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委托管理協議(精選3篇)
餐飲委托管理協議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餐廳委托管理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廚房、餐廳、廚具、廚房設備、材料費及經營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2、乙方方管理期間廚房設施、設備中、大修及換件由甲方負責。
3、乙方所用的各類廚具和設備,如由乙方人為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管理費用每月______元。
5、乙方全權管理甲方餐廳、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采購、配菜、服務水平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甲方負責餐廳的營銷和客源的穩定。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表現較差的工作人員。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全權負責餐廳的各項管理,具體包括人員配備、采購、配菜、制作、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等管理事項。
2、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打掃工作,廚具、餐具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3、乙方托管期間,對菜的衛生、個人衛生、廚具、餐具的衛生和環境衛生,實行量化管理,以保證達到甲方的要求。
4、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結算方法:甲方應及時結算,并以現金或現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協商規定的管理費用每月結算一次餐費。
2、甲乙雙方都有終止合同的權利,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履行各項合同期內權利和義務。如一方違約,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其他事項
1、在餐廳委托管理過程中,若發生不在本合同內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與《_____》相抵觸的,則按有關法律條款辦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年?月?日
乙方:(簽章)
年?月?日
餐飲委托管理協議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餐廳委托管理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廚房、餐廳、廚具、廚房設備、材料費及經營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2、乙方方管理期間廚房設施、設備中、大修及換件由甲方負責。
3、乙方所用的各類廚具和設備,如由乙方人為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管理費用每月______元。
5、乙方全權管理甲方餐廳、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采購、配菜、服務水平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甲方負責餐廳的營銷和客源的穩定。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表現較差的工作人員。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全權負責餐廳的各項管理,具體包括人員配備、采購、配菜、制作、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等管理事項。
2、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打掃工作,廚具、餐具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3、乙方托管期間,對菜的衛生、個人衛生、廚具、餐具的衛生和環境衛生,實行量化管理,以保證達到甲方的要求。
4、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結算方法:甲方應及時結算,并以現金或現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協商規定的管理費用每月結算一次餐費。
2、甲乙雙方都有終止合同的權利,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履行各項合同期內權利和義務。如一方違約,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其他事項
1、在餐廳委托管理過程中,若發生不在本合同內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與《民法典》相抵觸的,則按有關法律條款辦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餐飲委托管理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誠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定作物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定作物、數量、加工費、交貨期限
品名單位數量加工費(___元)交貨期
單價總___額
合計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_
備注
1、具體規格、型號、數量、交貨期以甲方生產計劃單為準。
2、合同價款含稅。
3、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按人投產,如不能按時交貨,則雙方協商適當延長貨期或減少生產數量。
第二條原輔材料供應及檢驗
1、定作物原輔材料由甲方提供,具體材料名稱、數量及定額指標,按照甲方提供的產品標準等技術資料執行。定作物原輔材料消耗有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簽字認可。
2、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原、輔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對其數量、質量、規格檢驗,發現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在收到原輔材料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進行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通知的,視為甲方提供的原輔材料數量、質量、規格等符合本合同的約定。
第三條定作物必須符合產品標準及雙方確認封存的樣品,乙方予以報樣并經甲方書面確認封樣后,乙方方可組織生產。
第四條甲方可派遣質檢跟單人員進行質量檢查、監督,食宿等由乙方負責安排,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甲方提供的產品標準等技術資料,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用于非甲方業務或向第三方披露。若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給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觸犯法律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乙方在完成定作物三日內歸還甲方所有技術資料。
第六條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工藝標準、設計要求不合理的,應在三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的五日內答復。
第七條乙方必須在雙方協商好的日期完成定作物的制作,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發出對外加工,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交貨及運輸
1、定作物的包裝要求:定作物的包裝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產品標準執行,按單號號型整箱包裝,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
2、履行合同所產生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交貨時,甲方應及時按照產品標準及雙方確認封存的樣品對定作物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外包裝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合格證明,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定作物經甲方驗收全部合格,乙方憑甲方收貨單、質量檢驗合格單、增值稅發票與甲方結算,款到發貨。乙方未將實物樣品、剩余材料、技術資料等退還給甲方或退還不齊全的,甲方有權對加工費不給予結算,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標準產品:乙方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單獨生產標準產品,單獨標記。
第十二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超過本合同約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應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2、甲方逾期支付加工費,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加工費部分的1%償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定作物質量或規格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加工費;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應當返修、更換、重做等補救措施,并承擔逾期交貨的責任。乙方在采取上述補救措施后,定作物仍然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退貨或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因包裝不符合本合同約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3、如按第一條備注4,乙方仍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重做等),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加工費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逾期交付定作物時間超過三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5%作為違約金。
4、乙方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輔材料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5、甲方的工藝標準和設計需要改動的,應通知乙方,乙方應于接到通知之日起即予以調整。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未予以調整,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15日內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應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可以免除責任。
2、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和變更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所有合同條款以打印文本為準,涂改無效。如一方需要更改合同,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并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方可變更。如若雙方就變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提議變更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否則視為違約。
2、甲乙雙方均承認其已審閱、理解本合同及相關附件的全部內容,并同意取代甲乙雙方之間此前關于此次合作所做出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承諾。
3、如在本合同尾頁及騎縫處無乙方的合同章,甲方可認為本合同無效。
4、所有有關本合同的補充協議、修改均以書面形式簽字、蓋章方為有效,甲方的經辦人個人簽字如無甲方合同章,則甲方不予認可。
5、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地址或聯系人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后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因變更產生的通知不能所引起的損失由該方承擔。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如若發生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生產承制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中所提及的“經濟損失”包含直接經濟損失以及一方當事人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可得利益損失。
四、產品消耗定額附后,生產通知單附后。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