證符合審查要求。
七、停建、緩建
1、停建
因不可抗力中斷施工,或乙方被通知無限期停止工作時,此工程則做停建論。甲方則須支付與乙方各階段已完成之局部或全部工作設計費用,乙方收清費用后,仍應配合甲方處理客戶相關投訴。
2、緩建
當已停建工程于三年內恢復進行,無重大修改,此工程則作緩建論,本合同仍有效,乙方需繼續依據合同條件提供一切設計服務,而所有按第9條所得收費均作為合同價款中已提供服務部分之收費。所有因緩建而導致任何增加工作,則甲乙雙方按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八、其他約定
1、在設計過程中,甲方給乙方提供的設計基礎資料,甲方要對其準確性及完整性負責,如設計人員發現或意識到這些信息有任何錯誤、疏漏、不一致,設計人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48小時內或以不影響設計周期為限)給乙方答復;甲方發給乙方的問題,乙方有責任及時(48小時內)回復甲方。
2、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3、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4、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乙方違約終止合同,應將甲方支付的費用返還并按總設計費的百分之二十支付違約金。
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萬分之四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 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40%。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完善;由于乙方設計遺漏或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賠償金額為實際損失加返還設計費。
4、由于設計人原因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和設計資料,或造成項目審批、項目停緩建時,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并承擔因延期出圖導致甲方工程進度延誤所產生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的全部設計費及利息,并全部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或完成設計工作后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生效、中止與結束:
1、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后生效。
2、如因甲方原因,在設計工作開始以后,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須提前兩周 通知乙方,且甲方應按通知日期的時間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設計費。
3、當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設計工作并按時提交相關的設計成果且甲方已付清乙方的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5、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 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
6、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訂后,在設計過程中任何對于本協議內容的變更或修改,以及甲方對設計的修改意見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并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雙方公司公章確認。
7、 本協議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