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征稅款合同書(精選3篇)
委托代征稅款合同書 篇1
委托代征稅款合同書
甲方(委托單位): 地址:
乙方(受托單位): 地址:
為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甲、乙雙方經協商于年月日于北京市區(縣)簽訂如下委托代征稅款協議,并嚴肅地履行。
一、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委托乙方代征稅。
二、乙方應遵守的代征規定:1.代征范圍:2.計稅標準:3.代征時限:4.代征稅款時,應向納稅人開付規定格式的完稅憑證。
三、乙方應于終了后日內向甲方如實報告上代征稅款情況并解繳已代征的稅款(或直接將稅款繳入國庫)。
四、乙方在代征過程中遇納稅人拒絕代征時,應在24小時內報告甲方,由甲方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稅人進行處罰。
五、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征稅款所必需的稅收票證,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履行代征義務。
六、甲方應于乙方解繳代征稅款時,按照已解繳的代征稅款的支付給乙方代征手續費。
七、甲方有責任對乙方的代征工作進行指導。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訂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協議的責任。
八、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征稅款的情況。
九、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甲方可依據國家稅收的有關規定,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十、違約責任:1.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2.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比照國家稅法有關扣繳義務人的規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十一、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法律、法則和規章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二、本協議書一式4份,甲方1份,乙方1份,雙方主管單位各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征稅款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第47條規定,為維護煤炭供需雙方利益,確保燃煤質量,鑒于乙方受設備技術等條件限制,無法自行開展煤質檢測工作,特委托甲方代理煤炭質量檢測。經雙方協商一致,協議如下:
1.乙方自雙方協議簽訂之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日止_________年內至少需向甲方提供煤樣_________只,此只煤樣的檢測費用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按只收取,分_________次收取),若超出_________只煤炭樣再另行收費。
2.甲方按國家標準負責檢驗下列項目:煤的工業分析,煤的全水份測定,煤的全硫測定,煤的發熱量測定。若乙方要求其他項目檢測則另行收費。
3.收費標準。依據_________物價局_________規定,甲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按_________元/只收取,(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收取,)全年檢測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4.乙方負責煤樣的采集和運送,如委托甲方采樣則甲方另行收取采樣費。
5.甲方承檢乙方送檢的煤樣,僅對來樣負責,檢驗報告以_________方式告知。
6.甲方收到樣品后,保證在_________天之內報出結果。
7.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將向乙方無償提供技術咨詢。
8.若雙方協作中出現其他問題,愿自行協商解決或_________。
9.其它需要明確的事項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代征稅款合同書 篇3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代理人: 律師
工作單位:河南團結律師事務所
茲委托 在我方與 因 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為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權限為: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為協助法院執行,代為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為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代為提出執行異議;代為投訴、提出申訴、控告。
委托人(或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授權委托書
人民法院:
委托人: 性別 ,年齡 ,職業
住址:
代理人: 律師
工作單位:河南團結律師事務所
茲委托 在我方與 因 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為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為協助法院執行,代為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為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代為提出執行異議;代為投訴、提出申訴、控告。
委托人: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