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委托經營合同書(精選3篇)
店鋪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1
店鋪委托經營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就甲方購買的蘭桂坊(譚橋商業街)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希共同遵守。
一、 委托標的
乙方同意將其購買的 號店鋪(以下簡稱該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
二、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辦理完畢交房手續并將有關該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三、 委托經營相關約定
1、乙方將該房在委托期限內的所有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轉移給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內不再享有該店鋪的任何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內享有該號的所有收受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
四、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時間及時與開發公司辦理該店鋪的交付手續,并在辦理該店鋪交付手續后十日內將該店鋪相關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給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店鋪,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乙方購買該店鋪的房款總額的(萬分之五/每天)向乙方收取延遲交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為止;乙方辦理權證費用及拿店鋪繳納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100天內需辦理完畢產權證交由甲方統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甲方在該店鋪的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否則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賠償。
3、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決定該房的使用方式(如自己使用、授權他人使用或出租于他人),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內,甲方或甲方授權人在不影響該店鋪房屋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對該房進行重新布局、裝潢和改造,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內因該店鋪使用產生的水電費、廣告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6、委托期內,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與經營管理有關的費用。
7、委托期滿后,在甲方支付給乙方該房的租金不低于 元/年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本合同的同等條件繼續將該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且乙方需出具與房租等額的發票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 合同到期
1、甲、乙雙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該店鋪的經營,則甲方應該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內將該店鋪及該店鋪權證(原件)一起交還給乙方,交付標準為在不破壞主體結構安全的情況下,按照該店鋪經營戶撤場時的格局交還給甲方。
2、乙方在移交該店鋪時,應結清該店鋪移交前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費用。
六、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違反本協議需按照《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總價的20%在一周內賠償對方的損失。
2、除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其他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經由法律程序解決。
七、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規就甲方購買的蘭桂坊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希共同遵守。
一、委托標的
乙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號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辦理完畢交房手續并將有關該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三、委托經營相關約定
1、乙方將該房在委托期限內的所有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轉移給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內不再享有該店鋪的任何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內享有該號的所有收受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時間及時與開發公司辦理該店鋪的交付手續,并在辦理該店鋪交付手續后十日內將該店鋪相關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給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店鋪,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乙方購買該店鋪的房款總額的向乙方收取延遲交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為止;乙方辦理權證費用及拿店鋪繳納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100天內需辦理完畢產權證交由甲方統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甲方在該店鋪的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否則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賠償。
3、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決定該房的使用方式,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內,甲方或甲方授權人在不影響該店鋪房屋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對該房進行重新布局、裝潢和改造,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內因該店鋪使用產生的水電費、廣告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6、委托期內,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與經營管理有關的費用。
7、委托期滿后,在甲方支付給乙方該房的租金不低于元/年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本合同的同等條件繼續將該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且乙方需出具與房租等額的發票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合同到期
1、甲、乙雙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該店鋪的經營,則甲方應該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內將該店鋪及該店鋪權證一起交還給乙方,交付標準為在不破壞主體結構安全的情況下,按照該店鋪經營戶撤場時的格局交還給甲方。
2、乙方在移交該店鋪時,應結清該店鋪移交前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費用。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違反本協議需按照《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總價的20%在一周內賠償對方的損失。
2、除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其他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經由法律程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委托經營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第一條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經營除食鹽和純堿、燒堿工業用鹽以外的其他用事務。
第二條 受托方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受托方必須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
第三條 委托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進貨渠道:_________
2、銷售范圍:_________
3、供應對象:見附件
4、貨款結算:_________
5、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書面報告。
第六條 委托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委托方應滿足受托方在品種和數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貨方式:_________
3、交貨期:_________
第七條 受托方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供應對象記錄轉交給委托方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續約或解除的條件:
委托期滿后由受托方提出書面要約,雙方協商一致后辦理續約手續。
受托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委托方可隨時解除合同或不予續約,并書面通知受托方:
1、違反國家鹽業法規、規定和價格政策;
2、不按合同規定的進貨渠道和銷售范圍經營;
3、年經營量不足l00噸。
受托方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應予接受。
所有要約、續約和解約書面文件,附《合同書》后。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受托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委托方可隨時終止其委托經營業務。
2、委托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別事項:
如國家法規政策調整,或本市鹽業市場經營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30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委托經營書一式三份,委、受雙方及市鹽務管理局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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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章) │受托方(章) │
│住所: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簽字) │(簽字) │
│電話: │電話: │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
│帳號: │帳號: │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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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一: 其他用鹽委托經營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
食鹽批發許可證號: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
申請理由:_________
企業及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附件二: 續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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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期限: │續約期限: │上海市鹽務管理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 │
│至 │至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委托方:(簽章) │受托方:(簽章) │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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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期限: │續約期限: │上海市鹽務管理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 │
│至 │至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委托方:(簽章) │受托方:(簽章) │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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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期限: │續約期限: │上海市鹽務管理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 │
│至 │至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委托方:(簽章) │受托方:(簽章) │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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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受托方供應對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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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名稱 │ 供應品種 │ 月需量(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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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解除合同記錄
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原因:_________
受托方(簽章):_________
委托方(簽章):_________
簽證方(簽章):_________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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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續約、解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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