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制作合同(精選5篇)
委托加工制作合同 篇1
承 攬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編號 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注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復制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后,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鑒證或公證,則應送鑒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制作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托手續、商標注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QB1002-97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采購、驗收、供應,并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托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后,與乙方簽訂委托加工通知單,并于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30% 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后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1%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
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委托加工制作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乙方:(加工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因委托加工合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為保證甲方商業秘密不受侵犯,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以下條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產品(含不合格產品)、樣品、工藝資料、色版/樣、原材料、配方、圖紙等資料。
二、甲方對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標的物享用所有權。
三、乙方不論加工工作完成與否,都應對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標的物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等任何方式將甲方商業秘密透露給第三方知悉。
四、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甲方產品及提供的一切資料做宣傳。
五、委托加工期間,乙方應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動,保證甲方的商業秘密安全。
六、乙方應當于委托加工合同結束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而不論這些信息有無價值。
七、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開時止。
八、若乙方違反上述條款,乙方將一次性賠償甲方違約金 元,并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作關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九、甲乙雙方在委托加工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
若協商、調解未成,雙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提起訴訟的法院為甲方企業所在地的各級人民法院,對此條款甲方已特別提醒乙方盡到注意義務。
十、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一、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十二、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以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年 月日 日
委托加工制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拓展市場,因甲方生產規模不能滿足市場需求,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加工生產白酒產品,協議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手續,簽訂委托生產加工合同,在當地主管部門備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裝物,乙方采購的材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及企業相應標準要求。價格雙方協定。費用由甲方按數量價格同時結算。
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生產與甲方近似產品。
四、產品品種數量根據市場情況以銷定產。生產計劃按甲方派駐的人員確定生產。為減少運費、降低成本,經甲方電話或書面委托,在甲方人員監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幫助銷售。貨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須按甲方需要生產合格產品,按時交貨。如不能按量按時交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產品成本因市場價格的動態變化較大,區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產品的單位費用計算采用動態計算方式。即:甲、乙方隨時根據主要原料價格和市場情況確定。
七、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標準和企業標準進行加工生產,不合格產品不準出廠。因乙方生產造成的不合格產品,由乙方負責。乙方生產加工產品,由乙質檢部門按標準代驗代檢。
八、產品標識、標準根據國家技術監督局(__11月7日)頒發的《產品標識標注規定》第九條四款的規定。廠名廠址采用營業執照名稱。
九、乙方不得銷售甲方委托加工的產品,全部委托加工的產品由甲方進行銷售。十、在委托加工過程中生產采購的輔料費用,由乙方先期負責,然后生產一批,甲方給乙方結算一批。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產條件、衛生條件及成品、半成品庫房。免費提供甲方駐廠人員的住房、水電,并幫助解決生活瑣事。并負責協調有關職能部門的關系。
十二、委托加工數量、委托加工品種、委托加工產品執行標準另行書面通知,以書面通知雙方簽字為準,未有書面通知,乙方投入生產,甲方可按侵權行為投訴。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為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7月31日。如需續簽,雙方另行協商,到期自然終止。
十四、在乙方保證甲方數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內委托第二方加工生產。
十五、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門備案,雙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間發生異議,由甲方所在地解決。
甲方:瀘州生態源古窖酒廠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制作合同 篇5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加工合同范本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委托方原料完成工作的),委托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檢驗。委托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做質量時,定做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做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委托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做方調換或補齊。委托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委托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委托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做方賠償。
2.委托方對于委托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做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復制品。
3.定做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做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委托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委托方應當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委托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委托的定做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做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做物日期計算:委托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做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做物的,以委托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委托方在發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委托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做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委托方賠償。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委托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委托方應當償付定做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做物毀損、滅失的,由委托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做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做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做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責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調換、補齊的,由委托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權拒收,委托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做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