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委托實施代建合同(精選3篇)
建設項目委托實施代建合同 篇1
委托人(全稱): 某某 賓館
代建人(全稱): 某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7. -. .xx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建設項目委托實施代建合同 篇2
委托人(全稱):
代建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壹億 元人民幣(財政投資20xx萬元,東湖賓館20xx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7.1-.1.20,
三、質量標準: 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 2% 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20xx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20xx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建設項目委托實施代建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
公路
借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1.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1.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1.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1.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1.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1.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__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1.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1.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二條 貸款
2.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2.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 公路項目建設。
2.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年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利率和利息
3.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3.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四條 提款前提條件
4.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4.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4.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4.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4.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4.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4.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4.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1.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4.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4.1.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4.1.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4.1.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4.1.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4.1.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五條 貸款人承諾
5.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5.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六條 爭議解決
6.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七條 通訊
7.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7.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7.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8.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
貸款人: 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