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授權委托書(通用3篇)
商標侵權授權委托書 篇1
授權人:(定作方)
被授權人:南京頂正包材有限公司(承攬方)
鑒于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已經簽訂包裝印刷承攬合同,并建立友好合作關系,為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定作方特此授權承攬方使用授權人持有和有權使用的下列商標。
授權商標注冊證號:第號
授權商標注冊證號:第號
授權商標注冊證號:第號
商標標識:(另附頁)并加蓋騎縫章。
授權期限:與雙方簽訂的承攬合同期限一致。
本授權書作為雙方承攬合同的附件,與承攬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授權人:
被授權人:南京頂正包材有限公司
商標侵權授權委托書 篇2
福安市海峽電氣設備有限公司:
,是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商標注冊號: ,我司為該商標的合法所有權人, 年 月 日,我司與貴司簽訂了《委托加工協議書》,由貴司為我司避雷器產品提供oem生產加工事宜。
因此,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授權 福安市海峽電氣設備 有限公司依法使用我司注冊商標,用于避雷器產品的'生產制造。
授權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權范圍:限于避雷器產品的生產
特此授權
商標侵權授權委托書 篇3
托單位名稱(注:若為自然人,則改為“委托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現委托在我單位(注:若為自然人,則改為“我”)與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如下:(注:根據案件的類型和階段選用)
1、代為參加(訴訟、仲裁、執行、復議、聽證等)活動;
2、代為承認、變更或放棄(訴訟、仲裁、執行、復議、聽政等)請求(該項權限用于代理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再審申訴人、仲裁申請人、執行申請人、復議申請人、聽政申請人等);
3、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進行和解。
委托單位(注:若為自然人,則改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