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借名委托代持房產合同(精選3篇)
無償借名委托代持房產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代持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房產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主旨
甲、乙雙方系母女關系,為實現乙方子女上學需要,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持甲方名下房產,該代持房產的所有權及相應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
二、代持安排
代持房產信息:__________
房產地址:__________
不動產權證號:__________
房型與面積:__________
(以下稱代持房產)
三、 雙方權利義務
3.1甲方享有代持房產的所有權,以及相關的權利義務,包括:
3.1.1對代持房產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及處分的權利;
3.1.2取得與保管代持房產的有關合同、相應證件、發票、資料、鑰匙等;
3.1.3承擔由代持房產產生的稅收、物業費用等費用,及代持房產使用中產生的其它費用;
3.1.4在任何時候,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將代持房產變更登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名下,或辦理相關抵押登記等,乙方應予配合,相應費用由甲方負責。
3.1.5除非另有特別約定,代持房產中的裝修、家具、設備設施均為甲方所有,甲方無需另外提供購買出資的憑據。
3.2乙方對代持房產的權利義務,按如下處理:
3.2.1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顯名登記于不動產權屬登記簿,以實現子女上學的需要。
3.2.2乙方不享有代持房產的所有權,不得對代持房產進行侵占、破壞、轉賣、出租、出借、抵押及贈與。
3.2.3乙方有義務將本協議所稱代持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關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及債權人、保證債權人等),保證其利害關系人不得主張代持所有權利。
3.2.4根據本協議約定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如乙方作為代持房產名義持有人承擔或支出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費用
就本協議項下房產代持事宜,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違約責任
5.1因乙方違約,或因乙方原因導致代持房產被處分或導致甲方無法行使對代持房產的權利,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2違約責任同時包括:__________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________萬元違約金。如導致甲方無法追回代持房產的,應另外按代持房產的當前市場價值對甲方進行賠償。同時如果乙方因違約行為取得收益,該收益應歸甲方所有。
六、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7.1本協議為實際約束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此后為實際辦理過戶所簽署贈與或其他形式的協議僅為業務辦理需要,不生實際效力。
7.2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利害關系人聲明
本人聲明:本人已知悉并同意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包括屋內裝修、電器家具等))系由____________實際出資購買并擁有所有權, 僅為名義代持,本人同意對該房產不主張權利;如需變更過戶,本人將予以配合。
簽名確認: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無償借名委托代持房產合同 篇2
男方________與女方________現因________夫妻感情徹底破裂自愿離婚,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婚生女________由男方撫養,女方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共計________人民幣撫養費。女方每月逢雙周周六上午九點到男方處接孩子探視,于當日下午七點之前送回男方住處。
二、 雙方共同財產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雙方共有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號 室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系雙方共同財產。現雙方約定:
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由男方承擔。
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環境,女方放棄該套房產的共同財產分割折價款。
三、女方自愿自籌_____元人民幣作為父母義務撫養子女期間的醫療費用,若以上錢款不足以支付以上醫療費用,超出________元部分,由男方承擔。
四、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五、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________
女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無償借名委托代持房產合同 篇3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房屋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位于房產一次性有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方式為出售。
二、該房產系水利局自建房屋,尚未辦理房地產登記手續,該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主房 平方米,儲藏室 平方米,閣樓平方米)。
三、轉讓時間:雙方同意于年 月 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地產正式轉讓交付給乙方,付清房款后交房。
四、轉讓價格:該房產雙方議定總價款為元(大寫) 。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不得隱瞞與轉讓房產相關的重要事實,必須保證其對轉讓房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該轉讓房產產權無爭議(包括不被抵押、查封,不被第三人追索),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
清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與乙方無關。
七、若乙方辦理房地產轉讓登記手續,甲方應予協助。
八、本轉讓協議一經確定,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如有違約,支付對方違約金 元(大寫 ),并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乙方購買甲方房屋后,如遇拆遷等情況,所獲賠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十、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交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效力等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