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委托管理協議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 年 8 月 20 日于成都市共同簽署: 1. 江陰恒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江蘇省江陰市利港鎮陳市村 法定代表人: 江榮方 2. 江蘇雙良特種纖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江蘇省江陰市利港鎮沿江工業園 法定代表人: 繆雙大
鑒于: 1. 江陰舒卡纖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舒卡纖維" )系一家由甲方等投資者共同出資設立的 中外合資企業, 于本協議簽署之日, 甲方持有舒卡纖維 75%的股權.舒卡纖維目前主 要從事氨綸等高新技術化纖業務(以下簡稱"氨綸業務"); 2. 乙方為一家主要從事氨綸生產,銷售的中外合資企業, 對氨綸生產,銷售等經營活動 的管理及運行已具有比較豐富的經驗, 甲方為避免其控股子公司舒卡纖維與乙方發生 同業競爭, 使舒卡纖維所從事的氨綸業務進一步趨向成熟, 甲方曾與乙方于 3 月 16 日 簽署《股權委托管理協議》, 將其持有的舒卡纖維 75%股權(以下簡稱"托管股權") 委托乙方管理, 委托管理期限至 年 12 月 15 日止; 3. 乙方控股股東四川舒卡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a 股的股 份有限公司, 為徹底解決與甲方控股子公司舒卡纖維的同業競爭問題, 四川舒卡特種 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擬收購甲方持有的舒卡纖維 60%股權并且雙方已就該等股權轉讓 事宜于本協議成立之日簽署了一份 《關于轉讓江陰舒卡纖維有限公司 60%股權之股權 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轉股協議"), 為此,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 件提前終止前述《股權委托管理協議》 .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平等協商的原則簽署本協議, 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0431001/lw/lw/ef/d5 簽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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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終止股權托管 1.1 甲乙雙方同意依據本協議約定終止委托管理托管股權之《股權委托管理協議》, 自本 協議生效之日起, 甲方不再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舒卡纖維股權委托乙方管理, 乙方 亦不再為甲方管理任何舒卡纖維股權, 乙方亦沒有繼續向舒卡纖維提供任何咨詢,建 議或資料的義務.
1.2 就乙方受托管理托管股權事宜, 甲方應依據《股權委托管理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乙 方實際受托管理托管股權期間(即自《股權委托管理協議》生效之日(即 年 3 月 17 日, 下同)起至本協議生效之日止, 下同)的管理費, 管理費的具體金額依以下計算 方法確定: (1) (2) 約定的托管期間為依據《股權委托管理協議》約定的托管期間, 即自《股權委 托管理協議》生效之日起至 年 12 月 15 日止的期間; (3) 實際托管期間為乙方實際受托管理托管股權期間, 即自《股權委托管理協議》 生效之日起至本協議生效之日止的期間; (4) 約定托管期間的管理費為依據《股權委托管理協議》約定的全部托管期間的管 理費, 即舒卡纖維截至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凈資產(根據舒卡纖維的財務報 表, 截至 年 12 月 31 日止, 舒卡纖維的凈資產為人民幣 99,329,000.00 元)的 3%. 甲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的 15 日內將甲方在本協議項下應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費支 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1.3 雙方同意,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的 60 個工作日內, 互相配合努力促成本協議的所有生 效條件得以全部成就. 實際應付管理費=約定的托管期間÷實際托管期間約定托管期間的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