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委托代理合同(精選14篇)
公民委托代理合同 篇1
委托人(下稱甲方):
代理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委托代理案件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以資共同遵守,特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委托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擔任勞動爭議仲裁活動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參與仲裁活動、陳述事實、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仲裁請求和調解、和解,以及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甲方委托的勞動爭議糾紛得以和解、調解解決,和解協議、調解協議由乙方代甲方簽收,本勞動爭議糾紛對方支付的賠償款、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轉交的賠償款由乙方代為接收。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代理人相關費用及交納辦法如下: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費用;
2、乙方代理甲方進行勞動爭議仲裁活動,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動產生的文件、資料復印費、打印費、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查詢費、咨詢費等費用(以下簡稱雜費)_____元(大寫:______元),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在收取此費用無需向甲方提供任何票據,乙方也不再向甲方主張報銷任何費用。
第四條 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參加仲裁活動,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如乙方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所收雜費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雜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托事項或者撤回仲裁申請的,雜費不予退還。
第八條 甲方如未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支付雜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雜費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雜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雜費,并按雜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終結包括:仲裁裁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撤銷仲裁申請)。勞動爭議糾紛的一審、二審、再審、執行程序中繼續委托乙方代理的,另行簽訂代理合同和協商相關費用。
第十條 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共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由于辦理勞動爭議仲裁活動需要,本合同由乙方保管,乙方可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的復印件。
第十二條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處理的復雜性和風險,乙方只須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委托代理職責,不承擔額外的責任和事實風險、法律風險。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公民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下稱甲方):
代理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委托代理案件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以資共同遵守,特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委托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___________活動。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擔任____________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參與訴訟活動、陳述事實、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代簽代收法律文書。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代理人相關費用及交納辦法如下: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費用;
2、乙方代理甲方進行勞動爭議仲裁活動,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動產生的文件、資料復印費、打印費、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查詢費、咨詢費等費用(以下簡稱雜費)_____元(大寫:______元),次費用于合同簽訂之日起當日付清。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在收取此費用無需向甲方提供任何票據,乙方也不再向甲方主張報銷任何費用。
第四條 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活動,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如乙方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所收雜費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雜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托事項或者撤回仲裁申請的,雜費不予退還。
第八條 甲方如未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支付雜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雜費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雜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雜費,并按雜費的20%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一審終結止(終結包括:法院判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撤銷仲裁申請、訴訟對方當事人撤銷訴訟)。勞動爭議糾紛的二審、再審、執行程序中繼續委托乙方代理的,另行簽訂代理合同和協商相關費用。
第十條 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訴訟至合同簽訂地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共兩份,效力相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二條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處理的復雜性和風險,乙方只須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委托代理職責,不承擔額外的責任和事實風險、法律風險。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民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委 托 人(下稱甲方):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原告)因與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1.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 項代理工作。
三、雙方協商同意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 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 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 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 元,其余代理費于 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 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 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元,如 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
四、乙方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所需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五、乙方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秘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如乙方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執行及撤銷訴訟)。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議,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繳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須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后決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雙方應盡量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公民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乙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陸運等相關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陸運時,甲方應及時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船名、航次、提單號、場站、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貨物品名及特別要求。
3、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應保證貨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檢、海關規定辦理相應的的報檢、報關事宜。
4、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托運單后,按照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均勻
6、乙方須每天早上將當天的運量、箱號、車號、司機聯系方式、到達乙方工廠的時間,書面提供給甲方,以便及早準備裝箱發貨。
7、因甲方運量是規律性的,乙方須早計劃、早部署,盡能白天安排運輸裝箱,避免晚間作業。
8、費用標準,汽運費( ):元/20’(約25噸/20’)
9、費用結算:每月1日雙方認證上月所發生的費用,乙方向甲方開具正規稅票。甲方收到發票后,15天內付于乙方費用。
10、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民委托代理合同 篇5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建設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規、法規和有關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四)本協議適用于本協議生效后發生的委托代理項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等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應規定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經辦行應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借款人報送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甲方在貸款到期前3個月,向乙方經辦行抄送催收貸款通知書。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貸款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上劃甲方。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別對貸款進行會計核算。
(二)貸款計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別計算,并核對一致。甲方發放貸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還款日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于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貸款項目的經辦行每季度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報告內容: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償還貸款本息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后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
十一、委托代理業務考核
甲方應對乙方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同時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五)甲乙雙方對違約責任有分歧,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十三、附則
(一)每年3月,甲乙雙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況。
(二)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授權的信貸局與乙方授權的一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標準文本,由甲乙雙方共同議定。
(三)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四)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委托代理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并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文件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對其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文件資料負審。甲方的文件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注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辦上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注冊事宜,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對于未能取得產品注冊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作出書面說明或及時提供藥監局的不予注冊的文件。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注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注冊不予批準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系至注冊當局發文不予注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注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余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民委托代理合同 篇7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單位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公民委托代理合同 篇8
(以下簡稱甲方)與就一事,特委托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其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依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如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的有關資料。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所收律師費用經報批退還甲方;如甲方中途終止委托,所繳納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民事(行政、仲裁)事務,代理權限為本條第款:
1、特別授權:
2、一般授權:
六、根據律師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差旅費除外)(大寫:________元),代理費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給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至
八、特別約定條款:
根據雙方合作需求,特訂立如下內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公民委托代理合同 篇9
工 程 名 稱: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條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范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準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范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書的受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托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 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簽定合同后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托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權參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了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回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標價的 %或人民幣(大寫)
代理咨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咨詢服務費于:
本協議簽訂后,委托人先預付 %余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內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聯系代表人:
姓名: 職務: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咨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 托 書
茲委托 代理
(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的(□設計 □監理 □施工 □設備 )招標事宜,有效期限為_天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具體職責、權利義務詳見招標代理合同。(注:自發布招標公告至組織開標、評標所形成的資料、文件由你單位加蓋公章,我單位均予以承認,中標通知書由我單位簽發)
法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日期:
公民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雙方合意達成條款如下:
一、受托事項
委托受托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二、委托方責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項目所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項目進行中所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給受托方付款。
4.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無故變更合同價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從事違法的委托事項。
6.其他受托方應履行的義務。
三、受托方責任
1.在委托方統一管理下,負責委托項目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該項目的工作。
3.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項目實驗成果。
4.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遵守項目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
5.承擔合同價款取得的相關稅費。
6.承擔本項目合同履行期間的設備材料及相關人員的人身傷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責任。
7.其他應由受托方承擔的義務。
四、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1、雙方約定本項目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元,項目完成經委托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
1.委托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項目所需資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負責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現商業機密泄露問題,受托方應承擔其后果,并賠償委托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受托方應按照進度安排執行項目實施計劃,如果無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無法完成的應承擔其后果,并賠償委托方經濟損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對項目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公民委托代理合同 篇11
委托人: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并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并嚴格保守在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首期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雙方簽署本合同后____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于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后____日內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并應承擔乙 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單位: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銀行
公民委托代理合同 篇12
甲 方(委托方):__________
乙 方(受托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委托 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二、委托權限范圍:
三、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 、 及 擔任上述委托事項的承辦人員,甲方指定本單位 (家庭) 為聯絡人員,聯絡地址: 電話:
四、代理收費的取費形式
1.按收費標準收取;
2.雙方協商收費;
五、代理費用的收取:(依人民幣計算)
1.代理費用為 元;
2.辦案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為 元。以上費用的的收取時間和辦法為 在代理活動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務而必須開支的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預計為 元,由甲方預交,乙方在結案提供相應的票據進行結算。
六、甲方鄭重承諾:以上委托事項未經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對他人的委托;隨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況絕對保證其真實性;未對乙方隱瞞與案件相關的重大情況。否則,乙方有權隨時中止委托承辦工作,有關費用不予退還,并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七、乙方對委托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委托事務進入代理階段后,乙方應盡責盡力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維護委托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但乙方不對所代理事務之結果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項的變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減已交或應交的代理費額。
九、代理律師業務中,乙方不對案件標的承擔經濟責任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承擔。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乙方須加蓋事務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項終止(以授權委托
合同為范圍,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等情形在內)。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提交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公民委托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托的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并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民委托代理合同 篇14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
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已告知甲方訴訟風險和律師收費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知道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后,仍然要求乙方風險代理其訴訟。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代理事項和權限
甲方與 因 糾紛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代為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
(二)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為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款或物;有權就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就執行達成和解協議。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 )項代理工作。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
甲方按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律師代理費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一)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叁日內,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費按判決書判決或調解書調解數額的10 %支付乙方。
(二)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叁日內,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15%支付乙方。
(三)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提供 作為擔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內,向乙方提供,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支付律師費。
(四)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30%支付律師費。
(五)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則按避免的經濟損失額的30%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避免的經濟損失額按原告訴狀中列明的訴訟請求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如訴訟請求額在訴訟中有增加,則按增加后的數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
(六)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貨幣財產(有形物品、知識產權、技術秘密、土地使用權、債權、股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的財產)時,則由甲方按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的%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按法律文書或甲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協議價格確定,并在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確定后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七)其他特別規定:
經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收取代理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詢問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二)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為舉報或投訴。
(三)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文件資料等證據或者證據線索,并保證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
(四)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項的行為。
(五)不得違約直接接收執行回來的款或物。
(六)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文印費等由甲方支付。向司法機關或其它辦案機關繳納的費用,由甲方預繳并承擔。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七條的“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秘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協議,并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承辦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于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關于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四)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并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二)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放棄請求、和解、撤訴,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或與案件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代理費依案件總標的額30%比例收取。
(三)甲方如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不合法的要求、或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或無故中斷與承辦律師的聯系、或不按本合同約定交納法院要求交納的有關費用,均視為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叁仟元,并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約,乙方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并支付案件標的額30%的違約金;
(五)甲方拖欠律師費的,應按拖欠額的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六)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認知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拒付相關案件的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全部退還給甲方。
六、 勝訴的含義
(一)自雙方簽訂本風險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乙方律師即開始展開調查取證工作,付出勞動,因此如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在此后至起訴前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視為部分勝訴,甲方應按收取的錢物的百分之伍(5%)支付律師費(但最少不低于¥3000元,即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同時雙方終止合同。
(三)如在起訴后至第一次開庭前(不含開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支付或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也不管甲方與其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達成還款協議而進行自動撤訴-被裁定撤訴,或授權乙方撤訴,均視為全部勝訴,考慮到工作量有適當減少,乙方同意予以少收律師費,雙方同意由甲方按按本風險收費標準的80%支付律師費。
(四)第一次開庭后(只要已經開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也不管甲方與其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達成口頭或書面的還款協議,只要甲方進行撤訴包括按自動撤訴處理,或授權乙方撤訴,均視為全部勝訴并全部收回錢物,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費。
(五)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如被告方提供了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屬等出具的收到錢物的證據且是屬實等的話(按委托人無法否認為標準),則視為部分勝訴,盡管也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屬等堅決予以否認。因為這使乙方律師無法按原先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獲得勝訴并收回錢物,屬于委托人方面的責任或重大過錯。乙方并可合理地認為委托人存在與被告人已達成還款協議甚至已付清欠款的可能,因此才會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屬等出具的收到錢物的收條等證據給被告方。所以這部分的金額或財物額仍然按收費約定由委托人支付并在乙方知悉后的三天內支付這部分的律師費。
七、風險提示
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后果:
(一)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二)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三)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四)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 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簽字生效,到甲方委托事項執行完畢時止。(包括:和解、抵銷、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承辦律師: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