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委托協議書(精選8篇)
律師委托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_________一案,根據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委托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其委托。
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擔任甲方與__公司購銷合同糾紛案的非訴和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本協議委托代理權限是一般代理或者在授權委托書中確定。
第三條、權利變更協議簽訂以后,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視為乙方已經完成了全部代理事項: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的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能夠證明事實的材料。
2、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本案的有關材料需要甲方簽名或蓋章的,應當在乙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
4、應當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5、甲方聯系人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聯系人負責向乙方傳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
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或短信通知乙方承辦律師個人。
6、甲方承諾,在委托乙方前,沒有與其他律師事務所達成意向代理本案的合同,且所達成的收費金額比本合同收費低。
如其不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予以賠償。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__和律師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
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有關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參與訴訟活動。
4、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沖突的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工作中對甲方提交的不可再產生原始證據不得收取,但應收取與原始證據一致的復印件。
6、乙方指派__律師為甲方與乙方的聯系人,電話:_________,郵箱_________。
乙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過電子郵件或短信通知甲方聯系人。
第六條、律師費用的計算、支付時間:
1、本金部分收取_________萬元(稅后,乙方應付稅收由甲方按稅法規定代乙方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費__萬元(市內交通等),其余__萬元按實際收回本金數額的上述比例計算,并在3日內支付給乙方或其承辦人。
2、收回的其他費用(除本金外的其他費用),甲方按實際收到金額數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按未付總額的日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費用
1、本協議簽訂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費_________萬元,此項收費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要求乙方退費。
2、與本案需要通過法院、行政、鑒定等有關部門處理的,上述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支付。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承辦律師對本案的任何解釋和承諾僅供甲方參考,不能作為甲方決策的依據。
一切均以乙方的書面文件和法院的文書為準。
2、本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陽區,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法院提出訴訟。
3、本合同內容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九條、通知和送達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雙方指定郵件,手機短信方式送達。
一方如果變更電話、電子郵箱,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以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持執兩份。
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完畢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協議書 篇2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 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月日
律師委托協議書 篇3
( )律刑字第 號
委托人: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因被告人涉嫌________________案,特委托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出庭辯護,現經雙方協商,茲訂立下列條款:
一、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______律師擔任被告人____________第______審辯護人,依法出庭辯護。
二、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的有關規定,委托人應向律師事務所支付辯護費人民幣________元整。
三、本委托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審終結時止
四、辯護律師的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五、被告人必須如實陳述案件事實,否則辯護律師有權拒絕出庭辯護,所收辯護費不予退還。
六、本委托合同如需補充、變更,應另行協議
委托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
被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
主任律師:(簽字)____________
律師委托協議書 篇4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托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后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師委托協議書 篇5
(_________)_________律刑字第_________號
委托人_________因被告人_________涉嫌_________一案,特委托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律師出庭辯護,現經雙方協商,茲訂立下列條款:
一、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被告人第_________審辯護人,依法出庭辯護。
二、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的有關規定,委托應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支付辯護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三、本委托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審終結時止。
四、辯護律師的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五、被告人必須如實陳述案件事實,否則辯護律師有權拒絕出庭辯護,所收辯護費不予退還。
六、本委托合同如需補充、變更,應另行協議。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 被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主任律師(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律師委托協議書 篇6
委托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
二、委托律師權限:_________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書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偵查終結止。
五、本委托書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六、本委托書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師事務所各持一份。
委托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蓋章):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律師委托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管東平律師擔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指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乙方指派的律師必須對委托事項認真負責,盡忠職守,自委托之日起完成下列第1、調查取證2、申請仲裁3、提前介入4、法律幫助5、刑事辯護6、本案一審項工作:7、本案二審8、申請執行糾紛一案,聘請乙方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一致,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如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合同,所交的費用不予退還。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交納律師代理費: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元于月日之前支付。
五、甲方選擇的收費方式確定后,無論乙方通過何種途徑(包括訴訟或非訴訟)為甲方追收回債款或維護了甲方的合法權益(即不限于法院執行,包括債務人主動還款等),均應視為乙方已完成了甲方所委托的工作,甲方應按雙方商定的收費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至雙方約定的委托事項完結之日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一案,根據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委托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其委托。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師擔任甲方與公司購銷合同糾紛案的非訴和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本協議委托代理權限是一般代理或者在授權委托書中確定。
第三條、權利變更
協議簽訂以后,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視為乙方已經完成了全部代理事項:經乙方電話或者書面催收,債務人付清上訴本金的;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即與債務人達成放棄或減少權利或利益的承諾。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的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能夠證明事實的材料。
2、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本案的有關材料需要甲方簽名或蓋章的,應當在乙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
4、應當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5、甲方聯系人為,電話。甲方聯系人負責向乙方傳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或短信通知乙方承辦律師個人。
6、甲方承諾,在委托乙方前,沒有與其他律師事務所達成意向代理本案的合同,且所達成的收費金額比本合同收費低。如其不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予以賠償。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和 律師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有關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參與訴訟活動。
4、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沖突的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工作中對甲方提交的不可再產生原始證據不得收取,但應收取與原始證據一致的復印件。
6、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與乙方的聯系人,電話:,郵箱。乙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過電子郵件或短信通知甲方聯系人。
第六條、律師費用的計算、支付時間:
1、本金部分收取萬元(稅后,乙方應付稅收由甲方按稅法規定代乙方支付)。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費萬元(市內交通等),其余萬元按實際收回本金數額的上述比例計算,并在3日內支付給乙方或其承辦人。
2、收回的其他費用(除本金外的其他費用),甲方按實際收到金額數的60%向乙方支付。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按未付總額的日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費用
1、本協議簽訂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費萬元,此項收費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要求乙方退費。
2、與本案需要通過法院、行政、鑒定等有關部門處理的,上述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支付。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承辦律師對本案的任何解釋和承諾僅供甲方參考,不能作為甲方決策的依據。一切均以乙方的書面文件和法院的文書為準。
2、本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陽區,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法院提出訴訟。
3、本合同內容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九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雙方指定郵件,手機短信方式送達。一方如果變更電話、電子郵箱,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持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完畢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