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精選28篇)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1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人: 公司注冊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 法人代表人聯系電話:
受托方:武漢聚品閣品牌運營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人: 公司注冊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 法人代表人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方雙方本著自愿、平等、順暢合作、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進行煎餅王子品牌招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宗旨
乙方以專業的商業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專業團隊,提升項目的市場價值,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確保本項目可持續性發展,最終達到雙贏的局面。
第二條 委托事項范圍:
1、甲方為 商標的唯一合法持有人,并
將 品牌全權獨占許可委托給武漢聚品閣品牌運營有限公司運營,在委托招商期間甲方不得將 品牌系列商標,注冊號: 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并附商標注冊相關文件。
2、業務范圍:無限制;
3、委托期限: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共計2 年,合作期滿,雙方協商可在期滿前1個月續簽2年;2年后可按同等條件無限次續約。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成立 品牌運營項目部,本項目的運營,招商權歸乙方所有。
2、乙方提供該項目所需的辦公設備、場地以及運營人員。項目招商所需要的廣告費用、營銷費用、人員工資由乙方承擔。
3、乙方使用百度競價,百度網盟,網絡招商平臺,對應的門戶網站廣告,地面推廣等各種渠道推廣 品牌。(不同階段使用不同方式)
4、加盟店技術培訓,貨品供應由甲方負責。
5、相關資質辦理由乙方協助甲方完成,費用由甲方承擔。
6、如甲方因供貨質量問題,導致招商工作停滯甚至終止,乙方不予退還前期所有收益,并享有追償損失的權利。
第四條 利益分配:
1、加盟店的加盟費和代理費由乙方計提70%作為招商服務費(次月5號結算)。
2、自營店的營收款由乙方計提5%作為運營服務費。(次月5號結算)。
3、供貨利潤乙方不參與分配。
第五條:后續發展約定事項和收益分配
1、協議簽訂后三個月內乙方需完成招商店面不低于3家(不包含甲方現有自營店,也不限定甲方自行開設自營店.),如果乙方在此期間沒有完成新增店面3家,甲方有權利要求提前終止本協議。
2、當該項目店面數量在本協議期內超過100家,甲方可選擇解除招商協議。但需分配10%的該項目股權給予乙方作為整體運營酬勞。(該操作須在協議解除之前完成)
3、若乙方運營團隊在本協議到期后未完成拓展100家店面的指標。則甲方根據雙方協商可解除本協議,且無需分配股權。
第六條 本協議正常解除的條件:
1、協議時間到期,或符合第五條所述條款。
2、出現非人為不可抗拒因素(天災,國家政策調控等)。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七條 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其他原因,無法履行本協議約定相關工作,甲
方可即日終止支付相關費用及分成。
2、乙方在委托運營管理期間甲方不得將“ ”品牌系列商標,注冊號: 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如若許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可以視情況解除協議,甲方應一次性賠付乙方違約金30萬元。
第八條 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代表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協議簽署地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未作規定的,由雙方友好協商,生成補充協議,作本協議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協議解除或終止,雙方另行協商,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章): 受托人(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
日期: 日期: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2
1.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及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 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 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 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 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 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于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a)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
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3 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 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 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4.1 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Ⅰ)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Ⅱ)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Ⅲ)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范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Ⅰ)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Ⅱ)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Ⅰ)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Ⅱ)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Ⅲ)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Ⅳ)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 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后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 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___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 廣告
5.3.1 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 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 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5.4 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并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定出及發布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于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 管理
5.5.1 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監審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雇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雇所有雇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雇員在開業后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不可多于__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
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雇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發服務費予雇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準后,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雇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采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主對維修責任范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如需對物業的重大改變及改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后所發生之費用由酒店業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5.5.2 會計
管理公司應為酒店業主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酒店經營之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時,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然而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稅法規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英兩種文字對照書寫。
5.5.3 常年計劃
(A)開業日后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
……修葺及保養。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
……酒店各部門所有雇員,包括全部行政雇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貼之支出。
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后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后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主批準。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業主批準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5.5.4 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公司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5.5.5 集團服務及利益
“酒店業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店”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設備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6.1 增設及更換家私、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固定資產標準內屬于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于固定資產范圍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范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于增添和更換家私、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帳戶,并存入明確定于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為百分之四。
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應作為酒店業主之財產。
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所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帳戶。
6.2 建筑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準。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余,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盡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呈交管理公司批準。
酒店業主并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于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準。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于第7條上,那么,如于事件發生后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并直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掛號郵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帳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 酒店業主的稅務
于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納稅,并要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于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后之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第7條 保險
7.1 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保險,并在投保單上注明酒店業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財產保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眾責任險……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即雇主對其雇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I)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其保險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 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項目手續,并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 在以上保險范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于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條 財政項目
8.1 銀行帳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帳戶。
上述帳戶在合同有效期內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將由兩位“酒店”機要行政人員(其中一人由業主指派)聯同核準簽署后方能蓋章,按照第3.2條,該同一帳戶將用于所有相關開業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帳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于更換及增添家私“經營再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為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為上述主要帳戶開設人民幣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戶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雇員之酬勞,業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業帳戶”中收取一個相等于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稅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 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 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于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于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注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后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于酒店業主之款項將于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稽核后加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條 一般規定
10.1 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并提供其酒店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
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稅及估值稅。
如酒店業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稅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10.2 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并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后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于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采取行使權利的行動,并不能被視為放棄其于對方隨后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采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A)酒店業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酒店業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行:
(A)兌換為港幣或其它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雇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按照本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C)應用適當的貨幣支付進口的消費品及其它設備,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經營及達到正常維修的需要,如上述情況發生,管理公司有權在發出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 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于下列條款:
……酒店業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取得中國當局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雇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 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獨資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0.7 雙方關系
酒店業主委任管理公司為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酒店業主不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伙之關系,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擔保書、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文件,或代酒店業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為營業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聲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帳戶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注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于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主以良好及專業態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行其職責,并將會盡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主正式授權之高級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條 其他
11.1 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過標明日期并由雙方簽字的文件并經審批機構批準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并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雙方根據本通知條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 登記及其它手續
酒店業主應辦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準、登記和執行所需之步驟以保證本合同在符合所應適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實施。酒店業主將承擔所有手續費用。
本合同經__________批準后生效。
酒店業主: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3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姓名:姓名: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位于__的教學點,委托乙方代為經營,具體委托事項如下:
第一條:委托經營場地
場地位于__場地面積__平方米。月租金__元,其他費用__。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將自己位于__的教學點,全權交由乙方代為經營,甲方提供學校資質等一系列辦學所需證件和中心內的產物使用權,物品包括__。從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運營事務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成運營。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乙方自簽訂合同期起,乙方有權使用教學點中的一切物品(辦公用品,家電,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擁有自主權,決策權。開展與教育一系列的相關的培訓班,教學點等。
3.乙方獨立處理一切該教學中心經營相關的一切事務,同時與甲方其它經營點沒有關聯,獨立經營。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日起,乙方以學期__月為單位與甲方約定合同時間,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保證費用無變動)房租每年遞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約,或在未得到乙方確切的續約意向之前不得提前與其他方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同時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提前解約,否則也視為違約。(乙方無論續約與否都應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生效日起,保證該校(中心)債務結算已結算清,乙方不承擔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債務與費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營業額的10%的費用,按月結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承擔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該校運營費用(房租,水電,教務,材料,運營等)甲方在合同期內不承擔該中心的任何費用。
4.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在運營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經營營業額10%的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個工作日仍未支付費用,甲方有權按自逾期起按月營業額百分之一,加收滯納金。
3.在本合同執行期中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委托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3項約定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形式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書面補充約定為準。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4
委托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托經營期限內委托乙方經營,具體委托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托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 (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筑面積: 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 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為: 萬元 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托于乙方處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范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于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托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 年 月 日 時起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托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托經營期限開始日( 年 月 日)起每滿三個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托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戶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托經營關系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托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托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托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于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11、在委托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托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后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為:____________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注的面積為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____________元。發包給乙方用于酒店經營。
2、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________元的10%作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2)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后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為:資產金額________元×10%÷12個月×3個月=________元。
二、約定事項
1、為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通過租賃、合作經營、委托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采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稅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采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認并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說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為前提,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筑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墻、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布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承包經營期滿后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后,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后,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并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聯系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于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甲方職工食堂的服務,甲方將上述食堂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職工食堂交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在國家法定工作日和甲方提出的特殊時段提供餐飲服務。
二、權利與義務
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托乙方對食堂進行運營管理,并進行監督、指導。
2、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配齊食堂所需的操作間及倉庫用房、進餐場所及桌椅、廚房設備、食品加工機械、廚具、餐具、用具、水電設備及其輔助設備、消防器械。因食堂運作需要增加以上新設備,甲方負責購買,產權歸甲方所有。
3、甲方應做好就餐人員的教育工作,注意合理用餐、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4、在協議期間,如遇停電、停水等情況,甲方協助提供臨時供電、供水,確保食堂正常用電、用水,以免影響食堂的正常供餐。
5、甲方應維持進餐人數基本穩定,在正常情況下,如臨時放假或有臨時客餐,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免造成浪費或供餐不足。
㈡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預算支出,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確保成本支出的合理性,并定期將食堂財務帳目報員工服務中心審核。
2、在協議期間,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派出專業的管理人員以及技術人員,為甲方提供膳食服務,保證食品安全、衛生。
3、乙方根據甲方用餐規定和餐標編制食譜,并按食譜烹調食品。
4、乙方正確使用甲方所提供食堂的各項設備設施,并有保管和維護的義務。乙方負責食堂設備、炊具、用具的正常損耗維護,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固定資產類設備如需要更換,由乙方提出報告,甲方負責購置。
5、乙方保證派遣到甲方食堂的工作人員執有效《健康證》上崗,在《健康證》有效期屆滿前,及時組織復檢補辦。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嚴格遵守相關部門規定及其它各項食堂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監控機制,至少每月進行食品安全的第三方檢測,搞好食堂內的環境衛生、飲食衛生及管理工作,確保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7、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供餐,在技術上精益求精,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與出品質量。
8、乙方負責承擔職工食堂范圍內(包括職工就餐區、操作間及食堂外原材料驗收、加工場所)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責任區域內的衛生、整潔。
9、乙方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及業務指導。
10、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共同維護甲方工作秩序。
11、乙方須保證食堂工作人員管理符合國家關于勞務用工、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法規要求,確保員工合法權益。
三、合同價款:
甲方按照元/人·月的`標準支付給乙方(包含食材成本和運營成本,食材成本不低于500元/人月)。職工食堂就餐人數經甲方人事部門審定為上述職工食堂全年經營費用共計人民幣叁仟陸佰肆拾萬零叁佰貳拾元整(¥萬元),計算公式為元×人×個月。甲方每季度末將食堂經營管理費的四分之一(即¥支付給乙方。人員在年內發生變動的,將通過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四、合同有效期: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五、協議解除
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1、甲方定期對食堂的服務質量進行民意測評,整體滿意率低于80%,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乙方不能按照協議內容履行相關義務且情節嚴重,或達不到甲方整改要求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協議:
1、甲方不能履行相關責任與義務的,導致食堂無法正常運營的;
2、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或按協議相關條款向乙方所提供的條件達不到要求,導致食堂無法正常運營的。
㈢其它解除協議的情形: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的。
㈣協議的解除須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㈠本協議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受托經營權。 ㈡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㈢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如需續期須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托標的標的物:位于,面積|:平米
第二條委托權限
1、委托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2、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于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托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3、委托期限為xx年,即20xx年xx月xx日起,止于20xx年xx月xx日
4、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鑒于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并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托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份,協議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8
甲方: (XX飯店)
乙方: v(XX飯店管理公司)
甲方與乙方經過認真協商,就XX飯店委托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XX飯店)硬件設施、規模等投資概況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內容包括:飯店的客房經營、餐飲經營、娛樂設施經營等業務。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飯店營業所必需的一切條件,包括完好的設備、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動資金。
2、負責提供飯店章程、營業執照和有關批準開業的手續和文件。
3、負責提供飯店籌建、開辦和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的各種費用。
4、負責飯店對外的一切債權債務和飯店的經營風險。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負責提供飯店經營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技術,以確保飯店的`軟件管理達到國家規定的"三星級"水平。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飯店的章程,開展合法經營致力于提高飯店的經營設備。
3、派出執行總經理1人、總經理助理1人和部門經理、高級技術人員5-10人,負責飯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本著培訓甲方各類專業人員的宗旨,乙方應培訓甲方推薦的總經理人選2-3人和其他專業人員若干人。
5、除正常耗損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歸咎于乙方責任的意外因素,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飯店固定資產的完好,確保飯店設備的正常運轉。
6、按時間向飯店董事會及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各種報表。包括資金平衡表、利潤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報。
第五條 管理方(乙方)的權限
1、飯店所有管理人員以及高級職員的任免(財務部經理由甲方委派)。
2、飯店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3、根據勞動合同,決定職工的聘用、辭退、獎懲等。
4、為了甲方的利益和經營的需要,經甲方認可,有權出租、變賣、轉讓閑置或報廢的固定資產。
5、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抵制不承擔經濟責任的外部機構或外人的任何干預,有權拒絕占用、挪用、平調飯店財產等不合理的攤派行為。
第六條 下列事項,乙方應報請甲方批準
1、飯店的主要規章制度,包括財務制度、工資福利制度等;
2、試營業開業計劃及開辦費計劃;
3、年度營業計劃和財務收支計劃;
4、飯店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作、聯營、合并等;
5、飯店任何價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固定資產的添置及任何超過人民幣2萬元或等值外匯(按當時調劑價)的開支;
6、舉借超過3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按當時調劑價)的債務;
7、經營飯店章程所規定的業務范圍以外的事項;
8、飯店任何資產的抵押、典質;
9、飯店任何固定資產的租出、變賣、銷毀及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規定的處理;
10、飯店名稱、店徽、商標等的任何改變。
第七條 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試營業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經營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內,甲方從經營總收入中提取3%的金額作為乙方酬金,從飯店的經營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報表提供數字后1個月內付清;
3、承包經營期間,以 年度會計報表中的純利潤總額為基數,遞增15%作為乙方承包指標;
4、乙方承包經營內達不到承包指標,不足部分,雙方各負擔50%,同理,超出承包指標部分,雙方按1:1分成;
5、飯店試營業前的籌備開辦階段,甲方應付給乙方管理費人民幣5萬元,作為乙方人員工資、差旅費等費用,并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食宿;
6、飯店營業過程中,乙方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擔,從經營成本中列支,總經理工資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部門經理不超過20xx元,其余按飯店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若雙方就本合同旅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則雙方應互相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交由司法部門裁決,,裁決期間,本合同仍繼續執行;
2、本合同書若需要改動或補充,雙方協商一致后應另行訂立書面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書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4、本合同書打印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代表簽字)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9
發包人:承包人:保證人:(下稱丙方)
為了更好地開展超市經營服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_超市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協議書,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超市承包經營合同范本。
一、 合同標的
甲方將座落在 的_超市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約定享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
乙方對甲方所有的_超市的現狀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經營甲方的上述超市,并保證合法經營。
甲方將經營超市所需的證照提供給乙方保管使用,乙方應當按照經營正當經營,并切實維護甲方的商譽。
二、 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主用工。
三、 承包期限
1、 承包期限為__年,即從20_年_月_日起至20_年_月_日止。實際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
2、 根據法律規定或本協議書約定,提前解除或終止協議書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 承包金及繳納
乙方承包經營的年承包金為______元,采取先繳納后使用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經營證照
1、 甲方于本協議簽字之日將超市經營所需的各種證照交給乙方,證照清單詳見附件。
2、 上述證照乙方經營期間由乙方保管,證照的年檢工作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3、 乙方應在本協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有效證照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 消費卡(券)
乙方同意甲方此前已發放的消費卡(券)可在乙方經營期間可繼續使用,持卡(券)者在持甲方消費卡(券)至乙方消費時,乙方應當提供服務。
七、擔保或保證金
丙方自愿為乙方在本協議框架類的全部義務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丙方提供擔保的期間為二年,或
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_____元,乙方違約的,乙方無權主張保證金,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應在協議解除或終止后及時退還保證金。
乙方繳納的保證金由甲方保管期間,不計收利息。
七、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承包金。
2、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及時將超市移交給乙方使用,乙方在確認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等處于適用狀態,能夠滿足乙方正常承包經營需要時予以接收(詳見移交清單)。
3、 甲方將超市設備設施管道等的線路圖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經營過程中負責維護保養。
八、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2、 乙方應當合法經營。
3、 乙方應當愛護超市設備設施,適時維修和保養。經營期間的水電費用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確需適當調整超市裝飾的,應當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協議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將調整后的裝飾等無償地移交甲方享有。
5、 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后果與經濟責任自負。乙方與第三方之間簽訂的任何協議與甲方無關,涉及甲方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7、 乙方不得以甲方超市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從事與經營范圍無關的經營活動,不得作出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九、 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書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__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
十、 其它
1、 協議期滿后,甲方如重新對外發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2、 協議期滿或解除后,原有設備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折價取得該部分設備設施。
3、 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十一、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二、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擔保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擔保方:
年月 日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10
合同編號:
甲 方: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廣西恒通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封面蓋章】
合同條款內文
商鋪地址: 號(即甲方購買“恒隆匯商業廣場” 簽訂的《商鋪購銷合同》的“ 層 ” 號鋪,購鋪合同編號: 號)
第一條:條款具體內容
甲方在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時,已充分了解甲方統一運營的經營策略。甲方自愿將下列所購產權商住樓的使用權交給乙方,并可由乙方委托專業公司作統一經營商業運營。
1、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2、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購買的商鋪 層 號鋪進行經營,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統一對商鋪實行經營管理,在合同期內全權委托乙方對商鋪租金價格進行定價和收取,甲方在反租期內享受乙方返祖政策,租金反租期內租金收益歸乙方所有,反租期過后,甲方按照當時租金價格享受相應鋪面租賃收益。
4、甲方購鋪用于自營目的的,且不參加乙方返祖政策的,其自營品牌需符合項目整體商業落位布局要求,自營品牌統一報審甲方批復,符合業態要求審批同意后方可入場經營;并服從甲方委托的專業公司統一管理。
第二條:權益歸屬:
1、 甲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的收益權;參與返祖政策的其商鋪收益權從返祖年限完結后 日的第一個年度開始產生。
2、 甲方同意將該產權商鋪交由乙方作統一經營。
第四條:經營權歸屬:
1、 該產權商鋪經營權歸乙方, 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經營管理,由乙方用作統一經營 管理。
2、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經營權和租賃權。
3、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經營權以及交給第三方經營管理的權利。
第五條:權利及義務
1、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住樓的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自行決定其經營使用范圍。
2、 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的合法的經營權,切實維護雙方利益。
3、 由租賃所產生的稅費,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對方雙倍返還合同期限內的租金收益,并賠償商鋪經營戶的經營損失和裝修投入。
第七條、水、電、物業管理等費用的交納:
委托經營期間甲方不負責所發生的水、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按開發商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的規定執行,并由乙方向租戶代收。
第八條、委托經營期滿,乙方對商鋪設施有做好設施保全的責任;
第九條、委托經營期內,商鋪配套設施的正常折舊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乙方概不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如地震、戰爭等,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項目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鋪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商鋪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委托經營合同》之規定,否則視為違約,按本合同第六條之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為保障恒隆匯商業廣場經營品質,提升商鋪的商業價值,租賃過程中,為吸引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經營戶進駐經營,甲方應對經營戶提出的租賃年限、裝修等有利于經營的相關問題給予配合。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爭議或在人民法院審理期間,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所規定尚未到期的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三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第十四條、其它約定 第十五條、甲方(委托經營戶)的身份證及商鋪的產權證明復印件及《房屋基礎資料表》經雙方共同與原件核對確認無誤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經營戶)簽章 乙方:廣西恒通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現居住地址: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東郡5棟1305室 簽訂合同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日: 年 月 日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托標的標的物:位于________,面積|:平米
第二條1、委托權限
2.委托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3.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于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托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4.委托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鑒于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并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托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
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
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12
倉庫營業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寄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堆藏及保管寄托物訂閱倉庫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將所有開標記載物品寄托與甲方營業_________倉庫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甲方保管寄托應注意妥善加以保管,并隨時注意檢查以保持該寄托物原狀完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的義務。價目表(略)
第四條前條保管費支付時期約定每月_______日,乙方應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一次。
第五條甲方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
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為限。
第六條乙方對寄托物除于寄托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寄托物有發生危險的性質或瑕疵的,免其責任,因寄托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本契約了后甲方即無繼續堆藏及保管寄托物的義務,而應將寄托物返還于乙方或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主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托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甲方依前條規定行拍賣權就寄托物拍賣其所得價金,扣去因拍賣所發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余甲方應將余額交付于應得之人。
第九條甲方因寄托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以達清償的目的,對于寄托物可行使留置權。
第十條甲方對于寄托物應盡善良管理之責,如因其所保管寄托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托物。
第十二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料非習慣或有不得已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托物。
第十三條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前項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寄托物,但甲方因不可歸現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為堆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保管期間屆滿后甲方應將寄托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甲方返還寄托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倉庫所在事由轉使第古代代為保管的,得于寄托物的現所在地返還。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合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時起至止,并僅限于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托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甲乙雙方以合伙關系,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
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并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設計,并享有其所有權;
2、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
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__________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伙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制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制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后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制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托顧問費,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伙期間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伙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于: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布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制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系,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匯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伙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經營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在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⑨合伙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經甲方勸阻后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
商業用房: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發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注:根據委托經營的具體情況寫)
第二條 委托標的
1.標的物: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__廣場(以下簡稱_________廣場)內,所購置的房屋為_________層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
2.標的用途 _________廣場為商業用房,經營范圍以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為準。
第三條 委托權限
1.甲方就其擁有的_________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托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
2.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_________廣場委托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
3.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托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第四條 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并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并以_________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定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_________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他與經營相關事宜。
第五條 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六條 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維護_________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第七條 經營收入的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平方米稅前_________人民幣為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個月之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乙方應當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_________銀行以劃撥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八條 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七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傭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開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繳給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作為儲備金。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委托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具體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以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證房屋轉讓后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4.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分立、解散、破產等事項的應書面通知對方,并告知對方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繼承人。如對方不同意,則_________方_________(是/否)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稱_________。
第二十條 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
商業用房: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發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注:根據委托經營的具體情況寫)
第二條 委托標的
1.標的物: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__廣場(以下簡稱_________廣場)內,所購置的房屋為_________層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
2.標的用途 _________廣場為商業用房,經營范圍以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為準。
第三條 委托權限
1.甲方就其擁有的_________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托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
2.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_________廣場委托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
3.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托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第四條 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并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并以_________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定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_________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他與經營相關事宜。
第五條 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六條 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維護_________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第七條 經營收入的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平方米稅前_________人民幣為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個月之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乙方應當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_________銀行以劃撥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八條 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七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傭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開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繳給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作為儲備金。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委托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具體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以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證房屋轉讓后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4.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分立、解散、破產等事項的應書面通知對方,并告知對方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繼承人。如對方不同意,則_________方_________(是/否)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稱_________。
第二十條 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16
鄉鎮(街道)土托字___年第號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經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經營面積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鄉(鎮)___村___組_____畝土地(地名_____面積_____等級_____四至_____土地用途_____)委托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生產經營。
二、委托經營期限委托經營期限為___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月___日止。
三、委托經營價款委托經營土地的價格為每年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委托經營價款。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委托經營價款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委托經營價款的方式,實物為:___,支付時間為___。
五、交付時間甲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委托經營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委托經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委托經營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委托經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委托經營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對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投入獲得補償的權利。
7、乙方不得改變委托經營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9、委托經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承包剩余年限。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委托經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委托經營期限內將委托經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委托經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17
委托方:
受托方:
第一條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經營除食鹽和純堿、燒堿工業用鹽以外的其他用事務。
第二條 受托方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受托方必須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
第三條 委托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進貨渠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銷售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應對象:見附件
4.貨款結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書面報告。
第六條 委托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委托方應滿足受托方在品種和數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受托方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供應對象記錄轉交給委托方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續約或解除的條件:
委托期滿后由受托方提出書面要約,雙方協商一致后辦理續約手續。
受托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委托方可隨時解除合同或不予續約,并書面通知受托方:
1.違反國家鹽業法規、規定和價格政策;
2.不按合同規定的進貨渠道和銷售范圍經營:
3.年經營量不足100噸。
受托方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應予接受。
所有要約、續約和解約書面文件,附《合同書》后。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受托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委托方可隨時終止其委托經營業務。
2.委托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別事項:
如國家法規政策調整,或本市鹽業市場經營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30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委托經營書一式三份,委、受雙方及市鹽務管理局各執一份。
委托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商鋪委托經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乙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產權(經營權)的_____商鋪(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委托給甲方統一招租經營。
第二條 商鋪委托經營約定
1.委托期間,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歸甲所有,乙方不得自行委托經營管理。
2.乙方委托經營期限內的收益由甲方給予固定回報。
3.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收回商鋪自行經營或另行招租委托經營,但經營內容必須符合市場經營管理方的行區劃分規定。
4.委托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影響甲方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
第三條 期限及收益方式
1.商鋪委托經營期限
乙方委托甲方經營商鋪期限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以固定回報率,現金方式支付乙方委托經營收益,其具體回報率按時間先后順序分別為:商鋪凈房款的年_____%,_____%,_____%。年回報收益分別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工作日內,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返還。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若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期限支付乙方返租金,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合法擁有的商鋪凈房款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若在簽訂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除全額支付乙方_____年委托經營返租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合法擁有的商鋪凈房款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若在簽訂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除全額返還甲方_____年委托經營返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合法擁有的商鋪凈房款_____%的違約金。
第五條 經營期滿
委托經營期滿后,由甲方選聘市場經營管理公司進行市場管理。
第六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_____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
(2)_____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_____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七條 保密義務
一方對因商鋪委托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否則將承擔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相應損失。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1.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條款獨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認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條款及整個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定義
商業用房: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發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注:根據委托經營的具體情況寫)
第二條委托標的
1.標的物: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__廣場(以下簡稱_________廣場)內,所購置的房屋為_________層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
2.標的用途_________廣場為商業用房,經營范圍以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為準。
第三條委托權限
1.甲方就其擁有的_________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托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
2.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_________廣場委托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
3.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托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第四條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并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并以_________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定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_________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他與經營相關事宜。
第五條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六條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維護_________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第七條經營收入的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平方米稅前_________人民幣為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個月之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乙方應當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_________銀行以劃撥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八條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七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傭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開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繳給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作為儲備金。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委托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具體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以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證房屋轉讓后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以及經營管理費用。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全面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的經營的標準并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并以_________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的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定租金收入或其他經營收入標準,收取各項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_________廣場進行系統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乙方必須按期足額向甲方交納租金;
10.乙方自接受甲方委托經營期間,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11.其他與經營相關的事宜。
第十一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必須在_________(時間)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后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
2.凡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它情況。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將產權轉讓、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資經營建筑面積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依《擔保合同》規定,從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的經營收入和儲備金獲得保證。
4.甲乙雙方必須遵守《_________廣場物業管理公約》,任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按該公約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4.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分立、解散、破產等事項的應書面通知對方,并告知對方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繼承人。如對方不同意,則_________方_________(是/否)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稱_________。
第二十條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第一條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經營除食鹽和純堿、燒堿工業用鹽以外的其他用事務。
第二條 受托方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受托方必須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
第三條 委托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進貨渠道:_________
2、銷售范圍:_________
3、供應對象:見附件
4、貨款結算:_________
5、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書面報告。
第六條 委托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委托方應滿足受托方在品種和數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貨方式:_________
3、交貨期:_________
第七條 受托方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供應對象記錄轉交給委托方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續約或解除的條件:
委托期滿后由受托方提出書面要約,雙方協商一致后辦理續約手續。
受托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委托方可隨時解除合同或不予續約,并書面通知受托方:
1、違反國家鹽業法規、規定和價格政策;
2、不按合同規定的進貨渠道和銷售范圍經營;
3、年經營量不足l00噸。
受托方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應予接受。
所有要約、續約和解約書面文件,附《合同書》后。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受托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委托方可隨時終止其委托經營業務。
2、委托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別事項:
如國家法規政策調整,或本市鹽業市場經營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30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委托經營書一式三份,委、受雙方及市鹽務管理局各執一份。
委托方(章) 受托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21
一、為向甲方教職工提供物美價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甲方所屬食堂。
二、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食堂經營所必要的設施、場地、器物。
三、各種經費的負擔劃分為:甲方負擔:食堂設施費、食堂備用品費、水、電、暖氣費和消費品費。乙方負擔:勞務費、材料費及相應雜費、保健衛生費、交通費、電話費(限于長途電話)和營業費。
四、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教職工憑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銷售。
五、乙方將回收的餐券提交給甲方,甲方于每月10日向乙方支付等額現金。
六、乙方以周為單位確定食譜。食譜的制定應以職工飲食調查結果為依據,并須經甲方總務科審查。
七、乙方向甲方職工提供的三餐價格為:早餐×元,中餐×元,晚餐×元。
八、乙方向甲方職工的供餐時間為:早餐×時×分至×時×分;中餐×時×分至×時×分;晚餐×時×分至×時×分。
九、乙方在變更食品種類、質量、分量規格、價格及供餐時間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十、甲方對乙方的供餐內容、服務態度和供餐業務負有監督責任。
十一、乙方更換食堂經營人時,必須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歷表。
十二、乙方應妥善管理各類設施。因乙方責任造成有關設施損壞時,應以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十三、乙方應努力保持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并依甲方要求,定期進行從業人員體檢。
十四、因乙方供餐不衛生造成甲方職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時,由乙方負責。
十五、乙方負責與政府相關機構的事務處理。
十六、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損益計算表。應甲方要求,有義務向甲方提交財務帳簿。
十七、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簽訂日起一年以內。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須在2個月前提出。本合同期滿后,如雙方均未提出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則本合同在原有條件下延期一年。
十八、當雙方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迅速撤除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歸還屬甲方所有的物品。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2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委托經營管理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一、委托管理內容及委托期限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建筑面積共計______平方米、位于___區____層____號之_________(商鋪/寫字樓)全權委托乙方對外出租及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與承租方簽署《物業租賃合同》及《商鋪經營管理合同書》,代收租金。
三、委托期限為_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一、投資者委托經營回報為該鋪位的租賃收入。
二、投資回報(只能選擇一種,打√)
①、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的優惠,購買______(商鋪/寫字樓)前三年租賃收入,乙方須按人民幣______元/平方米,共計______元一次性返還給甲方(可在甲方交購房首期款內抵扣),從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的優惠,購買______(商鋪/寫字樓)前三年租賃收入,不管該商鋪有無出租,乙方須每月按人民幣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幣元整按月返還甲方,從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的該商鋪位的租賃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帳號(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方必須接受并繼續履行本合同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二、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義務參與商城的推廣與宣傳,并配合乙方共同樹立及維護該商鋪的良好公眾形象,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的事情,不得違反乙方的管理規定。
三、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書,供乙方開展有關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收取租金后,應開具租賃發票給甲方(抬頭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繳相關稅費。
四、甲方每月按當月租金總額的%提成給乙方作為代收租金手續費。(給付乙方費用的'約定)
五、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______(商鋪/寫字樓),若乙方已出租給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費標準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費標準每月15日前支付給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要求該商鋪承租方進行合法經營。
二、乙方有義務經營管理好該產權商鋪。
三、在委托經營管理期間,乙方將該商鋪經營用途改做其它經營用途的,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國家利益的情況下,甲方應予準許。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規統一管理的規定負責辦理。
五、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時將所收取的商鋪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則按延期交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二、在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否則按乙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三、若該商鋪未出租期間,甲方沒有按時支付管理費給乙方,每延期一天,則按延期交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六、其他
一、甲方如將商鋪抵押或轉讓,應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該商鋪的抵押權人或受讓人充分了解本合同下的權利與義務,同時須抵押權人或受權人書面同意繼承甲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義務,否則該抵押或轉讓行為無效,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
二、在該商鋪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的變化,改變該商鋪的裝修風格,以更好地適應市場經營。
三、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災難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對本合同在受影響期間的回報做出相應調整。
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23
委托方:
受托方:
第一條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經營除食鹽和純堿、燒堿工業用鹽以外的其他用事務。
第二條 受托方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受托方必須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
第三條 委托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進貨渠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銷售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應對象:見附件
4.貨款結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書面報告。
第六條 委托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委托方應滿足受托方在品種和數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受托方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供應對象記錄轉交給委托方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續約或解除的條件:
委托期滿后由受托方提出書面要約,雙方協商一致后辦理續約手續。
受托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委托方可隨時解除合同或不予續約,并書面通知受托方:
1.違反國家鹽業法規、規定和價格政策;
2.不按合同規定的進貨渠道和銷售范圍經營:
3.年經營量不足100噸。
受托方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應予接受。
所有要約、續約和解約書面文件,附《合同書》后。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受托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委托方可隨時終止其委托經營業務。
2、委托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別事項:
如國家法規政策調整,或本市鹽業市場經營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30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委托經營書一式三份,委、受雙方及市鹽務管理局各執一份。
委托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2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位于教學點,委托乙方代為經營,具體委托事項如下:
第一條:委托經營場地
場地位于____場地面積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元,其他費用____。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將自己位于____的教學點,全權交由乙方代為經營,甲方提供學校資質等一系列辦學所需證件和中心內的產物使用權,物品包括____。從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運營事務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成運營。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乙方自簽訂合同期起,乙方有權使用教學點中的一切物品(辦公用品,家電,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擁有自主權,決策權。開展與教育一系列的相關的培訓班,教學點等。
3、乙方獨立處理一切該教學中心經營相關的'一切事務,同時與甲方其它經營點沒有關聯,獨立經營。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日起,乙方以學期xx月為單位與甲方約定合同時間,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保證費用無變動)房租每年遞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約,或在未得到乙方確切的續約意向之前不得提前與其他方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同時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提前解約,否則也視為違約。(乙方無論續約與否都應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生效日起,保證該校(中心)債務結算已結算清,乙方不承擔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債務與費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營業額的10%的費用,按月結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承擔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該校運營費用(房租,水電,教務,材料,運費)
4、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在運營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經營營業額10%的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個工作日仍未支付費用,甲方有權按自逾期起按月營業額百分之一,加收滯納金。
3、在本合同執行期中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委托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3項約定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第七條:其他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為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形式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書面補充約定為準。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2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第一條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經營除食鹽和純堿、燒堿工業用鹽以外的其他用事務。
第二條 受托方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受托方必須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
第三條 委托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進貨渠道:_________
2、銷售范圍:_________
3、供應對象:見附件
4、貨款結算:_________
5、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書面報告。
第六條 委托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委托方應滿足受托方在品種和數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貨方式:_________
3、交貨期:_________
第七條 受托方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供應對象記錄轉交給委托方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續約或解除的條件:
委托期滿后由受托方提出書面要約,雙方協商一致后辦理續約手續。
受托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委托方可隨時解除合同或不予續約,并書面通知受托方:
1、違反國家鹽業法規、規定和價格政策:
2、不按合同規定的進貨渠道和銷售范圍經營:
3、年經營量不足l00噸。
受托方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應予接受。
所有要約、續約和解約書面文件,附《合同書》后。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受托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委托方可隨時終止其委托經營業務。
2、委托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別事項:
如國家法規政策調整,或本市鹽業市場經營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30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委托經營書一式三份,委、受雙方及市鹽務管理局各執一份。
委托方(章) 受托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日期: 日期: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2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開拓業務,同時鑒于乙方及丙方在藥品批發、零售方面具有十年以上的從業經驗,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托管理產品銷售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人身依附關系,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雇傭關系,甲方無須國乙方、丙方繳納社會保險。
第二條 委托事項:甲方系依法成立、以從事藥品批發、零售為主營業務的企業,為拓展銷售市場,同時發揮乙方及丙方的優勢,特委托乙方及丙方就甲方產品的銷售事宜進行管理并進行市場開發。
第三條 委托內容
1、就甲方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藥品銷售進行市場調查、提供營銷策劃方案及營銷 實施方案;
2、協助甲方充分了解第三方(客戶)的市場信譽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代表甲方與第三方(客戶)進行業務商談、談判等;
4、協助甲方與第三方(客戶)簽訂藥品銷售合同;
5、協助甲方催收貨款;
第四條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委托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
第五條 委托的費用
乙方、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所產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生活、公關等)已經包含在甲方應付給乙方、丙方的報酬內,甲方不再另行給付。
第六條 銷售價格:
乙方、丙方銷售甲方藥品的價格不得低于甲方規定的價格。
第七條 各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僅做銷售用)復印件、授權委托書、藥品說明書、藥品合同證明;
2、對受托方的正常活動予以支持和配合,并對有助于朔方公司發展的相關活動予以協助;
3、當受托方的經營管理活動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及經營活動時,甲方有權制止;
4、按銷售收入的約定比例向受托方收取經營管理收益;
5、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得發生以朔方公司資產進行抵押、擔保、出售等對受托方經營管理造成重大影響的行為
6、朔方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時,甲方應立即通知受托方。
(二)乙方:
1、在受托范圍內依法管理企業,遇受托不明事項及時與甲方溝通,以便妥善處理;
2、在受托范圍內自主從事管理活動,不受甲方干涉;
3、每月將經營管理情況向甲方、丙方通報,以便甲方、丙方及時掌握公司經營狀況;
4、籌集公司營運資金;
5、按銷售收入的約定比例向委托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6、與丙方按商定比例分享經營成果;
7、朔方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時,乙方具有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履行合同的選擇權。
(三)丙方:
1、在受托范圍內協助乙方工作,參與朔方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2、與乙方按商定比例分享經營成果;
3、朔方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時,丙方具有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履行合同的選擇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因任何一方不適當行為給公司經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依法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第十條 簽署及生效
1、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在各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27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位于( )的教學點,委托乙方代為經營,具體委托事項如下:
第一條:委托經營場地
場地位于( )場地面積( )平方米。月租金( )元,其他費用( )。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將自己位于( )的教學點,全權交由乙方代為經營,甲方提供學校資質等一系列辦學所需證件和中心內的產物使用權,物品包括( )。從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運營事務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成運營。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乙方自簽訂合同期起,乙方有權使用教學點中的一切物品(辦公用品,家電,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擁有自主權,決策權。開展與教育一系列的相關的培訓班,教學點等。 3.乙方獨立處理一切該教學中心經營相關的一切事務,同時與甲方其它經營點沒有關聯,獨立經營。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日起,乙方以學期( )月為單位與甲方約定合同時間,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保證費用無變動)房租每年遞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約,或在未得到乙方確切的續約意向之前不得提前與其他方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同時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提前解約,否則也視為違約。(乙方無論續約與否都應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生效日起,保證該校(中心)債務結算已結算清,乙方不承擔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債務與費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營業額的10%的費用,按月結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承擔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該校運營費用(房租,水電,教務,材料,運
4.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在運營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經營營業額10%的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個工作日仍未支付費用,甲方有權按自逾期起按月營業額百分之一,加收滯納金。
3.在本合同執行期中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委托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3項約定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第七條: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為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形式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28
委托人:
受托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委托人將本公司業務委托給受托人經營。為明確委托人與受托人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經營范圍 受托人必須在公司經營范圍內依據法律和行業規定開展業務,不得做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轉包。
第二條 委托經營期限 從簽約之日起計算,租期X年。
第三條 傭金 采用固定加浮動傭金形式。受托人第一年交給委托人租金XX萬元,于簽約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年份傭金均在上一年基礎上向上浮動%,并在每滿一年期限時交付下一年度傭金。
第四條 相關費用 委托經營期間,委托人承擔有限責任公司資質方面的費用(包括因公司資質原因需要的資質人員費用)。
第五條 人員聘用 受托人自聘人員,其薪金、福利及有關費用由受托人負責并直接支付。受托人需按國家法律規定與自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 解約 委托經營期間,如受托人超出公司經營范圍經營或嚴重違法經營,委托人有權解除協議,并不承擔任何與解除本協議或不予續約的責任。
委托經營期間,如委托人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托人有權終止協議。
第七條 其他約定 委托人即有業務聯系全部交給受托人,并積極向受托人介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等咨詢業務。
為保證公司資質驗審等需要,如委托方需要公司咨詢成果,受托方必須及時提供。
第八條 生效及終止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屆滿自行終止,或根據本協議約定,有權單方終止協議的一方發出的終止協議通知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
X年XX月XX日
2公司委托經營協議書
甲方(委托方):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托方):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于_____區_____路的_____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年內達到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萬元,合理支出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至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__
代表(簽名):_____ 代表(簽名):_____
時間:20xx年X月XX日
3委托經營管理公司協議書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商鋪概況。
2.1 商鋪名稱:
2.2 商鋪地理位置:
2.3 商鋪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3.1委托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委托權限
4.1 委托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 委托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并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系。
4.3 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 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但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用應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第五條 商鋪管理回報
1、乙方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取得管理回報。
1)乙方的管理回報采取差額定率累進制方式計算。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每年租金、廣告、促銷等收入(含稅)在 萬元以下時(含本數),乙方按照每年全部收入的 %取得管理回報;在 萬元以上至 萬元部分(含本數),按照 %取得管理回報;在 萬元以上部分時,按照 %取得管理回報。
2)乙方的管理回報為固定回報,即每年人民幣 元(含稅)。
3)乙方的管理回報按照每年租金、廣告、促銷等全部收入的 %提取管理回報。
4)其他方式: 。
2、管理回報支付方式: 。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每月 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該商鋪位的租金、廣告、促銷及其它來源于本商鋪的收益存入甲方指定帳號。甲方指定賬戶為:。
4、稅金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方必須接受并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6.2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并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明、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3 甲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于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6.4 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運用專業的市場研究體系,結合本商鋪所在地最新商業市場信息及相關政策支持,制定合理、有針對性的品牌導入操作策略、提供運營決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商鋪的整體市場競爭優勢。
7.2 乙方對本商鋪的業態劃分、營業時間、小商戶的店名廣告、促銷廣告等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運營機制。確保優良、健全的融資、消費環境。
7.3 乙方協調解決小商戶、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4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種業態劃分、商品大類結構、布局規劃、招商組貨、商業培訓、機構設置、開業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5 乙方負責審核招商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適用于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6 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
7.7 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8 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小商戶直接向物業公司繳納。
7.9 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0乙方有義務要求、監督小商戶進行合法經營。
7.11 乙方有義務代收或者督促小商戶將租金、廣告費、促銷費等費用全部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戶,乙方不得私自扣留上述各項費用。
7.12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若乙方在 年之內,平均每年招租的租金金額低于 萬元以下(含本數),將被視為乙方無能力再繼續經營管理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扣留來源于該商鋪的任何收益,則甲方有權警告乙方,并給予乙方 天的糾正期。若乙方出現兩次類似情形,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5 委托期限內,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6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乙方同意自應付款之日起給予甲方 天的寬限期,寬限期滿后,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7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進行協商。未協商或者未重新達成協議的,則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委托期限內,若因小商戶、消費者及其它第三方因本商鋪或者在本商鋪范圍內發生的一切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因此而使甲方受到追索的,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9.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扣留收取的租金、廣告費、促銷費等來源于該商鋪的收益時,則應在甲方催告后 日內將扣留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私自扣留總額的 %違約金。
若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項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則在合同解除后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扣留的全部款項,并向甲方支付扣留款項二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在解除合同后三日內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4 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在 日內撤場。逾期撤場,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甲方有權報警或者采取強制手段清理出場,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9.5 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
9.6 乙方或者小商戶未按照《物業管理協議》中的約定向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能源費及其它各項費用時,丙方有權按照物業管理協議中的約定收取滯納金。
9.7 除上述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項下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元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8 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符合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時,違約金應分別計算。
第十條 甲乙雙方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