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配送服務協議書(通用3篇)
委托配送服務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以下業務委托合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要求對甲方指定各型號設備(以下簡稱“設備”)進行包括但不限于倉儲、保管、配送等業務的操作(以下合稱“委托業務”)。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1.業務委托內容:
雙方約定業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服務內容等
1.1 倉儲: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為甲方的設備提供倉儲場地,并對存放的設備按照雙方協定的要求保管。(詳見:倉儲、操作及運輸配送細則)
1.2 運輸配送: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將甲方的設備根據甲方提供的地址在規定的時限內安全送達指定地點,并保存相關單據。(詳見:倉儲、操作及運輸配送細則)
1.3 倉儲及配送的管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就倉儲及配送業務制定相應的制度,并由乙方代表依據該制度開展工作。(詳見:倉儲、操作及運輸配送細則)
其它業務:雙方于附件中另行約定的其他業務。
2. 保密協議:
雙方依據商業道德規范,(詳見:《保密條款》)
3. 費用結算:
3.1 倉儲物流總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定依據不同型號的設備,由倉儲費用、裝卸費用、運輸費用、管理費用以及保險費用組成,以下簡稱:服務費。(詳見:附件1-設備型號-上海地區配送價格合同)
3.2 付款方式:
3.2.1 服務費用支付:每月月末為清單結算日,乙方在每月第五個工作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相關服務費用清單及相關單據,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于十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支付到乙方指定帳號上。
4. 乙方責任:
4.1 乙方在為甲方處理甲方指定的各項委托業務,應做到安全、準確、及時,對甲方指定時限的委托業務,若乙方未能在指定時限內完成,應及時向甲方說明理由,并在事后提供未能按時完成業務委托的合理理由的書面事故報告,同時賠償甲方損失。
4.2 乙方有責任按照相關業務規范完成甲方指定委托,相關的業務規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關約定,同時,本合同附件中所有另行約定的業務規范亦作為本條款不可分割的部分,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4.2.1 設施資源要求:
4.2.1.2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業務委托量配備足夠的相關設施及資源為甲方服務。 乙方為甲方服務的`設施及資源應該符合甲方設備的要求,做到清潔、防靜電、防潮、防雨、無異味、無污染、無損壞、無任何明顯可造成甲方產品滅失或損壞的瑕疵。
4.2.2 服務人員要求:
4.2.2.4 乙方派遣的倉儲管理人員應對甲方設備進行專業保管,并確保甲方設備的安全。 乙方派遣的業務執行人員應著裝整潔、并于明顯處佩帶乙方公司清晰的標志。 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人員必須使用規范的服務用語。 乙方的服務人員在為甲方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任何的不當或不作為導致的甲方指定收貨人發生的任何投訴或訴訟,乙方承擔所有直接的責任,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甲方保留一切追索的權利。
4.2.2.6 對于任何與甲方設備有關的服務狀態,乙方有責任積極配合查詢。 設備賠償責任:乙方在處理甲方委托的設備時,發生破損、污損、潮損、遺失、盜竊、損壞、火災等事故時,乙方須承擔所有責任,依據雙方約定的投保價值全額賠償。
4.2.3 信息反饋責任:如有下述情況,乙方有責任立即向甲方匯報并接受甲方的指示。
4.2.3.3 設備在服務進行中發生損壞事故。無法確認收貨地址或收貨人。 收貨人拒絕收貨,或者其他的原因無法收貨時。 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而不得不在一定的期間中斷服務時。
5. 合同中止及有效期限利益的喪失約定
5.1 甲方或者乙方,發生下列任何一項事實時,在任何一方書面通知后合同即行中止,任何一方對對方所負的一切債務將視為到期債務,立即將其債務全部支付給對方。
5.3 因違反本合同,其他單項合同或補充合同中的任何一項內容并造成對方嚴重損失時。 在接受強制執行、臨時強制執行、臨時處理、拍賣、破產、公司解散、公司重組、公司重建等的申請,或自行申請破產、公司重組、民事重組等時。
受到遲納稅費的處理時。 不能支付轉賬支票、現金支票時,或者申請停止支付時。 被認為有資產極度惡化,或信用力極度下降趨勢時。 乙方由于能力所限或服務質量無法滿足甲方要求時。
6. 權利義務的轉讓
6.1 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基于本合同及其附件所產生的權利及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即乙方不得將委托業務轉包、分包給其它第三人。
7. 不可抗力
7.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無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15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除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根據實際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并積極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合同事項。
8. 合同附件
8.1本合同所有相關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合同有效期限
9.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為止。 合同屆滿期前一個月,雙方應就是否繼續合用進行協商。如果繼續合作,需重新簽合同。
10. 爭議解決:
對于本合同以及對于其他附屬或補充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則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 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
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在簽字蓋章后,各保存兩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委托配送服務協議書 篇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
就委托人委托承攬人建材材料配送事宜,為明確雙方在實施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為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 配送計費:詳見配送計費表
二、 配送承攬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需繼續承攬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三、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安排乙方配送建材材料事項: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搬運材料、時間、地點等),在任何時間需要搬運乙方必須隨叫隨到不得缺席,否則甲方有權處罰及終止合作;
2、甲方應按約定時間按時結算乙方費用;
3、乙方應確保每天甲方的搬運工需求(保證每天最少三個搬運工),如需增加搬運人數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4、乙方應熱情服務客戶,不得索取客戶財務,與客戶爭吵,不在倉庫內斗毆、酗酒、抽煙、隨地吐痰等做與作業無關的事項。
5、乙方應于每個月將其搬運人員在甲方處備案登記〈如沒有變動無需每個月備案登記,乙方更換搬運人員(需要求有二年以上相關行業搬運經驗)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對其搬運人員(包括承攬人自己)安全性負全責,出現任何事故都由乙方承擔。乙方應保證其搬運人員思想道德品質好,無犯罪記錄。
6、乙方所搬運物品丟失、損壞的要按物品原值賠償,甲方并不免除乙方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7、乙方應保證其搬運人員具備國家規定的相關上崗資格并為其購買人身安全保險,如乙方搬運人員未嚴格按照協議約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上崗資格及未按照相關法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權搬運承攬信譽保證金中扣除,并保留對乙方的追償及處罰權。
四、 搬運承攬信譽保證金
為了能夠長期友好合作及誠實守信,乙方應繳交搬運信譽保證金為人民幣貳仟元整(¥20x.00),從每個月的結算款項中扣除人民幣伍佰元整(¥500.00),扣足為止。協議終止后如乙方無任何違約事項,甲方無息返還給乙方。
五、 違約責任
1、 承攬人對于因搬運過程所致委托人物品的損毀、滅失或者造成其他損害的,應負賠償責任。
2、 承攬人因搬運對第三人所發生的責任概由承攬人負責。
3、 甲方不得無故扣押乙方的結算款項,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對于乙方任何違約、犯法均有權追究其造成的損失責任及終止合作。
5、乙方不得在合作期限內終止合同,如確實需要終止合同應提前50天通知甲方并在甲方找到另外承攬人及交接清楚所有事項時方可終止合同,如乙方私自終止合同,甲方不給予返還搬運信譽保證金并不免除乙方的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6、甲乙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向違約方追償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務工費、交通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六、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自愛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節;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些列(2)種方法解決:
(1)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結算方式
乙方作為甲方承攬搬運合作,一切作業事務由甲方安排、調度。搬運量按計酬結算,于次月10日結算發放上個月搬運承攬費用。
八、其他約定
乙方(指簽定合同本人)作為甲方長期承攬人,乙方應對其搬運人員(包括其本身)按甲方要求進行管理,甲方為其提供人民幣800元/月的考核管理責任金(該管理責任金需通過甲方二至三個月的考核時間,確認乙方是否有能力承攬及管理好其搬運人員甲方再決定是否給予此項管理責任金),從以下幾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并通過綜合評定其考核管理責任金:
1、言行舉止、穿著應符合甲方規定;
2、應服從甲方安排、調度。管理;
3、作業的錯誤性(不包括因搬運造成的物品損失);
4、每個月保證有3名作業人員,保證甲方搬運的正常運作(應提供身份證件、暫住證、戶口本);
5、倉管人員、客戶、司機等相關評價及投訴;
6、其他考核項目。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均具同等效力;其他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附件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委托方(甲方) 承攬方(乙方):
經辦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委托配送服務協議書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構筑雙贏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產品提供的物流配送服務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方式
乙方負責按甲方的配送指令將甲方產品從全洲現代醫藥物流倉庫配送到甲方指定的29個省內市級經銷商所在地市(市中心)、縣(縣城),并及時通知客戶上門提貨。
第二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交于乙方配送的產品必須是符合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的合法產品,不得有夾帶危險品和其他禁、限運貨物等行為。
2、甲方負責提供需乙方配送服務的省內各辦事機構、經銷商的聯系人、聯系方式、收貨地址等固定信息應在發貨當天以開據貨物托運單形式交給乙方(如臨時有變更,應在發貨前一天書面通知乙方)。
3、甲方有專人負責與乙方銜接日常事務的溝通處理和賬務核對。
4、甲方按國家有關承運貨物包裝標準對委托配送的貨物進行必要包裝,且包裝強度應符合運輸、裝卸條件要求,易碎物品應進行單獨加防震包裝。
5、甲方貨物以“件”為單位發運。單件貨物最重不得超過10公斤、最大體積不超過0.15個立方。
6、甲方負責貨物進入全洲現代物流倉庫前的省際運輸及市內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