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居間中介寫字樓租賃合同(精選3篇)
委托居間中介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1
委托方地址:電話:
受托方地址:電話:
甲方委托乙方居間中介寫字樓租賃事宜,雙方就此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托內容:出租
1、物業名稱及地址:
2、委托期限:六個月,自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
二、甲方責任與權利
1、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委托物業的詳細材料及租賃之條件,若有變動需及時通知乙方。
2、若在乙方居間中介下而成交,甲方應按本委托協議支付傭金給乙方。
3、乙方介紹客戶后,應將租賃客戶給予乙方的&;提供給甲方蓋章確認后備案,甲方就乙方介紹之客戶不得再承認其他中介公司的介入,若乙方在招租期內仍不能促進客戶與甲方達成租賃協議,該條款隨即失去對甲方的約束力。
三、乙方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陪同客戶看房,洽談協調租賃,及時的向甲方提供反饋信息,協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賃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乙方應協助甲方與承租方商議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條件,維護甲方正當利益,租賃合同租賃期限至少一年。
3、若乙方盡到上述責任并使得甲方與乙方所帶客戶在乙方居間中介下成交,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委托書支付傭金。
四、報酬支付
根據成交物業的面積和成交價格,則甲方支付給乙方月租金100%的中介傭金。支付時間為委托方收到租賃客戶第一期租金且正式入駐后一周內。報酬支付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格發票。
五、本委托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委托居間中介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 房屋位于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外22號泛利大廈__________室,面積________m²,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
2. 房屋產權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租期
1. 租期為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 租期屆滿,甲方若繼續出租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
第三條 租金
1. 房屋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元,每半年付一次。
2. 簽訂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滿甲方退還乙方。
3. 租期內未經協商一方不得變化租金。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保證房屋符合質量標準,能用于正常辦公,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 甲方應于租期開始前將房屋交予乙方,延遲交付應承擔違約金。
3. 甲方保證房屋證件齊全真實,無所有權、使用權糾紛,因出賣、抵押等產生的房屋權利糾紛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賠償損失。
4. 甲方負擔支付房屋物業費用。
5. 甲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電、電話、網絡、消防設施,對自然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
6. 房屋或其內設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而損壞,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內進行維修,若超過兩天未維修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若乙方自行維修甲方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一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 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 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 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 任何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 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中除爭議
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一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 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 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 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 任何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 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中除爭議
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居間中介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3
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一
出租人:
承租人:
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寫字樓租賃合同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甲方已對乙方身份證件進行了審核,乙方已對甲方提供的產權證書及產權人身份證明文件進行了審核、對該房屋進行了實地查驗,對房屋本身及其權屬的所有情況均已了解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鄭州市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平方米。
1-3、該房屋室內現狀為:□簡裝□精裝□毛坯。
1-4、甲、乙雙方承諾其提供的全部證件合法、有效、真實。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費、電話、網絡使用費、物業管理費、租金發票稅金、停車費、空調使用費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元(大寫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后,甲方應于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須全額退還押金。
六、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如甲方同意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且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4)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拆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5)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并將剩余(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未加蓋丙方正式印鑒的任何書面承諾、口頭承諾、條款的變更等行為均非丙方的授權行為,對丙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11-4、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三方均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它補充約定: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二
甲方(出租方):證件號碼:
乙方(承租方):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租賃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將其合法租賃的坐落于(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建筑面積共平方米,裝修情況為□毛坯□普通□標準□高檔
二、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寫字樓租賃合同
1、該房屋租賃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回收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在租賃期內,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簽訂合同當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日支付。
五、其他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費□電話□網絡使用費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六、房屋修繕責任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2、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準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使用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費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第八條第(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責任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欠租金累計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甲方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照月租金的0.3%向乙方賠償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并將剩余(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4、甲方應保證出租至房屋其所有,并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照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乙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正本)聯通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補充約定
租金賬號: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