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委托房屋租賃合同(精選3篇)
中介委托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租賃代理機構: 備案證明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即租賃代理機構)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的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的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的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的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的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的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的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乙方為外地來京人員的,應填寫《來京人員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租金總計: 人民幣 元整(¥: )。
租金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甲方委托的租賃代理機構在 銀行開立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帳號為 ,乙方通過第 種方式按期將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賬戶:
1、委托租金賬戶開戶行按合同約定代扣租金,乙方在 銀行開設付款賬戶,帳號為 ;
2、乙方將租金直接匯入租金賬戶(包括匯款、轉賬或POS機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將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賬戶,乙方委托租賃代理機構代交租金。租賃代理機構應在24小時內將租金存入租金賬戶,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賬戶。
(二)押金: 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 )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 0)上網費( )車位費( 2)室內設施維修費( 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傭金
本合同簽訂后(□即時 □ 日內),租賃代理機構可按月租金的 %收取傭金人民幣 元整(¥: ),其中乙方應向租賃代理機構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 元整(¥: )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傭金總額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租賃代理機構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簽章: 國籍: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資格注冊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介委托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件號碼: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天津市有關地方規定,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市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委托乙方出租。
二、該房屋的基本情況見附件。
三、租金及租賃期限
甲方確定該房屋的租金為 人民幣(大寫)(此價格不包括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費、 電費、暖氣、煤氣等相關費用)。該房屋的最短租賃期為 。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為叁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共計叁個月,若該房屋到期尚未租出且房主要求續期,甲方須在到期前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簽約連鎖店;若不要求續期,需再到期前五日書面通知乙方簽約連鎖店。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出示該房屋的權屬證明原件和房主身份證件,有代理人的應出示代理人身份證件及授權委托書,相關證件由乙方留存復印件,但授權委托書要留存原件;法人產的房屋應提供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或單位介紹信。
2、甲方應保證提供的各種證件真實、合法、有效,出租房屋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
3、甲方不得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在實地看房過程中交換聯系方式或私下成交,否則將視為中介成功,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向甲方收取服務傭金。
六、乙方義務
1、委托期間,乙方如實將房屋信息在日內上網發布,并由連鎖店積極推薦,負責帶客戶看房、如實介紹該房屋的基本情況,積極與承租方和甲方溝通,并協調相關事宜。(上網:指登陸乙方內部網站)
2、該房屋出租后,乙方負責提供《房屋租賃合同》范本,并就房屋出租的相關政策法規提供咨詢。
3、如果租賃成功,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代收房租的有償服務。服務費按代收房租總額的10%收取。
七、服務傭金
在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且收到首期租金或定金的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傭金,收費標準按照房源所在地收費標準收取。
八、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短信以及其他服務項目。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解除合同或根本性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均須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約定月租金的兩倍作為違約金。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平等協商簽訂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或履行完畢時,向乙方交還本合同。
十一、備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委托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支持企業發展,甲方愿將房屋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并特立本合同,以便雙方遵守。
第一條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出租房屋、面積、租金等:見附頁
第三條 租賃期限(本合同有效期)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為期 _____年____個月
第四條 費用及交納
?一、租房押金
1. 租房押金交納標準為50元×租賃房屋總面積。
2.乙方租賃房屋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應交納租房押金_______ 元。
3.租房押金應自本合同簽字的同時由乙方向甲方交納,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企業孵化與綜合服務協議書》(編號:______________ )各項條款的基礎上于合同期滿之日起7日內由甲方退還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內,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調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遷出時,由甲方一次性退還押金。
4.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權按每提前一個月扣除租房押金總額的十二分之一歸甲方所有,具體數額依此類推。
5.乙方在任何情況下欠交租金時,甲方有權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追索。
6.對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損失,甲方有權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租金
1.租金應自本合同簽字的同時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以后的交納時間為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的前十天,標準見附頁。
2.若乙方遲交租金,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滯納金,收取標準為:
逾期一個月內的,甲方有權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遲交天數作為滯納金歸甲方所有;逾期一個月以上,不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收取日租金的20%乘以遲交天數作為滯納金歸甲方所有。逾期超過二個月的,甲方可以采用協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項費用(含滯納金),其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逾期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內的一切財產(物),自留置之日起一個月內,乙方應完全履行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同時對留置的財產(物)依法進行處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收取違約金或留置乙方財產后,不影響乙方項下義務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權利的行使。
3.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請求,并經雙方協商同意。同時甲方將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用以彌補因乙方提前退房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自乙方按合同交納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內設施完好的房屋,否則,按本合同第四條項下的規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擔責任。
2.甲方負責房屋自身的維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屬設施),除乙方人為造成的房屋損壞和不可抗力外,保證房屋不漏雨、傾斜、倒塌等。
3.承擔出租房屋的房產稅。
4.合同期內,在乙方正常履行義務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按租房押金的計算方式向乙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6.出現其他違約情況時,依法承擔責任。
第六條 乙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租房押金及租金。
2.使用房屋前,檢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之后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責任外,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3.維護房屋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須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經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批準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須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經甲方批準,并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須恢復原狀,不能(愿)恢復的,向甲方支付恢復所需的費用,該費用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同時承擔由于恢復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甲方有權批準或不批準乙方所提方案。
5.不得將所租房屋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6.承擔承租地域內所發生的事故責任(包括安全生產、用電、防火防盜等),對事故造成的相鄰各方及甲方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
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依法經營,若發生訴訟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乙方被財產保全導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應當具實承擔。
9. 三資企業承租房屋,除應當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項下所有義務外,應當依法向國家土地管理部門交納土地使用費。
10.乙方不得占用大樓公用面積或在公共區域隨意擺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11.乙方不得在承租場所內從事不符合《企業進駐國際創業中心申請審批表》,或未經甲方允許的非高科技開發經營的項目。
第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乙方項下的任何一項義務,甲方均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請求賠償;甲方違反本合同中甲方項下的義務時,乙方也享有相應的權力。
第八條 合同期滿前,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應當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甲方提出繼續承租的要求,經甲方重新進行資格審查批準后延續原合同期限或簽定新的租賃合同;如在合同期滿前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終止。
第九條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關系如需恢復,須重新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如須經有關部門登記備案,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與《企業孵化與綜合服務協議書》(編號:______________)一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雙方簽字加蓋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享有。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附頁)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駐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間號: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 ;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季度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全部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計:______年零______ 個月______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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