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轉讓協議(通用3篇)
委托合同轉讓協議 篇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市政府部門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屋購買代理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購買于北京市 區(qū) 房產,建筑面積 平方米,權屬性質 ,原商品房銷售契約編號 。
第二條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訂立后的次日起 個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項,如因甲方原因耽誤,工作日相應順延。
第三條 房產價格及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1.該房產購買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此價格為凈房款,購買該房產甲方應交的其它相關費用詳見附件一。
2.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第四條 甲乙雙方相互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人名章。
乙方提供: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xù)時按時到場。
2.若甲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3.照本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方式及時間按時交付房款。
4.乙方通知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應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地點簽訂,辦理該房屋產權屬變更。
第六條 乙方義務
1.乙方確保代理事項真實合法。
2.確保賣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期過戶,進行房屋交接。
3.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如需變更為甲方代理服務事項、要求和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條 其他事項約定
1.簽署成交協議后,錢款交接地點為乙方指定地點,否則后果自負。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和其它書面文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該房屋辦完過戶手續(xù),甲方收到房屋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等原因,該房不能辦理權屬變更,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各項約定之一的,應支付對方該房約定出售價格的5%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3.如因賣方原產權證辦理不成功,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乙方全部返還甲方所交款項,雙方免責,合同解除。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如發(fā)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出售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和乙方蓋章后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現在住址: 地址: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合同轉讓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
鑒于:
(1)甲方全資附屬企業(yè)_________于_____年簽署關于_________委托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一”),約定由_________承擔_____勘探開發(fā)作業(yè)者義務,且_________擬委托甲方代為向乙方無償轉讓其在合同一項下的所有權利與義務。
(2)甲方全資附屬企業(y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簽署關于_________委托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二”),約定由_________勘探開發(fā)作業(yè)者義務,且_________擬委托甲方代為向乙方無償轉讓其在合同二項下的所有權利與義務。
(3)甲方已商得_________的同意,擬確認上述權利義務的轉讓。
據此,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1.甲方同意:
(1)將合同一(本協議附件一)項下_________的所有權利義務及合同二(本協議附件二)項下_________的所有權利義務無償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分別作為合同一和合同二的一方當事人享有權利,并履行義務。
(2)在本協議簽署后三十天內,將合同一和合同二及其它一切相關文件交付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合同一項下_________的所有權利義務及合同二項下_________的所有權利義務,分別作為合同一和合同二的'一方當事人遵守委托合同的各項約定。
3.甲方承諾并保證,就合同一項下_________和合同二項下_________的權利義務之轉讓,均已取得充分有效的委托授權(本協議附件三、四)。
4.甲方保證:
(1)乙方不受因_________履行合同一項下的權利義務及_________履行合同二項下的權利義務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失。
(2)補償乙方因前款所述之原因而遭受的損失(如有)。
5.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承諾分別與_________就有關的_________合作開發(fā)安排作隨時的協商,以利于合同一及合同二的具體執(zhí)行。
6.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7.凡因本協議發(fā)生的爭議,應由簽署本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本協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將該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
8.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經_________和_________確認(本協議附件五、六)之日起生效。
9.本協議有效期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合同一和合同二履行完畢之日止。
10.本協議之附件為本協議之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1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轉讓協議 篇3
甲方(流出方):
乙方(受讓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農業(yè)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森林資源流轉辦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規(guī)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森林資源流轉合同。
一、合同簽訂雙方聲明
(一)甲方聲明
1、甲方擁有簽訂本合同的全部授權,本合同中確認的甲方的權利與義務涉及其他第三方的,甲方已得到其他第三方的授權,因授權不當或未正確行駛授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與乙方無關,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同意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甲方法定代表人變動或其他重大人事調整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二)乙方聲明
1、合同中所指的“乙方組建的經營實體”,系乙方為經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森林資源(以下簡稱流轉土地)需要而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其他股份合作制企業(yè),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保證對其保持實質性控制。
2、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合同中涉及“乙方組建的經營實體”權利和義務事項的,乙方保證在其成立后將與甲方簽訂協議進行確認。
二、流轉土地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確認流轉土地共 畝,其中:耕地 畝、旱土 畝、林地 畝,流轉土地基本情況見《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森林資源流轉清冊》(見附表一)。
三、流轉方式和期限
(一)甲方采用租賃方式將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流轉土地。 四、流轉土地用途
(一)甲、乙雙方約定流轉的土地用于茶葉種植及配套生產、生活設施的建設。 (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涉及需利用租賃土地作為建設用地的,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ù),委托流轉期限內乙方不另行向甲方支付征地補償款,租賃期滿后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免收乙方流轉土地上的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以下簡稱兩項補償費)和前五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租金。第六年起至第三十年期間,甲方按 元/年的標準支付乙方租金,租金于次年六月份以前支付一次性付清,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收取土地租賃費用。
(2)監(jiān)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流轉土地。
(3)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yōu)先享受乙方所需勞動力的權利。
(4)合同期滿后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
(1)按時向乙方交付租賃土地,確保流轉土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乙方在租賃后發(fā)現流轉土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流轉期內不得干涉乙方和乙方組建的經營實體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負責調解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與村民小組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
(3)負責將租賃土地的林權證辦理到乙方組建經營實體的名下。
(4)乙方或乙方組建經營實體因生產經營所需而需利用租賃土地作為生產、生活配套用地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用地審批手續(xù)。租賃期內乙方不另行向甲方支付征地補償款,租賃期滿后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租賃期內,乙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組建的經營實體,乙方或乙方組建的經營實體享有租賃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土地上的一切作物及附著物。
(2)乙方或乙方組建的經營實體享有租賃土地上國家針對特種產業(yè)、特種農作物的政策優(yōu)惠,包括但不限于:稅收的減(免)征或稅收返還、政府補貼、政策性貸款等。
(3)租賃期內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享受全部地上作物和附著物的補償。
(4)承包期滿后,乙方有權自行處理租賃土地上未采伐林木以及一切作物、附著物。
2、義務
(1)按照合同規(guī)定合理利用土地,有效保護租賃土地。
(2)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賃費用。
(3)租賃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包、轉租土地。
(4)乙方應對保持其組建的經營實體具有實質控制權。如果甲方有確鑿證據證明乙方已喪失對其組建的經營實體實質控制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項下針對乙方所組建經營實體的義務。
(三)雙方其他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內乙方死亡的,由乙方法定繼承人承接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權利和義務。
2、租賃期內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甲方酌情從土地補償費中對乙方給予適當補償,具體金額視剩余租賃期長短另行協商確定。
3、乙方或乙方組建經營實體在對租賃土地進行整治改良時,應顧及租賃土地周邊及范圍內村民房屋、耕地等財產的安全,房屋、耕地周圍10米范圍內不得動土施工。
4、村民按地主風俗需在租賃土地范圍內擇地作為埋葬墓地的,乙方應給予理解和支持,但由此給乙方地上作物造成損壞的,甲方應負責協調給予乙方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成片墓地達 畝以上的,甲方相應減少乙方的租賃費。
5、乙方或乙方組建經營實體可自主確定租賃土地整治改良的施工隊伍,甲方有義務為其創(chuàng)造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確保不出現村民影響、干擾工程施工的行為。如果因村民阻撓致使乙方或乙方組建經營實體遭受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損失賠償責任。
6、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乙方或乙方組建經營實體在租賃土地的財產安全,有義務配合乙方或乙方組建經營實體制定、落實各項財產安全保護措施,確保不出現損害、偷盜租賃土地內財產的現象。如果本村村民影響乙方或乙方組建經營實體財產安全并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第一時間出面解決并負責追回全部損失。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fā)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乙方在流轉期內將流轉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未經甲方同意并達成相關協議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5、國家、集體建設需要征收或者征用、使用所流轉土地的;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合同一方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要求對方與之進行磋商。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租賃土地的,則每延遲一個月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元;從租賃期的第六年起,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則每延遲一月,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
(二)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1)不按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
(3)不按時交納土地租賃費的。
(四)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視為違約行為,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申請有管轄權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一)下列資料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租賃土地測繪圖;
2、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森林資源流轉清冊;
3、甲方與各村民小組、村民簽訂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森林資源委托流轉合同書》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4、各村民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并簽署的《關于委托 村民委員會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森林資源流轉的決議》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5、 人民政府和縣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等。
(二)合同的生效條件
本合同同時俱備下列條件時生效:
1、甲、乙雙方已簽字并已獲得 人民政府和縣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鑒證或批準。
2、甲方已與涉及租賃土地的各村民小組、村民簽訂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森林資源委托流轉合同書》;
3、甲方已向乙方提供涉及租賃土地的各村民小組(含外村村民小組)的《關于委托 村民委員會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森林資源流轉的決議》原件。
(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盡快注冊組建經營實體,組建的經營實體應與甲方另行簽訂協議,確認本合定中涉及所組建的經營實體的權利和義務。甲方與乙方組建經營實體另行簽訂的協議不得與本合同有實質性違背。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zhí)兩份, 人民政府和縣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